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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的由来及地域变迁

浏览: 次 日期:2014-09-13

       佳木斯,简称佳市,是黑龙江省第三大城市,是黑龙江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原合江省省会,原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所在地。

    佳木斯是中国东极,中国魅力城市之一,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商贸和交通的中心,是黑龙江省通往俄罗斯、连接东北亚的桥头堡。

    佳木斯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拥有5个国家一类口岸,通过江海联运,可连接蒙古、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和东南亚各国,形成东北亚经济圈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大循环。成为了黑龙江省三江平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

    佳木斯是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曾经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拥有亚洲最大的湿地-三江湿地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历史沿革

 

   佳木斯原名“甲母克寺噶珊”、“嘉木寺屯”,为满语,意译为“站官屯”或“驿丞村”。

早在 6000年前,佳木斯地区就有人类活动。历史文献记载,在公元前20世纪夏商之际,肃慎人即在此地繁衍生息,并向中原王朝连年朝贡,接受管辖与封赏。

    时代,肃慎改称为挹娄,南北朝时称为勿吉,隋唐时称为靺鞨,均臣服中原王朝。

唐朝曾设立黑水都督府,管辖今佳木斯一带。

时靺鞨改称女真,辽王朝在依兰以下沿松花江黑龙江两岸建立五国部,管辖这一地区。

    初归开元路,后属水达达路。明代于黑龙江入海口附近设立奴儿干都司,统辖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直至库页岛广大地区。

    代初年设宁古塔昂邦章京,管辖吉林、黑龙江地区,北至外兴安岭,东至滨海库页岛。清雍正十年(1732年)增设三姓副都统。

    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依兰旗署设东兴镇(后改为佳木斯镇)。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设置依兰府,归依兰府管辖。

    1909年改属桦川县。

    1910年3月1日(清宣统二年正月二十日)正式设置桦川县,改隶桦川县管辖。桦川县署驻东兴镇。

    1912年11月迁往悦来镇。

    1925年1月,桦川县公署在佳木斯设“佳木斯行署”,县知事在佳、悦两地轮流办公。

    1929年5月5日改为“桦川县驻佳木斯办事处”。

    1930年佳木斯屯与东兴镇合并,定名为“佳木斯镇”,隶属桦川县管辖。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属伪满洲国三江省。

    1934年12月 1日,伪满洲国实行新省制,将东北地区分割为14个省。其三江省省公署设在佳木斯。辖1市(佳木斯市)、14县,其中乙种县 1个,即依兰县;丙种县8个,即桦川、富锦、方正、抚远、宝清、通河、萝北、汤原;丁种县 5个,即同江、勃利、饶河、凤山、绥滨。1937年设市,为省会。

    1937年6月27日,伪满决定,调整行政区划,设置佳木斯市,9月成立佳木斯市制筹备处,12月1日正式成立伪佳木斯市公署,由三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同年10月下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佳木斯成立三江地区行政公署。

    1945年11月17日,成立中共合江省工作委员会,李范五任书记。

    1945年11月21日,三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撤销;成立合江省政府,省会设在佳木斯。

    1946年将市郊纯农村部分村屯划归桦川县管辖。

    1948年7月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命令撤销牡丹江省,该省所辖东安地区的6县划归合江省管辖。此时,合江省共辖21市、县。9月27日,汤原、鹤立两县合并为汤原县。

1949年5月,合江省共辖佳木斯、兴山、东安3市,富锦、依兰、虎林、绥滨、汤原、桦南、宝清、抚远、萝北、桦川、勃利、密山、同江、佛山、集贤、饶河、鸡宁、永安、依东、双河、刁翎、林口等22县。

   1949 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重划东北行政区域,撤销合江省建制,并入松江省。5月 11日,合江省政府停至办公。

    1952年1月,将桦川县的耿家、模范、双合、四丰、中兴5个村划归佳木斯市管辖。同年全市分设4个区。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4年10月 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中共合江地委、合江专员公署,机关设在佳木斯市。

    1956年,将与市郊周围毗连的桦川县太平山、三家子、新华、靠山、蒙古力、新民6个村划归佳木斯市管辖,同年3月,桦川县人民委员会由佳木斯移驻湖南营镇。

    1957年11月,将桦川县的黑通、西格木、永安、大来岗、裕太、兴华6个乡和四合山乡花园屯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58年1月,全市人口超过20万人,恢复市辖区,分设长安、三合、和平3个城市区和1个郊区。

    1958年6月18日,省政府决定,将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划归合江专署管辖。

    1959年3月,将桦川县的悦来、新城、星火3个公社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60年1月7日,饶河县与虎林县合并成立虎饶县,划归牡丹江农垦局管辖。

    1960年 4月29日撤销集贤县,设立友谊县,受合江专署和合江农垦局双重领导。

    1961年1月,增设佳东区。同年3月,撤销郊区。

    1962年10月20日撤销友谊县,恢复集贤县。

    1963年 2月1日,虎饶县划归合江专署管辖。同年12月30日设立绥滨县,归合江专署管辖。

    1964年 6月撤销虎饶县,相继恢复虎林、饶河、桦南和友谊县,归合江专署领导。

    1964年8月,为缩小城市郊区,将郊区的大来、永安、西格木、悦来、建国、星火、拉拉街、苏家店、中伏、梨树、新城11个公社划归桦川县管辖,但西部的大来、永安、西格木3个公社因距桦川县城较远,不变领导,仍由佳木斯市代管。

