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是
海南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
海南岛的西北部,濒临
北部湾,地跨东经109.5°、北纬19.5° ,陆地面积3400平方千米,全市人口为105万(截至2009年12月31日),儋州市人民政府驻
那大镇中兴大街中1号。儋州市是海南省第四个地级市,也是海南西部的经济、交通、通信和文化中心,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均在其境内。这里陆海交通发达、环岛西铁路、环岛高速公路横穿市境,海运可直抵东南亚和中国各沿海城市。 儋州市管理17个镇,有10个国营农场其中4个市属
农场及3个工业园区。 儋州主要方言有
儋州话、
军话、
客家话、
临高话、
黎话、
广东话、
海南话等,语言交流主要以儋州话为主。
2015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省调整儋州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41号):同意撤销县级儋州市,设立地级儋州市,以原县级儋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地级儋州市的行政区域,儋州市人民政府驻那大镇中兴大街中1号。
历史沿革
儋州,古称“儋耳”。
秦朝 象郡之外徼,又为离耳国。一名儋耳。
汉朝 元封元年,得海上大洲,始设
儋耳郡。领县二至来、九龙。始元五年,省儋耳并入珠崖郡。初元三年,并罢珠崖。永平十八年,儋耳降附,以潼伊为太守。
三国 吴赤乌五年,讨平儋耳珠崖,以珠崖郡于徐闻。
齐朝 属越州。
梁朝 大同中,置
崖州于废儋耳之地,即今儋州。
陈朝 崖州仍梁制。
隋朝 大业三年,改崖州为珠崖郡,又折崖之西南地,置临振郡。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改郡为州,将“儋耳郡”改为“儋州”。
唐朝乾元元年,复为儋州。
五代 南汉儋州仍唐制,废富罗县。
宋朝 儋州。熙宁六年降为昌化军。端平二年,改为
南宁军。
元朝 南宁军,属
琼州。
明朝 儋州,洪武元年为南宁军,仍属广西。寻废军号,复为儋州,仍领三县属广东。三年,以属琼州府,十九年以感恩改属崖州。
清朝 清初琼府管州三,县十。儋州、崖州、万州。
民国 民国均设州为县。又称
儋县。
1950年海南解放至1992年,儋县建制没有改变。
199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儋县,设立儋州市(县级市)。儋州自建制以来,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
2008年7月,海南省委五届三次全会决定,儋州履行地级市权责。儋州被明确定位为西部中心城市。
2015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省调整儋州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41号):同意撤销县级儋州市,设立地级儋州市,以原县级儋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地级儋州市的行政区域,儋州市人民政府驻
那大镇中兴大街中1号。
行政区划
截至到2006年4月儋州市辖17个镇:
那大镇、
和庆镇、
南丰镇、
大成镇、
雅星镇、
兰洋镇、
光村镇、
木棠镇、
海头镇、
峨蔓镇、
三都镇、
王五镇、
白马井镇、
中和镇、
排浦镇、
东成镇、
新州镇[9] 。境内有10个国有农场:国营西培农场、国营
西华农场、国营西庆农场、国营西流农场、国营
西联农场、国营
蓝洋农场、国营新盈农场、国营八
一农场、国营龙山农场、国营
红岭农场。
那大镇辖10个社区、20个行政村;和庆镇辖1个社区、11个行政村;南丰镇辖1个社区、10个行政村;大成镇辖1个社区、5个行政村;雅星镇辖2个社区、12个行政村;兰洋镇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光村镇辖2个社区、10个行政村;木棠镇辖25个行政村;海头镇辖4个社区、10个行政村;峨蔓镇辖13个行政村;三都镇辖9个行政村;王五镇辖1个社区、8个行政村;白马井镇辖6个社区、15个行政村;中和镇辖1个社区、11个行政村;排浦镇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东成镇辖1个社区、19个行政村;新州镇辖12个社区、19个行政村;洋浦经济开发区辖18个社区。(根据《海南省行政区划代码(2006年4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