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府是清朝管理宫廷事务的机构。为清代特有,始设于顺治初年。至顺治十一年(1654)仿明制改内务府为十三衙门;十八年,裁十三衙门,复设内务府。自此遂为定制。
简介
内务府是清代独有的机构,职官多达三千人,比事务最繁的户部人数多十倍以上,可以说是清朝规模最大的机关。内务府主要职能是管理皇家事务,诸如皇家日膳、服饰、库贮、礼仪、工程、农庄、畜牧、警卫扈从、山泽采捕等,还把持盐政、分收榷关、收受贡品。内务府主要机构有“七司三院”,最重要的是广储司,专储皇室的金银珠宝、皮草、瓷器、绸缎、衣服、茶叶等特供品。 [1]
内务府的组织渊源于满族社会的包衣(奴仆)制度,其主要人员分别由满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镶黄、正黄、正白旗)所属包衣组成。最高长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初为三品衙门,雍正十三年(1735)升为正二品,由皇帝从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特简,或从满洲侍卫、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补。凡皇帝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种事务,都由内务府承办。内务府直属机构有7司3院。内部主要机构有广储、都虞、掌仪、会计、营造、慎刑、庆丰七司,分别主管皇室财务、库贮 、警卫扈从、山泽采捕、礼仪、皇庄租税、工程、刑罚、畜牧等事。另有上驷院管理御用马匹,武备院负责制造与收储伞盖、鞍甲、刀枪弓矢等物,奉宸苑掌各处苑囿的管理、修缮等事,统称七司三院。内务府还有三织造处等30多个附属机构。此外负责管理太监、宫女及宫内一切事务的敬事房也隶属总管内务府大臣管辖。1911年辛亥革命后,废帝溥仪仍居宫内 ,为皇帝服务的内务府也得以保留,直至1924年溥仪被驱逐出宫为止。
历史演变
顺治帝入关定都北京后,即设立了内务府,以管理宫禁事务。顺治十一年(1654)裁撤,顺治十八年康熙即帝位后又重新恢复。内务府衙门当时分“内务府堂”(简称“堂上”,又称“本府”)及所属“七司”、“二院”等,总机关称“总管内务府衙门”。其最高官员为“总管内务府”。所属“七司”是:御用监,系为内务府掌管府藏及出纳总汇的机构;尚膳监,掌内务府所属武职官的铨选、任用及围猎、捕鱼之事,顺治十八年改为采捕衙门;钟鼓司,掌内廷礼乐并考核太监品级,顺治十三年改为礼仪监,顺治十七年又易名为礼仪院;内官监,管理内务府帑项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顺治十七年易名为宣徽院;惜薪司,掌宫廷缮修工程事务,顺治十八年易名为内工部;三旗牛羊群牧处,掌牛羊畜牧事务;尚方司,掌审拟上三旗的刑名案件,顺治十一年设,十二年改为尚方院。所属“二院”是:御马,掌掌“御用”马匹,顺治十八年易名为“阿敦衙门”(阿敦系满语,意为马群);鞍楼,是制备兵具、器械的机构,顺治十一年易名为兵仗局,顺治十八年又改为武备院。
部门分工 职责
广储司,设总办郎中、郎中、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掌内府库藏,领银、皮、瓷、缎、衣、茶六库。
都虞司,设郎中、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掌内务府武职官铨选及畋鱼之事。
掌礼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赞礼郎、司俎官、司祝、司香、司碓、 笔帖式、 书吏、掌内廷礼乐及考核太监品级。
会计司,设郎中、员外郎、六主、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掌内务府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先用宫女、太监,亦由该司管理。
庆丰司,设员同掌仪司掌牛羊畜牧之事。
慎邢司,设员同掌体育馆事,掌审谳上三旗刑狱案件。
上驷院,设兼管大臣、卿、堂主事、笔帖式、下分左右二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事,掌御用马匹。
武备院,设兼管大臣、卿、郎中、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掌制造器械。
奉宸院,设总理大臣、卿、郎中、员外郎、主事、良署主事、苑丞、苑副、委署苑副、笔帖式、书吏,掌景山、三海、南苑等处的管理、修缮。天坛斋宫,亦由奉宸院管理。圆明园、畅春园、万寿山、玉泉山、香山、热河行宫、汤泉(今昌平县东小汤山)行宫、盘山(今蓟县西北)行宫、黄新庄、(今良乡北)行宫,因与皇帝驻骅有关,俱归内务府委官管理。
此外,内务府还管辖有三大殿,管理慈宁宫、寿康宫处,御药房、寿药房,文渊阁,黄武殿修书处,御书处,养心殿造办处,咸安宫官学,景山官学,敬事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