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是中国最东北的省份,北部和东部以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与俄罗斯接壤,西部与南部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相邻,面积45.4万平方公里,是东北地区面积最大的省份。人口3820万。行政辖13个地市,分别是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鹤岗、绥化、七台河、伊春、黑河和大兴安岭地区。
黑龙江省行政区划
市别 | 市辖县(市)区 |
---|---|
哈尔滨 (副省级市) | 松北区、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五常市、尚志市、宾县、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方正县、依兰县 |
齐齐哈尔 (较大的市) | 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富拉尔基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讷河市、龙江县、富裕县、甘南县、拜泉县、依安县、克山县、克东县、泰来县 |
牡丹江 | 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爱民区、海林市、穆棱市、宁安市、林口县、东宁县 绥芬河市 |
佳木斯 | 前进区、向阳区、东风区、郊区、同江市、富锦市、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抚远县 |
大庆 | 萨尔图区、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大同区、肇源县、肇州县、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
伊春 | 伊春区、南岔区、带岭区、友好区、西林区、美溪区、翠峦区、五营区、红星区、新青区、金山屯区、汤旺河区、上甘岭区、乌伊岭区、乌马河区、铁力市、嘉荫县 |
鸡西 | 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梨树区、麻山区、城子河区、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 |
鹤岗 | 兴山区、向阳区、工农区、南山区、东山区、兴安区、萝北县、绥滨县 |
双鸭山 | 尖山区、岭东区、宝山区、四方台区、集贤县、宝清县、友谊县、饶河县 |
七台河 | 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勃利县 |
绥化 | 北林区、安达市、肇东市、海伦市、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绥棱县、庆安县 |
黑河 | 爱辉区、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嫩江县、孙吴县、逊克县 |
大兴安岭地区 | 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呼中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 |
试点省直管县 | 绥芬河市、抚远县[8] |
历史沿革
黑龙江省第一个老省会是黑河市(黑龙江城、瑷珲城),第二个省会是嫩江(墨尔根),第三个省会是齐齐哈尔,第四个省会是哈尔滨。哈尔滨也是现在的省会。
黑龙江省有着悠久的历史。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就有夫余政权建立,地跨今黑龙江省南部。唐代设渤海都督府、黑水都督府、室韦都督府。辽时归东京道管辖。金时属上京道管辖。元设开元路、水达达路。明设奴儿干都司。清设黑龙江将军和吉林将军,管辖黑龙江地区。新中国成立后,设黑龙江省和松江省,1954年将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1]
现在的黑龙江省并不是原来的黑龙江辖区行政辖地,原来的黑龙江辖区管辖黑龙江流域中上游和外东北西部,现在的黑龙江省只管辖黑龙江南岸和原来吉林的南部部分地区。现在的黑龙江省是1954年才形成的。
黑龙江古时为肃慎地,汉朝时称为挹娄、夫余地。唐属忽汗州和瀚海都护府(唐朝诸侯国渤海国),辽金为东京、上京二道(路),元归辽阳行中书省和辽阳行省,元朝军队在此驻扎,明属女真奴儿干都司。清1671年沿黑龙江岸筑城,名黑龙江城,清朝后期后改为黑龙江省。 清朝统一全国前,已经加强了对“龙兴之地”——东北地区的统治,设盛京总管统辖。为抵御沙俄势力对黑龙江流域的入侵,1652年,清廷派梅勒章京率兵驻守宁古塔(今海林市境内)地方,翌年升为昂邦章京。东北地区被划分为两大军事驻防区域,也即两个行政区域:在中国清朝时期黑龙江流域部分属黑龙江将军辖区,流域部分属吉林将军辖区。今黑龙江地区大部分位于宁古塔将军辖区(吉林将军辖区)之内。
1683年12月,清廷决定,划出宁古塔将军(吉林将军)所辖之西北地区,增设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简称黑龙江将军,管辖黑龙江将军辖区。1691年建齐齐哈尔城,1699年黑龙江衙门由墨尔根迁到齐齐哈尔,从此,齐齐哈尔成为黑龙江的首府,是黑龙江近300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形成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共同守卫东北。这是黑龙江成一个军事、行政区域并以“黑龙江”命名的开端。
