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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的由来及地域变迁

浏览: 次 日期:2016-01-07
桃园市,2014年12月25日前为台湾的桃园县,此后升格为台湾的直辖市是中国台湾地区的六大直辖市之一,位于台湾岛西北部,与新北市新竹县宜兰县相邻。桃园市面积1,22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达205万人,实际活动人口超过250万人。其前身为台湾省辖之桃园县,自2014年12月25日起升格改制为直辖市。全市共划分为13区,其中市政府所在地为桃园区。 桃园市市区以桃园区与中坜区为主,一般习惯依族群分布及生活圈分为北桃园南桃园。由于毗邻台北都会区及多项重大公共建设、投资皆位于桃园,桃园市近年来发展迅速,吸引大量外县市人口移入、形成桃园中坜都会区。桃园呈现为、外省、原住民族等多族群融合之貌,也因为工业发达,同时也是台湾引入外籍劳工人数最多的县市。

历史沿革

史前时期

桃园市早期文化活动,为拥有2,700多年历史的“大园尖山遗址”,文化类型属新石器时代圆山文化晚期。 前期主要是平埔族凯达格兰族道卡斯族的居住地,主要有南崁、霄里、龟仑、与坑仔等四部落居住于现今之桃园市范围,这四部落常称为南崁四社。除了平埔族之外,泰雅族亦居于当时的桃园市区域。

荷治至明郑时期

一说最初对桃园地区的拓殖为郑成功,虽然1626年与1642年,西班牙与荷兰殖民势力先后进入台北盆地,但并未进入桃园。 自1661年,郑成功逐荷人而领有台湾,划北部为天兴县时,始有所属。翌年郑经改县为州,并设北路安抚司,广事开辟。当时桃园市境地属天兴州管辖。郑氏在北台湾以南崁港为根据地以开屯招佃,并成为台湾北部出入的主要点,但由于明郑的垦台依然是以承天府(台南)周遭为主,北部地区只有零星开发。1683年郑克塽降清,明郑政权灭亡,台湾遂进入清治时期。

清治时期

由于荷治及明郑时期,桃园一带均未有大规模之开发,因此桃园地区在清雍正年间,仍为原住民栖居聚集之所。当时桃园这一大片草原荒地称为“虎茅庄”,虎茅庄即“粗劣野草丛生之地”,取其“茅草如虎伤人”之意。桃园地区最早的正式辟地纪录为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大规模屯垦之始则起于1737年(乾隆二年),广东客家移民薛启隆率众自台南入垦桃园地区,拓垦范围东自龟仑岭(龟山),西达崁仔脚(内坜),北起南崁,南至霄里一带。后有移民于此遍植桃树,桃花齐开时节,花海如云,乃改称“桃仔园”,此为桃园市市名之由来。由于桃园的开发为台北盆地开垦的延展,因此桃园地区的发展呈现由北向南的趋势。 在中国大陆移民开始大量移入后,闽籍人士多聚于今桃园区与附近之沿海地带,而粤籍人士则聚于靠内陆的中坜、平镇、杨梅、龙潭及沿海的观音、新屋,这种依籍贯分居的现象壁垒分明。 由于族系之繁复,以及清治前期将北台湾视为边疆地带而甚少管理,桃园地区的闽粤械斗与漳泉械斗非常频繁,并有着非常复杂的合纵连横关系。而至乾隆年间,桃园地区已逐渐发展成两大聚落的面貌,分别是桃仔园与涧仔坜(今中坜),清政府将两大聚落整并后各取一字合而为堡名,故名“桃涧堡”。

日治时期

日治时期的桃园区街景位于桃园区之日治时期遗迹-桃园神社(现桃园市忠烈祠) 1894年,清朝与日本爆发甲午战争。1895年清朝战败并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割让予日本,台湾随即进入日治时期。 日治时期初期,台湾行政区划的变化相当频繁,1895年至1901年,桃园地区属台北县。1901年(明治34年)废县置厅,将台湾划分为20个厅,桃园地区大部分属桃仔园厅,下辖大嵙崁、三角涌、大丘园、杨梅坜、咸菜硼、中坜等六支厅,1905年(明治38年)桃仔园厅更名为桃园厅。1909年(明治42年)全台20厅裁并为12厅,但桃园厅辖区不变。 1920年(大正9年),台湾总督府公布《台湾州制》(大正9年律令第3号)、《台湾市制》(大正9年律令第5号)、《台湾街庄制》(大正9年律令第6号),调整行政区划,将台湾西部十个厅改制为五个州(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其中桃园及新竹两厅合并为新竹州,新竹州所辖之桃园郡、中坜郡、大溪郡三个郡的范围大致与现今桃园市的辖区相同。

战后时期

1945年(民国34年)二战结束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代表盟军接收台湾,将新竹州改为新竹县,县治则迁至桃园,1950年(民国39年)8月,国民政府于迁台后对台湾省行政区进行重划,新竹县拆分为桃园县新竹县苗栗县三个省辖县。国民政府迁台后,许多来自中国大陆的军眷迁移至桃园县,中坜的龙冈地区便以、缅移民众多而著名。1960至70年代,中坜、龟山等传统工业区成立,以及1979年2月26日,中正国际机场(现台湾桃园国际机场)的启用,桃园县工商发展迅速,成为全国人口增加率最高的县市之一,但在高度发展的背后,也带来了环境污染的问题。 桃园县人口数在2010年6月7日突破200万人,依照中华民国《地方制度法》,于2011年1月1日起准用直辖市之编制(称“准直辖市”)。2012年7月提出改制直辖市案。2012年11月23日内政部通过改制为直辖市。2013年1月3日行政院第3330次院会,于2014年12月25日改制为直辖市。名称定为“桃园市”,成为台湾北部第三个直辖市。原县辖乡镇市一并改制为区,目前有13区。

行政区划

全市共辖有13区:

区名 面积
  (km²)
下辖里数 下辖邻数 人口数 人口密度
  (人/km²)
邮递区号
桃园区 34.8046 76 1,625 416,825 11,976 330
中坜区 76.5200 85 1,902 381,104 4,980 320
平镇区 47.7532 46 1,506 212,195 4,444 324
八德区 33.7111 48 1,293 181,172 5,374 334
杨梅区 89.1229 41 977 157,072 1,762 326
芦竹区 75.5025 37 653 151,255 2,003 338
大溪区 105.1206 27 712 91,822 873 335
龙潭区 75.2341 30 893 116,133 1,544 325
龟山区 72.0177 30 792 141,814 1,969 333
大园区 87.3925 18 416 84,337 965 337
观音区 87.9807 24 389 63,562 722 328
新屋区 85.0166 23 261 48,057 565 327
复兴区 350.7775 10 130 10,925 31 336
桃园市 1,220.9540 495 11,549 2,056,273 1,684  

  • 以上资料为2014年11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