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2014年12月25日前为台湾的
桃园县,此后升格为台湾的直辖市是
中国台湾地区的六大直辖市之一,位于
台湾岛西北部,与
新北市、
新竹县、
宜兰县相邻。桃园市面积1,220
平方公里,户籍人口达205万人,实际活动人口超过250万人。其前身为台湾省辖之桃园县,自2014年12月25日起升格改制为直辖市。全市共划分为13区,其中市政府所在地为
桃园区。
桃园市市区以桃园区与
中坜区为主,一般习惯依族群分布及生活圈分为
北桃园和
南桃园。由于毗邻
台北都会区及多项重大公共建设、投资皆位于桃园,桃园市近年来发展迅速,吸引大量外县市人口移入、形成
桃园中坜都会区。桃园呈现为
闽、
客、外省、原住民族等多族群融合之貌,也因为工业发达,同时也是台湾引入
外籍劳工人数最多的县市。
历史沿革
史前时期
桃园市早期文化活动,为拥有2,700多年历史的“
大园尖山遗址”,文化类型属
新石器时代的
圆山文化晚期。
前期主要是
平埔族之
凯达格兰族及
道卡斯族的居住地,主要有南崁、
霄里、龟仑、与坑仔等四部落居住于现今之桃园市范围,这四部落常称为南崁四社。除了平埔族之外,
泰雅族亦居于当时的桃园市区域。
荷治至明郑时期
一说最初对桃园地区的拓殖为
郑成功,虽然1626年与1642年,西班牙与荷兰殖民势力先后进入
台北盆地,但并未进入桃园。 自1661年,郑成功逐荷人而领有台湾,划北部为
天兴县时,始有所属。翌年
郑经改县为州,并设北路安抚司,广事开辟。当时桃园市境地属天兴州管辖。郑氏在北台湾以南崁港为根据地以开屯招佃,并成为台湾北部出入的主要点,但由于明郑的垦台依然是以
承天府(台南)周遭为主,北部地区只有零星开发。1683年
郑克塽降清,明郑政权灭亡,台湾遂进入清治时期。
清治时期
由于荷治及明郑时期,桃园一带均未有大规模之开发,因此桃园地区在清
雍正年间,仍为原住民栖居聚集之所。当时桃园这一大片草原荒地称为“虎茅庄”,虎茅庄即“粗劣野草丛生之地”,取其“茅草如虎伤人”之意。桃园地区最早的正式辟地纪录为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大规模屯垦之始则起于1737年(乾隆二年),广东客家移民薛启隆率众自台南入垦桃园地区,拓垦范围东自龟仑岭(
龟山),西达崁仔脚(内坜),北起南崁,南至
霄里一带。后有移民于此遍植桃树,桃花齐开时节,花海如云,乃改称“桃仔园”,此为桃园市市名之由来。由于桃园的开发为台北盆地开垦的延展,因此桃园地区的发展呈现由北向南的趋势。
在中国大陆移民开始大量移入后,闽籍人士多聚于今桃园区与附近之沿海地带,而粤籍人士则聚于靠内陆的中坜、平镇、杨梅、龙潭及沿海的观音、新屋,这种依籍贯分居的现象壁垒分明。 由于族系之繁复,以及清治前期将北台湾视为边疆地带而甚少管理,桃园地区的闽粤械斗与漳泉械斗非常频繁,并有着非常复杂的合纵连横关系。而至乾隆年间,桃园地区已逐渐发展成两大聚落的面貌,分别是桃仔园与涧仔坜(今中坜),清政府将两大聚落整并后各取一字合而为堡名,故名“
桃涧堡”。
日治时期
日治时期的桃园区街景位于桃园区之日治时期遗迹-桃园神社(现桃园市忠烈祠)
1894年,清朝与日本爆发
甲午战争。1895年清朝战败并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割让予日本,台湾随即进入
日治时期。 日治时期初期,台湾行政区划的变化相当频繁,1895年至1901年,桃园地区属台北县。1901年(明治34年)废县置厅,将台湾划分为20个厅,桃园地区大部分属桃仔园厅,下辖大嵙崁、三角涌、大丘园、杨梅坜、咸菜硼、中坜等六支厅,1905年(明治38年)桃仔园厅更名为
桃园厅。1909年(明治42年)全台20厅裁并为12厅,但桃园厅辖区不变。
1920年(大正9年),台湾总督府公布《台湾州制》(大正9年律令第3号)、《台湾市制》(大正9年律令第5号)、《台湾街庄制》(大正9年律令第6号),调整行政区划,将台湾西部十个厅改制为五个州(
台北州、
新竹州、
台中州、
台南州、
高雄州),其中桃园及新竹两厅合并为新竹州,新竹州所辖之
桃园郡、中坜郡、大溪郡三个郡的范围大致与现今桃园市的辖区相同。
战后时期
1945年(民国34年)二战结束日本投降后,
国民政府代表
盟军接收台湾,将新竹州改为新竹县,县治则迁至
桃园,1950年(民国39年)8月,国民政府于迁台后对台湾省行政区进行重划,新竹县拆分为
桃园县、
新竹县、
苗栗县三个省辖县。国民政府迁台后,许多来自中国大陆的军眷迁移至桃园县,中坜的龙冈地区便以
滇、缅移民众多而著名。1960至70年代,
中坜、龟山等传统工业区成立,以及1979年2月26日,中正国际机场(现
台湾桃园国际机场)的启用,桃园县工商发展迅速,成为全国人口增加率最高的县市之一,但在高度发展的背后,也带来了环境污染的问题。 桃园县人口数在2010年6月7日突破200万人,依照中华民国《地方制度法》,于2011年1月1日起准用直辖市之编制(称“准直辖市”)。2012年7月提出改制直辖市案。2012年11月23日内政部通过改制为直辖市。2013年1月3日行政院第3330次院会,于2014年12月25日改制为直辖市。名称定为“
桃园市”,成为台湾北部第三个直辖市。原县辖乡镇市一并改制为区,目前有13区。
行政区划
全市共辖有13区:
区名 |
面积
(km²) |
下辖里数 |
下辖邻数 |
人口数 |
人口密度
(人/km²) |
邮递区号 |
桃园区 |
34.8046 |
76 |
1,625 |
416,825 |
11,976 |
330 |
中坜区 |
76.5200 |
85 |
1,902 |
381,104 |
4,980 |
320 |
平镇区 |
47.7532 |
46 |
1,506 |
212,195 |
4,444 |
324 |
八德区 |
33.7111 |
48 |
1,293 |
181,172 |
5,374 |
334 |
杨梅区 |
89.1229 |
41 |
977 |
157,072 |
1,762 |
326 |
芦竹区 |
75.5025 |
37 |
653 |
151,255 |
2,003 |
338 |
大溪区 |
105.1206 |
27 |
712 |
91,822 |
873 |
335 |
龙潭区 |
75.2341 |
30 |
893 |
116,133 |
1,544 |
325 |
龟山区 |
72.0177 |
30 |
792 |
141,814 |
1,969 |
333 |
大园区 |
87.3925 |
18 |
416 |
84,337 |
965 |
337 |
观音区 |
87.9807 |
24 |
389 |
63,562 |
722 |
328 |
新屋区 |
85.0166 |
23 |
261 |
48,057 |
565 |
327 |
复兴区 |
350.7775 |
10 |
130 |
10,925 |
31 |
336 |
桃园市 |
1,220.9540 |
495 |
11,549 |
2,056,273 |
1,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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