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尉
秦置此职,为国家最高军事长官,与丞相、御史大夫合称三公。汉承秦制,也设太尉,但时置时废,官名也有变化。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罢太尉。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改称大司马,并加“大司马”称号,实际权力在丞相之上。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复改大司马为太尉。太尉置府,属员有长史及东、西、户、法、兵、仓等曹掾,机构庞大。但自东汉中叶以后,职权渐为尚书所侵夺,太尉若不领尚书事,则在皇帝左右,备参谋、顾问。魏晋南北朝时,已成为一种荣誉衔,并无实权。此后历代时置时废,置太尉时一般皆为加官。唐后期藩镇强盛,乃至将帅悉称太尉,官封极滥。北宋徽宗时,定为武官官阶的最高一级,《水浒传》中高
都督
军事长官,亦可兼领地方政务。三国时始置,尤以大都督权位最重。两晋南北朝隋唐多沿置,唐后期为节度使取代。宋复设,均置长史、司马等僚属。辽、金、元沿之。明改元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后为分权又置五军都督府,以左、右都督统领各地卫所。清初以都督为武将虚衔。民国初年各省亦置都督,负责一省政务,不久被废,改为将军,不久又改称督军。
提督
明代京营设有提督,文臣、武将和宦官并用,为三大营的管操官。南京设置操江提督,掌水军的操练,多以勋戚任之。明中叶后巡抚多兼提督军务衔,总兵也有加提督衔者。万历年间才专设提督一职,为总兵以上之武官名。清代设提督军务总兵官,简称提督,从一品,为一省的最高武官,与督抚并称封疆大吏,但仍受总督节制。提督节制全省各镇总兵,所属有镇(师)、协(旅)、标(团)、营等各级,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等官。沿江沿海地区则专设水师提督。
总兵
明清统兵武官。明制,总兵官、副总兵,无品级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方者为分守。又随事立名,于其上加提督、提调、备倭及将军等衔。总兵本为差遣的名称,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即旋则上交佩印,官军各回卫所。后逐渐演变成常驻武官。初期,总兵多以公侯伯都督充之。到明末,总兵纷纷设置,和原定制度的差别很大。清代因袭其名,总兵为军队高级统将,正二品,分设于各省区,受提督和巡抚节制。凡总兵管辖的军事组织,都以镇名,故又称为总镇。其地位略等于道员,故往往以镇道并称。
副将
北朝时即有副将之称,但无定制。至清朝定为统兵武官。位仅次于总兵,官阶为从二品。其职位近似明朝的副总兵。
参将
唐时即有此职。至明代,参将分守各地,位于副总兵之下。无品级无定员。至清代,参将正式定为正三品武官,次于副将一级。
游击将军
西汉初即有游击将军之职。其后历代沿置,其权任、性质不尽相同。至清,正式定制为位在参将之下一级,为从三品武官,简称游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