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机处长官。
雍正时改军机房为军机处,以大学士及六部长官多人兼任军机大臣,其中一人为首,称领班军机大臣,轮流于军机处值日。凡军国大事皆决之,其权在大学士、六部尚书之上,时人视为宰相。
咸丰十年成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之后,总理大臣权威日重,且地方督抚亦多兼军机大臣,故其权势日减。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实行新政,废之而代以责任内阁总理大臣。
据清史职官志中记载,“军机大臣,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无定员,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旨召入。区其名曰大臣,曰大臣上行走。其出入者加‘学习’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