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简称“吉”,省会长春市。[1]地处东经122-131度、北纬41-46度之间,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2%。位于中国东北中部,处于日本、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与中国东北部组成的东北亚几何中心地带。北接黑龙江省,南接辽宁省,西邻内蒙古自治区,东与俄罗斯接壤,东南部以图们江、鸭绿江为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东西长650公里,南北宽300公里。东南部高,西北部低,中西部是广阔的平原。辖长春市1个副省级城市、吉林市、四平、通化、白山、辽源、白城、松原7个地级市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副省级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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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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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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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早在远古时期,就有人类在吉林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距今约5~1万年前出现的“榆树人”、“安图人”、“青山头人”,是吉林古人类文明形成的重要标志。远在舜、禹时代,吉林省境内的古代民族就开始与中原王朝建立了具有隶属性质的贡纳关系,并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吉林区域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从先秦开始,吉林就被历代中央政权划入行政区域管辖之下。在汉朝时就设置了郡县,唐朝的渤海及后来的辽、金、元各代也都设立府、州、县。明朝设立都司、卫所。公元1653年(清顺治十年),清政府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是吉林省建置之始。公元1662年(清康熙元年)改称宁古塔将军。公元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吉林建城,史称“吉林乌拉”(满语译音“沿江”之意),吉林由此得名。公元1757年,宁古塔将军改称吉林将军,自此以后,“吉林”由原来城邑名称扩大为行政区称谓。公元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正式建制称吉林行省。清前期,吉林一直处于封禁状态,社会经济发展缓慢。清中后期逐渐开禁,经济有了发展。二十世纪初,东北成为俄、日帝国主义进行殖民扩张的角逐之地。在“五四”运动的推动和后来“五卅”运动的影响下,吉林大地不断掀起反帝爱国斗争风潮。民族工商业有所发展,具有近代规模的城市相继出现。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吉林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了中国东北。1932年3月,建立了伪满洲国傀儡政权。以溥仪为执政,年号“大同”。将长春改为“新京”,定为伪满洲国“首都”。1934年,日本改“满洲国”为“满洲帝国”,改“执政”为“皇帝”,改年号“大同”为“康德”。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18日,溥仪在通化宣布退位,伪满洲国灭亡。
建国初期,吉林省仅辖2个市、2个专区、 1旗、22个县和1个工业特区。1954年,东北行政区划调整,将原黑龙江省的7个县划归吉林省,与原属吉林的乾安县共同组建白城专区;将原辽东省的1市9县划归吉林省,设立通化专区;将原辽东省的辽源市、西安县、东丰县和原辽西省的四平市、双辽县、梨树县划归吉林省管辖。同年,吉林省人民政府由吉林市迁至长春市。1969年,内蒙古自治区的哲里木盟和呼伦贝尔盟的1县1旗划归吉林省,1979年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从此,吉林省行政区域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