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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梅山康氏的一条族规

浏览: 次 日期:2012-08-13

 

“男不准入衙当差,女不准填房做妾。”这是湖南梅山康氏族人曾在康氏总祠立下的一条族规。明确规定康氏的男人不能入衙当公差,女人不能去填房(“填房”是梅山方言,意为“嫁给再婚男人”或做小老婆)。这条族规就刻在新化陂头村关上康氏总祠(古湖南梅山康氏季一公门下四大房的总祠堂)里的石碑上,作为宗祠铭来警示康氏后裔。 这是什么原因呢?康家上了年纪的老人大多是这样解释的:我们康家人古来崇德尚善,讲究的是体面。康氏人称呼公差为“差狗子”,这种人骑在人民头上,耀武扬威,作威作福,一点儿也不善良。自古以来康家人就喜爱行善积德,祖宗是很瞧不起这种人的。所以用“差狗子”这个很不雅观的难听称呼,表示对这类人的卑视。康家女人嫁出去的只能做大太太(封建时代有钱人娶的第一个老婆叫大太太),因为妾在家里是没有地位的。康家人习惯于抬头挺胸。假如康家女嫁出去后,在婆家一旦发生矛盾需要娘家人出面处理,康家人只能坐上方的正位置。试想,做妾的地位本来就卑微,哪有上方位置可坐?因此康家女人不准填房做妾。如果哪家违反了这条规矩,就要受到族规的处罚。相传,关上康氏总祠正门口有三坵田,就是违反族规的一户康家人抵交罚款的。这户人家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人家做妾,康人总会族长(也叫会长)在祠堂宣布:没收这户人家位于总祠前面的三坵田(面积约三亩多),归总祠所有。然后把田租给佃户,所收租谷做为会上开支。从此湖南梅山康家人再也没有见到这类违规现象。  沧海桑田,世事变迁。尽管原有的祠堂破“四旧”时已被拆除,并又两次在旧址建起了新的学校,然而象征着湖南梅山康姓族规的三坵田依然存在;尽管新中国成立后及改革开放以来康人的道德节操早已融入了新的时代内涵,但是“女不做妾”仍然是湖南梅山康人女子终身恪守的贞操。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