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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的由来及地域变迁

浏览: 次 日期:2014-05-24

  呼伦贝尔市,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以境内呼伦湖和贝尔湖得名。地处东经115°31′~126°04′、北纬47°05′~53°20′之间。东邻黑龙江省,西、北与蒙古国、俄罗斯相接壤,是中俄蒙三国的交界地带,与俄罗斯、蒙古国有1723公里的边境线。呼伦贝尔市总面积26.3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山东省与江苏省两省之和。

 

2001年10月10日撤盟设市,政府驻地海拉尔区。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1430.55亿元人民币。有滨洲铁路等多条铁路和111国道、301国道经过。

市境内的呼伦贝尔草原是世界四大草原之一,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草原。有8个国家级一、二类通商口岸,其中满洲里口岸是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

 

历史沿革

在二三万年前,古人类——扎赉诺尔人就在呼伦湖一带繁衍生息,创造了呼伦贝尔的原始文化。

 

公元前209年,匈奴族征服东胡族,统一了北方草原,呼伦贝尔地区属其三部领地之一的左贤王庭辖地。

公元一世纪,活动在鄂伦春旗一带的拓跋鲜卑族“南迁大泽”(即呼伦湖),取代了匈奴的统治,建立了鲜卑部落联盟。并由此入主中原,建立了北魏王朝。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政权。

鲜卑人的余部室韦部落和回纥、突厥、黠戛斯以及辽代的契丹、金代的女真族相继征战和统治呼伦贝尔之时,蒙古诸部在呼伦贝尔悄然兴起。

公元八世纪,生活在额尔古东岸的成吉思汗的先祖蒙兀室韦部迁移至斡难河、克鲁伦河、土拉河的发源地肯特山区。

    12世纪,当成吉思汗登上政治舞台统一蒙古草原时,又返回呼伦贝尔,在这里进行了几次大的决定性战役,消灭了政敌,打破了长期几个大部落势力均衡的局面,最后统一了蒙古高原。从此,北方草原上形成了一个具有语言、地域和文化共同性、在经济生活中有许多共同特点的民族——蒙古族。蒙古帝国建立后,实行“领户分封制”。

1214年,成吉思汗将呼伦贝尔草原的大部分地区分封给他的大弟拙赤·哈撒尔(额尔古纳市黑山头古城便是他的故都),其余部分分封给他的二弟合赤温·额勒赤及外戚德薛禅家族,岭东地区分封给他的幼弟帖木歌·斡赤斤。元朝建立后,创立行省制。

1288年,诸王封地纳入行省,岭西地区划入岭北行省和林路管辖,岭东划入中书省泰宁路和辽阳行省山北辽东路管辖。元亡后,成吉思汗的子孙们退守蒙古草原,先后游牧于呼伦贝尔草原的是元顺帝的后裔和成吉思汗大弟后裔,直至归附后金。

清朝建立后,由鄂温克达斡尔巴尔虎蒙古、鄂伦春人组成的布特哈八旗兵、索伦八旗兵和巴尔虎八旗兵,勇猛善战,镇守着边疆,为防御沙俄入侵,保障驿站畅通,维护边疆安宁做出了贡献。

岭西地区曾于1912-1920年实行地方自治,脱离黑龙江省。

1920年后重归黑龙江将军节制,仍设副都统衙门,同时设善后督办兼交涉员公署,并设呼伦、胪滨、室韦、奇乾县,形成旗、县并存和分治的局面。岭东地区也保留西布特哈总管公署,同时设雅鲁县,布西县,直属黑龙江省。

东北沦陷时期,岭东为兴安东省,岭西为兴安北省,均直辖于伪满洲国

1945年8月日本投降,10月岭西地区建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1946年10月改称呼伦贝尔自治政府。1948年1月1日改称呼伦贝尔盟,归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于1945年10月在岭东地区建立纳文慕仁省,1946年6月改称纳文慕仁盟,受中共领导的兴安省政府领导,1947年5月归属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

1949年4月,呼伦贝尔盟纳文慕仁盟合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4]

1953年4月1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简称东部行署,署址设在乌兰浩特。同时撤销原哲里木、兴安、呼纳三个盟的建制,其中原呼纳盟的海拉尔、满洲里、乌兰浩特变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直辖市,其工作委托东部行署代管。

1954年4月30日,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将原兴安盟和呼纳盟所辖地区合并,改尔呼伦贝尔盟,成立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作为一级政权,直属内蒙古自治区领导。盟政府设在海拉尔市。

1957年2月21日,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

1958年6月1日,撤销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改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派出机构,设行政公署于海拉尔市,改称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

1967年12月20日,建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为临时权利机构,行使原呼盟行政公署职权。

1969年8月1日,呼盟大部分地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一部分(原兴安盟的大部分)划归吉林省管辖。

1979年7月,恢复1969年前的区划,呼盟重新划归内蒙古自区管辖。

1980年7月,恢复兴安盟建制,呼盟恢复1954年4月前的区划。

2001年10月10日,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撤销海拉尔市设立海拉尔区。呼伦贝尔市辖原呼伦贝尔盟的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族、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和新设立的海拉尔区;代自治区人民政府管辖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和根河市。[4]

 

2行政区划

截至2008年,呼伦贝尔市辖1个市辖区、4个旗、3个自治旗,5个市。[5]

 

地区

面积(平方公里)

人口(2011年)

行政代码

海拉尔区

1440

34万

150702

满洲里市

696

25万

150781

扎兰屯市

16800

37万

150783

牙克石市

27590

35万

150782

根河市

19659

11万

150785

额尔古纳市

28000

8万

150784

阿荣旗

12063

28万

150721

新巴尔虎右旗

25102

4万

150727

新巴尔虎左旗

22000

4万

150726

陈巴尔虎旗

21192

6万

150725

鄂伦春自治旗

59800

22万

150723

鄂温克族自治旗

19111

13万

150724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10500

28万

150722

此处区划地名资料截止到2005年12月;面积、人口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6)》,人口截止2011年5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