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剑是指中国古代皇帝收藏在“尚方”的剑,在汉代称“尚方斩马剑”,至明代称尚方剑,即皇帝御用的宝剑,持有尚方宝剑的大臣,具有先斩后奏等代表皇权的权力。在戏剧、小说中以及民间一般俗称其为“尚方宝剑”。成语尚方比喻上级特许的权力。
尚方(也作上方):掌管制造供应御用器物的官署,秦已有之,汉负盛名。尚方宝剑 即皇帝御用的宝剑。持有皇帝所赐尚方宝剑的大臣,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中国古代非常重视礼法,由于尚方制剑只能由皇室使用,所以这种宝剑从产生之初就被赋予了皇权和特权。
尚方宝剑反映的是一种人治观念,见宝剑如见天子,它是中国古代皇权的象征,明朝万历年后,它的出现更为频繁。
尚方剑是指中国古代皇帝藏在“尚方”的剑,在汉代称尚方斩马剑,明代称尚方剑,在戏剧和小说中大家一般俗称其为“尚方宝剑”。“尚方”也称“上方”,是专管供应制造皇帝所用器物的官属名。尚方剑本为斩马剑,非常锋利,可以断马,由于藏在尚方,便俗名为“尚方宝剑”,从汉代就已经开始有了。
据《前汉书 朱云传》载:朱云上书皇帝就曾说“臣原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明代刘伯温也说过:“先封尚方剑,按法诛奸赃。”可见持有尚方宝剑的人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先斩后奏之特权。但这样先斩后奏也必须按法行事,不能胡来。
以尚方剑为名而象征专断权力,并且有隆重的授剑仪式,应该从元代开始。忽必烈(1260至1294年在位)时,道士张留孙以神道治愈皇后的病,“帝后大悦,即命留孙为天师,刘孙固辞不敢当,乃号之上卿,命尚方铸宝剑以赐,建崇真宫于两京,俾留孙居之,专掌祠事”。 此时的尚方剑还没有用于政务和军事,但已经被看作专断权力的象征。至元七年(1270年),四川、陕西发生反抗蒙古的武装叛乱,中书“省臣患之,请专戮其尤者以止盗,朝议将从之”。这时,翰林学士、侍御史高鸣认为:“制令天下上死囚,必待论报,所以重用刑、惜民生也。今从其请,是开天下擅杀之路,害仁政甚大。”忽必烈采纳高鸣的意见,没有授予征伐将帅以“专戮”权力。
从史料上看,赐尚方剑以专杀和便宜行事的做法,是在明代“万历三大征”时开始实行的。 万历二十年(1592年),宁夏哱拜叛乱,万历皇帝“用尚书(石)星言,赐(总督陕西、延、宁、甘肃军务)魏学曾尚方剑督战”。而魏学曾调兵包围宁夏镇却“惑于招抚”,明廷便以甘肃巡抚叶梦熊替代魏学曾,“亦赐尚方剑”。 此时明军已经围城长达半年之久。叶梦熊决河灌城,并乘哱拜内乱之际,攻破城池,“尽诛拜党及降人二千”,哱拜之子哱承恩等被绑赴京师,皆被处死。 此战的获胜,使明廷尝到甜头,赐尚方剑也开始频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