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以境内呼伦湖和贝尔湖得名。地处东经115°31′~126°04′、北纬47°05′~53°20′之间。东邻黑龙江省,西、北与蒙古国、俄罗斯相接壤,是中俄蒙三国的交界地带,与俄罗斯、蒙古国有1723公里的边境线。呼伦贝尔市总面积26.3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山东省与江苏省两省之和。
2001年10月10日撤盟设市,政府驻地海拉尔区。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1430.55亿元人民币。有滨洲铁路等多条铁路和111国道、301国道经过。
市境内的呼伦贝尔草原是世界四大草原之一,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草原。有8个国家级一、二类通商口岸,其中满洲里口岸是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
历史沿革
在二三万年前,古人类——扎赉诺尔人就在呼伦湖一带繁衍生息,创造了呼伦贝尔的原始文化。
公元前209年,匈奴族征服东胡族,统一了北方草原,呼伦贝尔地区属其三部领地之一的左贤王庭辖地。
公元一世纪,活动在鄂伦春旗一带的拓跋鲜卑族“南迁大泽”(即呼伦湖),取代了匈奴的统治,建立了鲜卑部落联盟。并由此入主中原,建立了北魏王朝。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政权。
在鲜卑人的余部室韦部落和回纥、突厥、黠戛斯以及辽代的契丹、金代的女真族相继征战和统治呼伦贝尔之时,蒙古诸部在呼伦贝尔悄然兴起。
公元八世纪,生活在额尔古东岸的成吉思汗的先祖蒙兀室韦部迁移至斡难河、克鲁伦河、土拉河的发源地肯特山区。
12世纪,当成吉思汗登上政治舞台统一蒙古草原时,又返回呼伦贝尔,在这里进行了几次大的决定性战役,消灭了政敌,打破了长期几个大部落势力均衡的局面,最后统一了蒙古高原。从此,北方草原上形成了一个具有语言、地域和文化共同性、在经济生活中有许多共同特点的民族——蒙古族。蒙古帝国建立后,实行“领户分封制”。
1214年,成吉思汗将呼伦贝尔草原的大部分地区分封给他的大弟拙赤·哈撒尔(额尔古纳市黑山头古城便是他的故都),其余部分分封给他的二弟合赤温·额勒赤及外戚德薛禅家族,岭东地区分封给他的幼弟帖木歌·斡赤斤。元朝建立后,创立行省制。
1288年,诸王封地纳入行省,岭西地区划入岭北行省和林路管辖,岭东划入中书省泰宁路和辽阳行省山北辽东路管辖。元亡后,成吉思汗的子孙们退守蒙古草原,先后游牧于呼伦贝尔草原的是元顺帝的后裔和成吉思汗大弟后裔,直至归附后金。
清朝建立后,由鄂温克、达斡尔、巴尔虎蒙古、鄂伦春人组成的布特哈八旗兵、索伦八旗兵和巴尔虎八旗兵,勇猛善战,镇守着边疆,为防御沙俄入侵,保障驿站畅通,维护边疆安宁做出了贡献。
岭西地区曾于1912-1920年实行地方自治,脱离黑龙江省。
1920年后重归黑龙江将军节制,仍设副都统衙门,同时设善后督办兼交涉员公署,并设呼伦、胪滨、室韦、奇乾县,形成旗、县并存和分治的局面。岭东地区也保留西布特哈总管公署,同时设雅鲁县,布西县,直属黑龙江省。
东北沦陷时期,岭东为兴安东省,岭西为兴安北省,均直辖于伪满洲国。
1945年8月日本投降,10月岭西地区建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1946年10月改称呼伦贝尔自治政府。1948年1月1日改称呼伦贝尔盟,归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于1945年10月在岭东地区建立纳文慕仁省,1946年6月改称纳文慕仁盟,受中共领导的兴安省政府领导,1947年5月归属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
1949年4月,呼伦贝尔盟和纳文慕仁盟合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4]
1953年4月1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简称东部行署,署址设在乌兰浩特。同时撤销原哲里木、兴安、呼纳三个盟的建制,其中原呼纳盟的海拉尔、满洲里、乌兰浩特变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直辖市,其工作委托东部行署代管。
1954年4月30日,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将原兴安盟和呼纳盟所辖地区合并,改尔呼伦贝尔盟,成立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作为一级政权,直属内蒙古自治区领导。盟政府设在海拉尔市。
1957年2月21日,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
1958年6月1日,撤销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改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派出机构,设行政公署于海拉尔市,改称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
1967年12月20日,建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为临时权利机构,行使原呼盟行政公署职权。
1969年8月1日,呼盟大部分地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一部分(原兴安盟的大部分)划归吉林省管辖。
1979年7月,恢复1969年前的区划,呼盟重新划归内蒙古自区管辖。
1980年7月,恢复兴安盟建制,呼盟恢复1954年4月前的区划。
2001年10月10日,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撤销海拉尔市设立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市辖原呼伦贝尔盟的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族、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和新设立的海拉尔区;代自治区人民政府管辖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和根河市。[4]
2行政区划
截至2008年,呼伦贝尔市辖1个市辖区、4个旗、3个自治旗,5个市。[5]
地区 |
面积(平方公里) |
人口(2011年) |
行政代码 |
1440 |
34万 |
150702 |
|
696 |
25万 |
150781 |
|
16800 |
37万 |
150783 |
|
27590 |
35万 |
150782 |
|
19659 |
11万 |
150785 |
|
28000 |
8万 |
150784 |
|
12063 |
28万 |
150721 |
|
25102 |
4万 |
150727 |
|
22000 |
4万 |
150726 |
|
21192 |
6万 |
150725 |
|
59800 |
22万 |
150723 |
|
19111 |
13万 |
150724 |
|
10500 |
28万 |
150722 |
此处区划地名资料截止到2005年12月;面积、人口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6)》,人口截止2011年5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