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是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又称国子学或国子寺。明朝时期行使双京制,在南京(今江苏省南京市)和北京分别都设有国子监,设在南京的国子监被称为“南监”或“南雍”,而设在北京的国子监则被称为“北监”或“北雍”。南京国子监始建于东吴永安元年(公元258年),规模宏大,延袤十里,灯火相辉,盛况空前,当时邻邦高丽、日本、琉球、暹罗等国“向慕文教”,不断派留学生到南京国子监学习。北京国子监始建于元朝大德十年(公元1306年),是我国元、明、清三代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
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年)﹐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员﹐掌教导诸生。
北齐改名国子寺。
隋文帝时,改寺为学。不久,废国子学,唯立太学一所,省祭酒﹑博士;置太学博士,总知学事。炀帝即位,改为国子监,复置祭酒。
唐沿此制,国子监下设国子﹑太学﹑四门﹑律算﹑书等六学,各学皆立博士,设祭酒一员,掌监学之政,并为皇太子讲经。唐高宗龙朔元年(661年),东都亦置监。一度改称司成馆或成均监。
唐宋八大家之首韩愈、明代理学家湛若水、贪官严嵩都做过国子监祭酒,王懿荣发现甲骨文时也是国子监祭酒。
宋初承五代后周之制﹐设国子监﹐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为学生。端拱二年(989)改国子监为国子学﹐淳化五年(994)依旧为监。庆历四年(1044)建太学前﹐国子监系宋朝最高学府。但高﹑中级官员子弟坐监读书﹐仅是挂名﹐数量既少﹐平日听课者又甚寥寥。自设太学和其他各类学校后﹐国子监成为掌管全国学校的总机构﹐凡太学﹑国子学﹑武学﹑律学﹑小学﹑州县学等训导学生﹑荐送学生应举﹑修建校舍﹑画三礼图﹑绘圣贤像﹑建阁藏书﹑皇帝视察学校﹐皆属其主持筹办。元丰改革官制(见元丰改制)前﹐国子监官员有判监事﹑直讲﹑丞﹑主簿等。自元丰三年(1080)起﹐改设国子祭酒(即旧判监事)﹑司业(祭酒的副手)﹑丞﹑主簿﹑太学博士(即旧直讲)﹑学正﹑学录﹑武学博士﹑律学博士等官﹐监内分成三案﹕厨库案管太学钱粮﹑颁发书籍条册﹐学案管文﹑武学生公私试﹑补试﹑上舍试﹑发解试等升补﹑考选行艺﹐知杂案管监学杂务。各案设胥长﹑胥佐﹑贴书等吏人多员。国子监还设书库﹐刻印经史书籍﹐供朝廷索取﹑赐予以及本监出售之用。南宋在监内专设“印文字所”。国子监所印书籍称“监本”﹐一般刻印精美﹐居全国之冠。北宋陪都西京﹑南京﹑北京亦陆续置国子监﹐设分司官﹐由朝廷执政﹑侍从等官迭互充任﹐职事颇简﹐仅出纳钱粮﹐实际成为士大夫休养之所。崇宁四年(1105)﹐罢三京国子监官﹐各设司业一员。北宋时期书院文学中影响力最大被尊为北宋四大书院之首的应天书院于庆历三年(1043年)改为南京国子监(在今河南省商丘市),是中国古代书院中唯一一个升级为国子监的书院,为北宋全国最高学府。
辽太祖置南面上京国子监﹐设祭酒﹑司业﹑丞﹑主簿﹑下辖国子学。中京另建国子监﹐设官与上京同。金代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设祭酒﹑司业各一员﹔监丞二至三员﹐一员兼管女直学。元初置国子监﹐属集贤院﹐下辖国子学﹐设祭酒﹑司业﹐掌国子学的教令﹔监丞﹐专领监务。另建蒙古国子监和回回国子监学﹐以示与汉人﹑南人之别。
明初设中都国子学﹐后改为国子监﹐掌国学诸生训导的政令。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在北京设国子监﹐皆置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各一员。
清代国子监总管全国各类官学(宗学﹑觉罗学等除外)﹐设管理监事大臣一员﹔祭酒﹐满﹑汉各一员﹔司业﹐满﹑蒙﹑汉各一员。另设监丞﹑博士﹑典簿﹑典籍等学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并归学部。
祭酒,国子监官职名,主掌大学之法与教学考试,其上为监事大臣,辖下有监丞等辅佐官职。清朝品等为从四品。1910年,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