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西晋咸宁四年(278)置国子学,教育五品以上官员子弟。后或称国学、太学,属太常。北齐始立专署国子寺,教育贵族子北。隋开皇十三年(593)改称国子学,罢隶太常。炀帝又改学为监。唐以国子监为教育行政机关,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国子学教育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宋子国监辖太学、武学、律学等。辽南面官有上京国子监、中京国子监。金有国子监与女真国子监、国子学与回回国子监、国子学。明置北京国子监与南京国子监。清沿明制,京师置国子监,选入学者称监生,原规定住监读书,后渐成具文。明、清国子监合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为一,与唐、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