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隶属于河北省廊坊市,于西汉初年置县,地处京、津之间。古为
燕赵之地,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取“崇尚文礼,治国安邦”之寓意得名。
幅员面积1037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5个国有农场、383个行政村,人口50万。年均气温11.8°C,年均降水量594毫米。属
温带大陆性气候。地处华北平原中部,土地资源丰富,是华北人均土地资源最多的地区。
历史沿革
文安西汉置县,距今已两千余年。
周
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周
分封诸侯国,召公奭被封为
燕国(今河北北部和辽宁西端)君主,建都蓟(今
北京城西南)。文安地属幽州燕国。战国时代,韩、赵、魏分晋自立为诸侯国后,文安地属
赵国。
秦并六国统一华夏,把全国分成36郡,文安地属
巨鹿郡,治所在巨鹿(今河北
平乡西南)。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置文安县,当时的县治在今大
柳河东侧(遗迹已堙没)。属
渤海郡(在浮阳,今河北
沧县东南)。明代
郭子章所撰《郡县释名》载:(文安县)“以文安潭名,潭在县北一十五里。” 据《
读史方舆纪要》载:大业七年(611)炀帝征高丽经此,以其地处
三河合流之处,诏令割文安、平舒二县置
丰利县。县治设在今文安县城,属河间郡(今文安县城战国时已形成村落,名为“太阳”)。
唐贞观元年(627),以丰利、文安两县相近,遂省丰利入文安,县治由柳河东侧迁至原丰利县城。此即文安县城之始。从唐朝初期至中华民国时期,虽朝代更替,州、郡有别,文安县治驻地始终未变。
民国元年(1912),文安县属直隶省
顺天府。民国三年,撤消顺天府,置津海道,文安县属直隶省津海道(治所在今天津市)。民国十七年(1928),直隶省改称河北省,文安县属河北省津海道。
1938年,抗日战争爆发后,5月文安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8月,又隶属冀中区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以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行署”)。翌年三月二十日,日军侵占了文安县城,建置日伪文安县公署。从此出现同一县境存在两个敌对政权的局面。期间,文新、四联、新
雄县几度分并,多次易名,文安县城一直为县治驻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文安县属天津专署。
1958年11月,撤消文安县建置,与
任丘、大城县合并,名
任丘县。1961年6月1日从任丘县析出,恢复文安县建置。(当时文安县仍含原大城县,同年12月,大城县又从文安县析出。)隶属河北省天津专区专员公署。
1967年11月28日,天津专区改为天津地区,文安县属天津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4年4月1日,天津地区更名
廊坊地区,属河北省。文安县属廊坊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8月10日,文安县属廊坊地区
行政公署。
1989年4月1日,廊坊市(地级市)建立,文安县隶属河北省廊坊市。
行政区划
文安县共辖12镇(文安、苏桥、新镇、左各庄、史各庄、大留镇、孙氏、滩里、赵各庄、大柳河、兴隆宫、德归)、1乡(大围河回族满族乡)、5个国营农场(黄甫农场、李庄农场、界围农场、新桥农场、小务农场)和383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