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大约6000年以前新石器时代沽源县就开始有人类居住,沽源县地处河北省北部,闪电河上游,邻内蒙古自治区。隶属于张家口市,东邻承德市丰宁县,南与
张家口市赤城、崇礼县接壤,西与
张北、
康保两县相连,北与内蒙古
太仆寺旗、正兰旗、多伦县毗邻。2004年调查结果,土地总面积3601平方千米,总人口23万人,县政府驻平定堡镇。2012年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2352万元,占年计划的39.3%,同比增长12.0%。
历史沿革
新石器时代
沽源县开始有人类居住。据梁东细石器遗址在平定堡乡距沽源县城偏东7.3里,出土的部分石器表明,距今大约6000年以前,人类祖先已涉足沽源这一广阔地带。出土的部分石器表明,距今大约在6000年以前,人类祖先已经涉及沽源这一广阔地带。
夏、
商、
周
被称为鬼方之地,鬼方即戎狄,周称猃狁,殷谓鬼方。
春秋战国
沽源属燕国北境地。
秦
前221年
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中央集权制,推行郡县制度,沽源隶属上谷郡。
西汉
承秦制,沽源仍属上谷郡。前122年汉武帝击败匈奴左部,迁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今河北北部及辽宁西部)
塞外,设护乌桓校尉管辖,沽源属乌桓地。
东汉
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乌桓降汉,均转居塞内沿边各郡。后
北匈奴远徙大西北,鲜卑人西居匈奴故地,同残留的十万匈奴人相融合。沽源属
鲜卑人游牧地。
三国
根据“西北诸郡,皆为戎居”(《晋书·江统传》)以及《
中国历史地图集》所标注方位,可知沽源属东部鲜卑地,晋沽源仍属鲜卑地。
北魏
初为防止北方柔然的入侵,捍卫首都
平城(今
大同),在其沿边附近,设六军镇,后又增设三镇。沽源为御夷镇,治所今大宏城子。后南徙至独石口。
东魏
沽源属燕州北境地。
隋
沽源位于涿郡北,为奚
游牧地。
唐
沽源位于河北道南部,隶属饶乐都督府统辖,为突厥、
契丹族杂居游牧区。
沽源冰山梁
五代
沽源被契丹占据为游牧,
狩猎地区。
辽
沽源隶属西京道奉圣州望云县所辖。907年到1127年,沽源在契丹族统辖之下。辽初,沽源境内开始出现聚落地名。
金
公元1126年,金灭北宋,金原袭宋制,分统辖区为十九路。沽源隶西京路,分属桓州(平定堡以北)、宣德州(平定堡以南)。
元
公元1279年,元灭宋,完成统一。沽源隶
中书省,今白土窑乡以西地区属兴和路(今张北)、宝昌州(今九连城);以东地区属上都路(今蓝旗昭苏乃木遗址)、桓州(今蓝旗)。从忽必烈定制起,各代皇帝遵循定期巡幸两都制度(大都一北京,上都蓝旗东昭苏乃木)。沽源闪电河一带,为元代皇帝经常驻跸和游猎的地方,是大都至上都的必经之路。根据忽必列的旨意,在此建一行宫,即察罕脑儿行宫,亦称
元世祖忽必烈行宫,(今小宏城遗址),此宫当时与大都、上都和林齐名。
明
洪武九年(1376年),改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其地方政府为府、县二级,军队建置,取
府兵制建卫所。为防御蒙古侵扰,在北部和西北,先后设置九边边防重镇,大宁卫(热河宁城东北)、开平卫(内蒙多伦西北)、东胜卫(内蒙呼和浩特附近)等。沽源属开平卫,为明军事戍守重地。
宣德三年(1428年)”徙卫于独石堡”(今赤城县独石口)。
清
边陲要塞之地设厅,直隶于省,另外还有道。道为省派出的督察机构。明代蒙古汗直辖察哈尔部(又作插汗儿)于1634年为清所破,被安置于义州边外。1675年(康熙十四年)叛,失败,余众被迁至宣化、大同边外驻牧。沽源属正白、镶白旗驻牧地。
