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朱元璋初起时置行枢密院。旋罢枢密院,改置大都督府,以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设大都督、左右都督、同知都督、副都督、佥都督等官,吴元年(1367),罢大都督,以左右都督为长官。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都督府为中军、左军、右官、前军、后军五都督府,亦称五军都督府。每都督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所属有经历司,设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都督府各领其都司(都指挥使司)、卫所(见“卫指挥使司”、“千户”、“百户”)。军令权则属于兵部。永乐间在北京设行在五军都督府,后除“行在”字样,而在应天的五军都督府上加“南京”二字,分掌南京卫所。南京五军都督府设官之制仍旧,但不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