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北京西南部,地处北京、天津、保定三角腹地,环首都京津经济圈,是京南保北重要的工业城市。高碑店市隶属保定市。全市总面积672平方千米。截止2012年,高碑店市总人口566172人。 1993年4月9日,撤销新城县,建立了高碑店市。 2013年,高碑店市生产总值125.3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6.8%;全部财政收入13.2亿元,增长2.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7.21元,同比2012年增长3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高碑店市名优特产有豆腐丝,著名人物有樊於期等。 建制沿革 秦代,高碑店属广阳郡。 战国时期,高碑店市境内为燕国督亢地。 唐太和六年(公元832年),置新城县,县治在今高碑店市新城镇,属河北道涿州。 明代,高碑店属北平府。明代洪武六年(1373年)新城县解放,恢复隶属保定府,一直沿至清末。 民国十七年(1928年),河北省直辖高碑店。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945年),高碑店市境先后属冀中区四专区、五专区、十专区。 1948年11月,新城县解放,成立人民政府。 1949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归保定专区管辖。 1958年12月20日,撤销新城县并入涿县,县政府迁至高碑店。 1961年7月9日,析涿县复置雄县时,白沟河以东部分划归雄县。 1962年8月27日,析涿县和雄县,恢复新城县原建制,县政府驻地在新城镇。 1970年,县政府迁至高碑店。 1993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城县,建立了高碑店市。 行政区划 2010年9月16日,白沟新城正式揭牌,白沟自高碑店市析出。 2017年3月,张六庄乡、肖官营乡撤乡设镇。 2017年,高碑店市辖5个街道,7个镇,2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