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处小兴安岭向三江平原的过渡地带,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西北部为低山丘陵区,东南部为三江平原西缘。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东南临松花江与佳木斯接壤,西屏小兴安岭与伊春为邻。
鹤岗辖区面积14784平方千米,下辖萝北、绥滨两个边境县和向阳、工农、南山、兴山、兴安、东山6个市辖区,人口109万。
鹤岗市是国家重要煤炭基地之一,是东北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佳鹤铁路穿过鹤岗,鹤大、哈萝、鹤伊公路是主要干线公路。
历史沿革
鹤岗原为
汤原县下的一个小镇,俗称
鹤立镇。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拟于此镇设置
鹤立县,后因种种原因未遂。
此地是随着煤炭业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自民国三年(1914年)曹凤阳在此发现炭层后。民国五年(1916年)由
沈松年等人向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了采掘权。民国七年1918年)开始开采,同年誉军
鲍贵卿以及财政厅长,实业厅长等人,以个人名义投资,成立鹤岗煤炭矿有限公司,并计划扩大
矿区,铺设一条从矿山到松花江岸的轻便铁道。
民国八年(1919年)六月
刘尚清(黑龙江省财政厅长)任总办。民国十五年(1926年)十一月自矿山站(一名石头河)到
莲江口铁路竣工,民国十六年(1927年)二月开始营业。九·一八事变后,建立伪满洲国,于
康德元年(1934年)五月,在此设立满洲炭矿
株式会社,此后。鹤岗煤矿由满洲炭矿株式会社经营。随着
煤炭开采业的不断扩大,此地迅速发展起来。
康德六年(1939年)六月,伪满洲国实行行政机构改革之际。由汤原、
萝北两县析置鹤立县,隶属三江省管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撤销三江省,鹤立县划归合江省所辖。
解放后,鹤立县升置市,名为兴山市。
1951年改兴山市为鹤岗市,后为黑龙江省所辖。
1906年(清光绪三十工年)黑龙江省开始出放“鹤字段”毛荒。1916年清丈完毕。此时在今鹤岗附近出现数十个垦荒村落。1918年(民国7年)沈松年与孙丙午等人合资15万元成立
兴华煤矿公司,开发石头河地方煤矿。1926年鹤岗铁路开通,煤矿发展。1929年3月,鹤岗煤矿公司驻矿事务所设街基
管理员管理街政事务,从此矿山设治,名兴山镇。
1932年8月11日,日本侵略军侵占兴山湖,1938年日伪将兴山镇改治兴山街,隶属汤原县。1939年改隶鹤 立县。日本侵略者为了加强殖民统治,1941年5月将兴山街改为特翰街。还驻有日本宪兵分队、
日本关东军守备以,设“鹤岗刑务署”、“鹤岗矫正辅导院”两所监狱。1944年二月兴山街改称鹤岗街。
抗日战争胜利后,共产党、民主政府接管鹤岗,于1945年12月20日建立兴山市,先后隶属鹤立县、合江省、
松江省。
1949年11月24日,兴山市改称鹤岗市,为
松江省辖市。1954年鹤岗市为黑龙江省辖市。1958年鹤岗市划归
合江专署领导。1966年鹤岗市改由省
直辖。
1980年4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鹤岗市
东风区、跃进区,设立南山区;撤销鹤岗市群力区、反修区,设立东山区;红卫区更名为兴山区;
红旗区更名为兴安区。
1987年11月6日,将
佳木斯市的萝北县、
绥滨县划归鹤岗市。
行政区划
人口
2010年,鹤岗市有
家庭户397449户,家庭户人口为1038944人,占总人口的98.14%,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61人,比2000年的3.02人减少了0.41。男性为536942人占50.72%;女性为521723人,占49.2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104.39%降为102.92%,下降1.47个百分点。0至14岁的人口为114479人,占10.82%;15至64岁的人口为836391人,占7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7795人,占10.1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至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64个百分点,15至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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