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
河北省地级市,位于
河北省东南部,介于东经115°10′-116°34′,北纬37°03′-38°23′之间,东部与
沧州市和
山东省德州市毗邻,西部与
石家庄市接壤,南部与
邢台市相连,北部同
保定市和
沧州市交界,总面积8815平方公里。
衡水市地处河北冲积平原,地势自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海拔高度12米~30米。属大陆季风气候区,为温暖半干旱型,是京津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供应基地。衡水属于
环渤海经济圈和
首都经济圈的“1+9+3”计划京南区,为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成员市,被
费孝通称为“黄金十字交叉处”。
衡水所辖
冀州为
九州之首。河北省称
冀,也缘于此,涌现出了
董仲舒、
孔颖达、
高适、
孙犁等知名人物。截至2016年,衡水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33项,市级非遗保护项目55项,境内有
衡水湖、
武强年画博物馆、
冀州城等旅游景点。
截至2017年末,衡水市辖2个
市辖区,1个
县级市,8个县,户籍人口453.6万人,常住人口446.04万人;全市生产总值实现1523.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万元。2017年10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同意河北省衡水市创建“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历史沿革
地名来源
“衡水”一词始见于北魏文成帝拓跋浚的《
文成帝南巡碑》,文成帝曾在信都(今
冀州市)“衡水之滨”举行过规模盛大的“禊礼”。“衡水之滨”中的“衡水”,为当时穿越今冀州市境内的漳水后一段的别称,又名“横漳”或“衡漳”。
隋朝开皇十六年,由河北大使郎蔚之,分下博(包括桃园、北马庄等原桃县治所周围的土地和村庄)、信都和武邑三县地,新置衡水县,治所在今衡水市旧城村,县之名称,取“漳水横流”之意。因漳水从衡水县西南入境后,不是东流入海,而是折向北流,然后入海,古人亦把这一段漳河水称为“衡水”,此后,衡水县名称历代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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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沿革
衡水
夏之时分属冀、兖二州。
商周时期,有饶、昌、武城、武罗等 主要封邑方国。
春秋时期,多归
晋国,
战国时代为
燕、
赵之地。
公元前221年,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属钜鹿郡。
汉代,属冀州刺史部,先后设有
广川国、
信都国和
安平国,今辖县市区多为此时建置。
三国时,系
魏国冀州域,冀州治自邺始移信都,境内分属安平、
博陵、
渤海三郡。
晋代,仍为
冀州所辖。
隋时,南部属冀州,北部属公元596年所置
深州。
唐代,属河北道。
宋初,冀州属
河北东路,深州属
河北西路。
元初,观州治所移至县城(今
景县城),并于公元1265年复称景州。
明、
清,先后为
中书省、京师、
直隶省所辖,境内仍由冀、深、景三州分领。
中华民国初期,各州皆改为县,直隶于省。至1914年,今辖区分属大名道、
保定道、津海道管理。
民国十七年(1928年),直隶省改称河北省,同时废道,各县直接划归于省管辖。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937年,
抗日战争爆发后,今辖区分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晋察冀边区之冀中区和
晋冀鲁豫边区之冀南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两边区合并改称华北行政区。8月1日,始设衡水专区,辖原冀南、冀中两区之部分县域,包括衡水、
冀县、
枣强、
武邑、深县、
武强、
清河、恩县、
夏津、
武城、
故城、
景县、
阜城等13县,属新建立的
河北省。
1952年11月7日,衡水专区奉华北行政委员会之命撤销,其辖区之
夏津、恩县、
武城3县划归山东省,衡水、深县、武强、武邑、枣强、冀县6县划归石家庄专区,景县、故城、阜城3县划归沧县专区,清河县划归
邢台专区。
1962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准衡水专区复置,下辖衡水、冀县、枣强、武邑、深县、
武强、
饶阳、
安平、故城、景县、阜城计11县。
1970年,衡水专区改称衡水地区。
1996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衡水地区,改设地级衡水市。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82年1月,衡水镇升为衡水市。
1993年9月,冀县改建为冀州市。
1994年7月,深县改建为
深州市。
1996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原县级衡水市,改设
桃城区。
2016年7月5日,衡水市召开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动员大会。根据国务院批复,撤销县级
冀州市,设立衡水市
冀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