雍正元年(1723年),独石口外始招民垦种。沽源东北部为御马厂亦名上都牧场。雍正十二年(1734年)9月,设独石口理事同知厅,管理察哈尔东翼四旗钱粮刑名等事。光绪七年(1881年)改称抚民同知厅。沽源属独石口厅,隶属直隶省口北道。独石口厅即沽源县前身。中华民国据《察哈尔省通志》记载,洁源县原系独石口厅,属
宣化府。民国3年,改厅设县。废宣化府,直属察哈尔特别区。
民国
民国3年(1914年),设
察哈尔特别区。沽源为兴和道独石县。独石县即沽源县,因侨治赤城县独石口,名独石县。
民国4年(1915年)改称沽源县。因沽河(今赤城县白河)源于县境南部救龙泉,取沽河之源意而得名。
民国7年(1918年)县政府驻地由独石口迁驻小河子。
民国17年(1928年),改察哈尔特别区为察哈尔省,沽源属察哈尔省。
民国22年(1933年)5月,盘踞多伦的日本侵略军入侵沽源。同年6月被
抗日同盟军击退。
民国24年(1935年)12月,日本关东军协同伪满州国蒙古军侵占察东6县(
宝昌、
康保、沽源、
多伦、
商都、
化德)。
民国25年(1936年)2月1日,蒙奸德王窃用“蒙政会”名义在张北成立伪察哈尔盟公署。5月20日,德王将化德县改为德化市。成立“
蒙古军政府”。沽源隶属蒙古军政府察哈尔盟,是时沽源沦陷。
民国26年(1937年)7月废沽源县和宝昌县合并,建伪宝源县,治所移宝昌镇。10月,日本侵略军与蒙古军进占绥远,成立“
蒙古联盟自治政府”。11月日本侵略军又将“蒙古联盟自治政府”、“
察南自治政府”、“
晋北自治政府”3个伪政权拼凑为伪“蒙疆联合委员会”。
民国28年(1939年)9月成立伪“
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沽源县境内西北部伪蒙疆自治政府察哈尔盟宝源县,东南部列人伪满州国
丰宁县。
建国前
1944年10月,晋察冀解放区平北地委将龙(关)崇(礼)赤(城)联合县,分建二个联合县,沽源莲花滩、西辛营部分地区属赤源县,其余皆属伪宝源县。
1945年6月,中共平北地委将赤源县划为赤城、沽源、
张北三个县,但未组织具体办事机构,县政府驻地,区划界线未定。8月抗战胜利,l 1月解放平定堡,13日
解放宝昌城,废伪宝源县。中共宝源县委和宝源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治所宝昌镇(现内蒙古太仆寺旗),仍沿用宝源县名。
1946年,国民党挑起全面内战,向
解放区大举进攻。10月宝源县党政机关奉命战略撤城,转入农村。11月国民党占领沽源,设沽源县,治所平定堡,属察哈尔省。
1947年2月,察北地委决定将张北、宝源二县组成张宝联合县,县政府驻地先后在莲花滩、丁庄湾、缸房窑子一带。同年7月,恢复宝源县。
1948年9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平定堡,国民党政权结束,12月28日宝源全境解放。县政府驻地由丁庄湾、缸房窑子一带迁回宝昌镇。
建国后
1950年7月27日,察哈尔省人民政府经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重新划定察北与内蒙边界,将
宝源县张多公路以南地区与
多伦县二区合并,另设沽源县,隶属察哈尔省察北专署,治所平定堡。1952年11月撤销察哈尔省,属河北省张家口专区。1958年秋并入
张北县。1961年5月和张北分开,恢复沽源县,治所平定堡,仍属河北省张家口专区。1970年张家口专区改称张家口地区,1982年改称张家口地区
行政公署,沽源县属之至2014年。
行政区划
沽源县下辖4个镇、9个乡和1个
民族乡,即
平定堡镇、
小厂镇、
黄盖淖镇、
九连城镇、
高山堡乡、
小河子乡、
二道渠乡、
闪电河乡、
长梁乡、
丰源店乡、
西辛营乡、
莲花滩乡、
白土窑乡和
大二号回族乡。总计8个社区委员会、233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