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氏文化研究会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779号 电话:0377-63117878 邮箱:kswhyjh@126.com QQ: 2404165663 1465588485
官名。即冢宰。原为王室的家务总管,主管王家财务及宫内事务;经管物资的出纳、保管与供应。《礼记·王制》:“冢宰制国用”。西周王朝为朝廷大臣之一,周公曾为太宰,成王时,周公即在太宰之职摄政。所属有内宰、小宰及分布各地掌管王家财务的宰。《蔡簋》作者为内宰,受命主管王家内外,兼管百工,并出纳王后命令。《望簋》作者为小宰,受命主管“毕王家”,即毕地的王家财产。《诗·小雅·十月之交》有“家伯维宰”。地位在卿士、司徒之下,《汉书·古今人表》下下等作“太宰家伯”。春秋时鲁、宋、齐、楚、吴等国皆设太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