    1965年2月2日撤销勃利县七台河镇,成立七台河特区,受合江专署领导。同年8月23 日恢复同江县,归合江专署领导。

    1966年 2月8日,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改为省直接领导。

    1968年4月8日,佳木斯市划归合江地区管辖。同年 8月10日,合江地区和佳木斯市合并称合江地区革命委员会,对外仍保留佳木斯市名称。

    1968年12月13日撤销友谊县建制。

    1970年4月 1日,虎林县划归牡丹江地区管辖;七台河特区改为七台河市建制。

    1972年恢复设立郊区,全市共辖5个区。

    1973年3月31日,地、市分开,恢复佳木斯市建置,仍归合江地区管辖。

    1978年12月,将桦川县的大来、永安、西格木3个公社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82年8月,将依兰县的高峰、桦南县的陡沟子和桦川县的顺山堡等6个生产大队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83年10月8日,佳木斯市、七台河市改由省直接领导。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管辖。

    1983年11月1日,佳木斯市改由省直辖。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合江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将其原辖的依兰、汤原、桦南、桦川、萝北、绥滨、富锦、集贤、宝清、饶河、同江、抚远、友谊13县,于1985年1月1日正式划归佳木斯市。

     1985年1月1日撤销合江地区行署,地市合并称佳木斯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合江行署所属各县,由佳木斯市管辖。

    1987年2月,同江撤县设市,由佳木斯市代管。同年11月,将佳木斯市所属的萝北、绥滨两县划归鹤岗市领导;将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

    1988年8月,富锦撤县设市,由佳木斯市代管。

    1991年4月1日,将佳木斯市所属的依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将宝清、友谊两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

    1993年7月5日,国务院批准将佳木斯市的饶河县划归双鸭山市管辖。

    2004年,经省政府同意,佳木斯市对市辖区行政区域进行部分调整:将郊区的松江乡整建制划归东风区管辖;将东风区佳南办事处的红霞、三江、宏达、双合四个社区划归前进区管辖;将郊区四丰乡的南岗村整建制划归前进区管辖;将永红区的建设街道、长安街道、友谊街道的西站、北铁西、南铁西三个社区和郊区长青街道的江南社区、万发社区、长青乡的长青村,四丰街道的和平社区、四丰乡的新丰村划归向阳区管辖。同年,将郊区的建国乡整建制划归东风区管辖。

    2006年7月27日,撤销佳木斯市永红区,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佳木斯市郊区管辖。调整后,佳木斯市辖4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

2011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抚远归省直接管理。

 

行政区划

 

截至2014年,佳木斯市辖4区:前进区向阳区东风区郊区,4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2个县级市:同江市、富锦市。

名称

面积(平方千米)

人口(万人)

下辖行政区

前进区

14

17.1530

站前街道永安街道、奋斗街道、南岗街道、亮子河街道、田园街道

向阳区

36

23.3855

西林街道、保卫街道、桥南街道、西南岗街道、建设街道长安街道

东风区

53

16.1740

建国街道、晓云街道、佳东街道、佳南街道、造纸街道;松江乡、建国乡

郊区

756

31.4586

佳西街道、友谊街道、大来镇、敖其镇、望江镇、长发镇、莲江口镇、长青乡、沿江乡、西格木乡、平安乡、四丰乡、群胜乡、高峰乡

同江市

6252

17.9791

同江镇乐业镇三村镇临江镇向阳乡青河乡、街津口乡、八岔乡、金川乡银川乡

富锦市

8227

43.7165

城关社区(富锦镇)、二龙山、向阳川、锦山、头林、兴隆岗、宏胜、上街基、砚山、长安和大榆树

桦南县

4416

46.8698

桦南镇、土龙山镇、孟家岗镇、闫家镇石头河子镇驼腰子镇梨树乡金沙  明义乡大八浪乡

桦川

2260

20.2827

悦来镇、苏家店镇新城镇横头山镇星火朝鲜族乡东河乡梨丰乡中伏乡、悦兴乡、创业乡四马架乡永胜乡

汤原县

3230

25.5211

香兰镇鹤立镇竹帘镇汤原镇汤旺朝鲜族乡胜利乡吉祥乡振兴乡太平川乡永发乡

抚远县

6262

12.6694

抚远镇浓桥镇抓吉镇别拉洪乡海青乡鸭南乡浓江乡通江乡、寒葱沟镇

备注

面积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6)》,人口数据根据全国第6次人口普查。

 

 

人口民族

 

人口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佳木斯市总人口2552097人,常住总人口为2552097人。其中向阳区233855人,前进区171530人,东风区161740人,郊区314586人,桦南县468698人,桦川县202827人,汤原县255211人,抚远县126694人,同江市179791人,富锦市437165。

 

民族

    据2008年末数据显示,全市共有42个少数民族,人口10380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4%,其中蒙古族、回族、朝鲜族、满族、赫哲族人口分别为4007人、6457人、26558人、62587人、2668人,其余37个少数民族人口均在千人以下。其中赫哲族是佳木斯特有民族。全市有4个民族乡,分别是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汤原县汤旺朝鲜族乡、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和八岔赫哲族乡。全市共有42个民族村,其中朝鲜族村 35 个、赫哲族村5个、满族蒙古族村1个、满族村1个。
  乡村少数民族人口67121人,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4.7%。 

    朝鲜族主要聚居在星火和汤旺两个朝鲜族乡,其余分布在6县(市)、郊区及市区。
  赫哲族主要聚居在同江市的街津口和八岔两个赫哲族乡及市郊区的敖其赫哲族村,其余分布在市区、抚远县及同江市。
  满族、回族、蒙古族主要散居在市区及6县(市)。
  在边境地区主要有朝鲜族和赫哲族。民族乡边境总长度76公里(街津口乡40公里、八岔乡36公里),边境民族乡行政区划总面积567平方公里(街津口乡280平方公里、八岔乡287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