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位于
渤海湾北岸,属唐山市,海岸线长75千米。国土面积1482.6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57.08万人。
地势平坦,北高南低,为冲积平原。境内河渠众多,主要有
滦河、滦乐干渠、潮河、
柏各庄输水总干渠、小
青河等。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0.6℃,常年降水量658毫米,年均
日照2853小时,无霜期186天。
矿藏有石油、铁。坨(子头)(京唐)港铁路和唐汀(流河)、
唐柏(各庄)、古(冶)扒(齿港)、平(泉)大(
清河)公路、205国道交会过境。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县。为评剧发祥地,评剧、
皮影、乐亭大鼓是本地文艺“三枝花”。纪念地有潘家戴庄“
千人坑”惨案遗址。
滦南县正处在环渤海经济圈和京津冀都市圈的核心区域,是河北省重点推进的沿海“11县9区”之一,是曹妃甸新区的最直接腹地。
历史沿革
滦南县1946年建置,因位于
滦县南部,故名滦南县。建县时间虽短,但境地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这里就有人类生息繁衍。
商汤王时期,封墨胎氏于孤竹。
西周(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771年),县地属燕,仍为
孤竹国。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231年),县地属
燕国。
秦王政二十一年(公元前226年),
王翦破燕,县地属秦。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天下,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县地属
辽西郡。
西汉,
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立
卢绾为燕王,县地入燕,属辽西郡
海阳县。
东汉,县地仍为辽西郡海阳县。
三国时期,县地入曹魏,属辽西郡海阳县。
晋,县地属辽西郡海阳县,继先后为段氏“辽西公国”、
慕容氏前燕辖地。
南北朝时期,东魏
武定八年、
北齐高洋天保元年(550年),
新昌更名为
卢龙,县地属卢龙。
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析卢龙置
马城县,属平州。治所在今滦南县东北部的
马城村,遗址尚存。这是滦南县境内最早设置的县级建制。
辽天赞二年(923年),置
滦州永安军,属平州辽兴军。滦州之名始此,马城属之。
金天会元年(1123年)夏六月,
张珏以平州降宋,改马城为
安城。天会二年(1124年)夏六月,金复取平州,安城复名为马城。
元至元五年(1268年),省马城入滦州及
乐亭,县地属
永平路滦州。
明代(1368—1644年),滦州属京师省永平府。县地属滦州。
清代(1644—1911年),基本上沿袭了明代建置,将原京师省改为
直隶省。县地属直隶省永平府滦州。
民国元年(1912年)建立中华民国后,县地属直隶省津海道滦县。民国17年(1928年)撤销津海道,改直隶省为河北省。
民国21年(1933年)5月,国民党政府与侵华日军签定《
塘沽协定》,划
冀东为非武装区。1935年,
殷汝耕在
通县建立伪“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辖22县,县地属滦榆区。
抗日战争时期,县境基本上是两种政权并存。
民国25年(1937年)芦沟桥事变,全国抗日战争开始。河北沦陷后,建立了伪政权,县地属冀东道尹公署滦县所辖。
随抗日战争的深入发展,冀东抗日革命根据地逐渐建立,县境为
晋察冀边区冀东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
抗日战争结束后,滦县改称滦南县佐公署,驻地倴城,属冀东区行署第十三专署(冀东
行政公署)。
民国37年(1947年)4月21日,滦南县佐公署改称滦南县政府。
民国37年(1947年)2月,国民党在倴城建立滦
宁县,12月中旬,滦宁县政府逃到董各庄(今属宋道口镇)。1948年5月,又逃到滦县,被改编为河北省保安第五团。至此,滦宁县自然消亡。
民国38年(1948年)5月16日,十三军分区部队攻克国民党晏各庄据点,滦南县全境解放。
1949年1月底,河北省全境解放。3月7日,冀东区行政公署划属
华北人民政府领导。11日,冀东区行政公署恢复冀东行政公署名称。滦南县属第十二专属。
1949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全面调整行政区划,撤销行政公署,恢复河北省,建立唐山专署,滦南县为其所辖。
1954年7月,撤销滦南县建置,并入滦县。
1958年11月29日,撤销滦县建制,建立唐山市滦州区。原滦南县境内分别划归滦州区、
乐亭县和唐山市柏各庄区。
1961年,部分公社划归
丰南县。
1963年1月,恢复滦南县建置,隶属于唐山地区专员公署。
1968年,唐山地区专署改称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改称唐山地区行政公署,滦南县为其所辖。
1983年5月16日,唐山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实行
市管县体制,滦南县归唐山市领导。
行政区划
全县辖16个镇:
倴城镇、
宋道口镇、
长凝镇、
胡各庄镇、
坨里镇、
姚王庄镇、
司各庄镇、
安各庄镇、扒齿港镇、程庄镇、
青坨营镇、
柏各庄镇、
南堡镇、
方各庄镇、
东黄坨镇、
马城镇。县政府驻倴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