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地处河北省东北部,隶属于
秦皇岛市,位于东经118°46’至119°08’、北纬39°42’至40°08’之间。东距
滨海城市秦皇岛53公里,西距唐山68公里,北距
沈阳433公里,周边与
秦皇岛市抚宁区、
昌黎、
滦县、迁安、
青龙满族自治县五县市区为邻。
卢龙县辖12个乡镇,548个村委会,42 5万人口(2015年),总面积96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0万亩。卢龙县是
中华诗词之乡、河北省园林城市、河北省文明城市。
卢龙县殷商时期为
孤竹国都,历史典故“夷齐让位”、“
不食周粟”都发生在这里,2009年获“中国孤竹文化之乡”的称号。
境内主要景点有
尊胜陀罗尼经幢、
阳山、
桃林口景区等。
2016年12月7日,卢龙县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历史沿革
殷商时期为
孤竹国地,春秋属
北燕,后为肥子国。秦汉至晋均属
幽州辽西郡。隋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始设卢龙县,属
北平郡。唐至辽、金时期属
平州,元属中书省
永平路,明清为
永平府首县,属
直隶省所辖,民国二年(1913年)裁府设
永平县,翌年复置卢龙县,属津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直辖于河北省。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建迁卢抚昌和卢抚昌联合县,1945年复卢龙县治。属冀东行署。
1949年8月,属唐专署。1958年11月,析卢龙并入昌黎、迁安两县。1961年6月复置卢龙县。1983年5月始,属
秦皇岛市管辖。1988年,卢龙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247个开放县之一。
行政区划
截至2016年,卢龙县辖9个镇、3个乡,548个行政村。9个镇即:
卢龙镇(辖80个行政村)、
燕河营镇(辖35个行政村)、
双望镇(辖45个行政村)、
刘田各庄镇(辖76个行政村)、
石门镇(辖49个行政村)、
潘庄镇(辖27个行政村)、木井镇(辖55个行政村)、
陈官屯镇(辖34个行政村)、
蛤泊镇(辖41个行政村);3个乡为:
印庄乡(辖40个行政村)、
刘家营乡(辖15个行政村)、
下寨乡(辖37个行政村)。县人民政府驻卢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