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称。北魏正光五年(524),以郦道元为大使,慰抚六镇,大使之名始此。隋初有安抚大使,唐初有黜陡大使、经略大使。唐亲王遥领节度使称节度大使,其副使称副大使知节度事,处理实际事务。宋安抚、经略、制置等使之位高秩重者亦称大使。元管理制造、税务、仓库等事官员有大使,明、清沿袭,为低级官员。
二、近现代外交官官员。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由国家元首任命,在所驻国家代表本国及本国元首,为最高的外交代表。此为国际公认的准则,而非个别国家的规定。我国民国时期驻外使节,在三十年后期以前,均用比大使低一级的公使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