在中国清朝时期黑龙江流域部分属黑龙江将军辖区,流域部分属吉林将军辖区:宁古塔将军移住吉林乌拉后,于1757年改称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之下先后设有齐齐哈尔、黑龙江城(瑷珲)、墨尔根、呼伦布鱼尔、呼兰、布特哈、通肯等7城副都统和兴安城副都统衔总管。省府驻齐齐哈尔。1862年(同治元年)开始,黑龙江将军辖区内取消副都统,相继设立道、府、厅、州、县等地方行政建置。
1858年和1860年,沙俄通过不平等的《中俄瑷珲和约》和《中俄北京条约》,强行割占了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使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的行政区域大为缩小。1900年江东六十四屯被沙皇俄罗斯武力占领。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4月,清廷对东北地区行政体制进行改革,从本来设置的将军改设巡抚,为一省之长。实行省、府、县三级体制。在省之下、府之上设立道以为监察区域。在原黑龙江省区设有3道(瑷珲兵备道、呼伦兵备道、兴东兵备道)、7府(龙江(齐齐哈尔)、嫩江、呼兰、绥化、海伦、黑河、胪滨)、6厅、1州、7县,省会齐齐哈尔。当时为吉林省所辖而现在属黑龙江省境内的尚有2道(设于哈尔滨的西北路分巡兵备道和设于三姓城的东北路分巡兵备道)、7府(双城、宾州、五常、依兰、密山、临江、宁安)、3厅、1州、7县。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黑龙江省沿袭清代省、道、县三级体制,共辖龙江、绥兰、黑河3道,省会齐齐哈尔。后增设呼伦道,共为4道,21县,6设治局。当时为吉林省所辖而今在黑龙江省境内的有滨江、依兰2道,18县。1930年黑龙江省辖42县,11设治局。当时隶属于吉林省今属黑龙江省的有22县。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中国政府逐步收回中东路“附属地”的行政主权。1920年将该区域定为“东省特别区”。1922年东北当局设立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以统一监督节制该区域内的军警、外交、司法各机关。1924年5月,北京政府批准东省特别区独立于黑龙江、吉林两省区域之外,成为与省并列的特别行政区。
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实行省、县(市)二级体制。从1934年开始对东北地区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省的数量增多,区域划小。伪满洲国覆亡前夕,东北地区划分为15省1特别市,其中在今黑龙江省内设有龙江、滨江、三江、黑河、北安、东安6省,下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东安5市,74县,3旗。
抗战胜利后,1946年8月,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在哈尔滨成立,是东北地区最高行政机关,哈尔滨在东北所处的位置称之为北满。后改称东北行政委员会。在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下,实行省(特别市)、县(市)二级行政制度。
黑龙江省是东北和全国解放较早的地区,自1945年11月至1946年5月,在今黑龙江省境内先后成立了5省1直辖市民主政府,即黑龙江、嫩江、合江、绥宁、松江5个省政府和哈尔滨市政府。1946年10月,绥宁省改设为牡丹江专区,直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同年11月,哈尔滨市改称特别市。1947年2月至9月,黑龙江、嫩江2省曾合并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简称黑嫩省。同年8月,牡丹江专区撤销,设立牡丹江省,1947年7月该省撤销,所辖区域分别并入合江、松江2省。1949年5月,嫩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成立新的黑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合江省与松江省合并成立新的松江省,省会哈尔滨。同时,将哈尔滨市改为松江省辖市。黑龙江、松江两省共辖5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兴山),71县,2矿区(鸡西、双鸭山),2旗。解放战争时期,在黑龙江省境内曾设立专区一级的行政区域,除黑河专区外,存在时间均不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省、市(地)、县3级体制。黑龙江地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仍设松江、黑龙江两省,所辖市(地)、县(旗)不变。1950年10月,黑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市设立了市辖区行政建置。松江省省会哈尔滨市也开始设立相当于县一级的市辖区,两省共有14个市辖区。1953年8月,哈尔滨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1954年8月,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省会由齐齐哈尔市迁往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改为黑龙江省省辖市,为黑龙江省省会。同时,将原黑龙江省所辖白城地区的7县划归吉林省管辖。此后,黑龙江省的行政区域再没有大的变化。合省后的黑龙江省辖98个县级以上行政建置单位,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市、佳木斯、鹤岗5市,黑河、嫩江、合江3专区,66县、旗,2个兼有行政职能的县级矿区(鸡西、双鸭山),22个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