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为
承德市辖县,地处
河北省东北部,距省会
石家庄588公里,中心位置为东经118°9′3.24″,北纬40°45′25.02″,县境东、南、北三面环抱
承德市区,县城距市区35公里,西南邻
京津唐秦,东北接
辽宁、
内蒙古,县域面积3376平方公里。
承德县地属南部燕山地槽和北部内蒙古台背过渡带,地势北高南低,属于温带半湿润间半干旱大陆性季风型燕山山地气候,年平均气温6~9.1℃。
截至2014年,承德县辖6个镇、17个乡(含2个民族乡)、1个街道,378个行政村,人口41万。2016年,承德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20.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21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99元。
承德县是全国绿化模范县
、全国绿色小康县
、首批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
、全省首批扩权县
。2007年,获河北省“宜居城市建设燕赵杯竞赛”金奖。
2017年10月,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
建制沿革
据古遗址出土文物考证,早在公元前四千年,承德县今境已有人居住,生息与繁衍。古有滦阳之称,又有蒙古语曰“哈伦告鲁”,汉译“热河”。
战国时,承德划入
燕国的版图。
秦统一全国以后,
承德的大部分地区为
秦王朝统治。今承德县属于当时的
右北平郡。到秦末,这里被
匈奴民族势力吞并。
三国时期,承德县地域为
鲜卑轲比能势力所占据。
晋时期,属宇文氏地域。后来并入慕容氏,是
前燕的地方。
苻坚消灭了前燕后,将
前秦幽州分出一部分建立了平州,镇守龙城,承德仍属于
幽州。后来又分别成为
后燕和
北燕的地方。
南北朝时期,承德地域均属于
北魏所统治。
唐代时,承德是唐王朝统治下的奚民族和契丹民族活动的区域。
公元九世纪初,承德地域并入了
契丹国。
辽在承德县地域内设有北安州。
元朝,设立上都路管辖四个州,其中兴州包括兴安、宜兴两个县。
清初为京都直辖。
雍正元年(1723年),属热河直隶厅;雍正十二年(1734年),属承德直隶府。
乾隆七年(1742年),属热河直隶厅;
乾隆四十三年(1779年),设承德府,属热河道,后隶属热河都统署。
民国二年(1913年)2月,裁府置承德县,县公署置承德街。
初属热河道,民国二年(1913年),属热河特别区域热河道,民国十六年(1928年),撤销热河特别区域属热河省。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4日至民国三十五年(1945年)8月7日,日本侵略期间,曾建伪承德县,县公署在承德街。属伪满洲帝国热河省。其间中国共产党冀东十四地委,以承德县为中心,组建7次联合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7月,组建承(德)平(泉)兴(隆)联合县,同年10月撤销。
民国三十年(1941年)12月,建立承(德)滦(平)兴(隆)联合县。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5月,建立承(德)平(泉)宁(城)联合县;7月,将迁(安)遵(化)兴(隆)联合县改为承(德)青(龙)遵(化)联合县,9月,建立承(德)兴(隆)密(云)联合县,同时将承滦兴联合县并入。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3月,改建承青遵联合县为承兴办事处。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9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收复承德,同年10
月5日建承德市,11月,承德县政府从承德街延至上板城。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8月,国民党军队进占承德,八路军做战略转移。同年12月,由中共热河省热中地委和中共冀东区党委领导,将承德县划分为承德(承南)、承北两县,承德县驻地寿王坟,承北县驻地乱石窑、转脑沟一代。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8月,承北县与隆东县合并组建承德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恢复承德县,11月承德、承北两县合并,复名承德县,属热河省,驻地三沟。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承德县迁至下板城。
1956年1月1日,划入河北省,属承德地区。
1958年10月21日,与承德市合并。
1961年,恢复承德县,属承德地区。
1984年1月1日,成为承德市辖县。
2005年1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县为扩权县,进入全省首批22个扩权县序列。

承德县
行政区划
截至2014年,承德县辖6个镇:
下板城镇、
甲山镇、
六沟镇、
三沟镇、
头沟镇、
高寺台镇,15个乡:小白旗乡、
鞍匠乡、
刘杖子乡、
新杖子乡、
孟家院乡、
大营子乡、
八家乡、
上谷乡、
满杖子乡、
石灰窑乡、
五道河乡、
岔沟乡、
磴上乡、
三家乡、
仓子乡,2个民族乡:
两家满族乡、
岗子满族乡,1个街道:下板城街道,和378个村。政府驻下板城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