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华夏历史上有了高度的造酒技术,也就有了喝酒误事误国之人。三皇时期,由于农业经济不够发达,没有多余的五谷粮食用来大量造酒,酒的度数也较低。五帝时期,倡导道法自然的太极文化,要求人们修身养性,不敢肆意妄为,酒的度数也较低。此时造酒、饮酒,仅仅是祭祀天地时使用的高档祭品、生产量极少,不足以使人大量饮酒、纵酒、醉酒。但是,自尧舜二帝之后的夏朝开始,流经开封三皇五帝“中央之国”的江河淮济“四渎”,尤其是洪(鸿)水,即狼汤渠、鸿(洪)沟之水得到了有效治理,加上后稷推动了农业的快速发展,夏王有了多余的五谷用来大量造酒,酒的度数也有所提高。“狼汤渠”、“鸿(洪)沟”与上古时期“鸿水”“洪水”“昆仑山”“天地之中”“中国”同在一地。据战国时期吕不韦《吕氏春秋·爱类篇》记载:“河处(出)孟门(今河南辉县),大溢逆流,无有丘陵沃衍,平原高阜,尽皆灭之,名曰‘鸿水',禹于是疏河决江。”“鸿(洪)水”,即“鸿(洪)沟之水”,东流称作“江(姜)水”、“获水”,南流称作“赤水”、“淮阳渠”。据汉代淮南王刘安《淮南子·本经训》记载:“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江、淮通流,四海溟涬,民皆上丘陵,赴树木。”“共工”,指居住“洪(鸿)水”上游、河南辉县“共工城”最早治水的共工氏族酋长;“洪水”也称“鸿水”,为流经开封古陈留的“洪沟”,即“鸿沟”之水;“龙门”,指位于开封杞县“空桑”东北部,古考城县西南之地的重要水门,地处“洪水”分流三叉位置,是共工振滔洪水,导致高阳氏颛顼帝都空桑受灾之地。据战国(今河南滑县人)吕不韦《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记载:“帝颛顼生自若水,实处空桑,乃登为帝,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对于陈留空桑“龙门”的位置,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水经注》有记载:“《地理志》:陈留,县名.....汳水又东,龙门故渎出焉。渎旧通睢水,故《西征记》曰:龙门,水名也。门北有土台,高三丈余,上方数十步。汳水又东径济阳考城县故城南,为菑获渠。”龙门,是分流共工氏下泄古陈留炎帝和颛顼帝都空桑洪水的重要水门。由于这一带是三皇五帝昆仑山“中央之国”东南和洪水下游之地,也是尧舜时期大禹治水的核心地区。据汉代刘安《淮南子·地形训》记载:“禹乃以息土填洪水以为名山,掘昆仑虚以下地。”“昆仑虚以下地”,即指开封“昆仑山”三皇五帝“中央之国”,简称“中国”的东南之地。对此,战国时期思想家孟轲《孟子·滕文公》认为:“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拂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禹疏九河,灌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尧舜二帝的“天下”、“中国”可得之“食”,就是大禹成功治理洪水,后稷在昆仑山“中国”种植的五谷粮食。从此,洪水、鸿沟、浚水之滨的原阳、中牟、封丘、开封,便成了古今著名的“高粱、水稻之乡”。“高粱”被逐步淘汰后,如今河南原阳县、开封杜良乡和水稻乡等仍以盛产水稻大米而闻名,此地正处古洪水、鸿沟、浚水的上游流域。于是,到了夏禹时期造酒、饮酒,便有了丰收的五谷做后盾,并在社会上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发展。但是,随着后来太康、夏桀、商纣饮酒、纵欲、亡国悲剧的发生,后人开始接受教训,也就有了限制造酒、纵酒的制度产生。大禹治水的故事,在中国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可是,大禹曾下过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戒酒令,却少有人知。大禹戒酒令与反对奢逸、贪欲、腐败行为有关,被视为华夏民族上古历史上第一道无文的“戒酒令”。相传,大禹有一个女儿名叫游春。有一年“三月三”,外出到封丘古期城一带的“桑间濮上”踏春。在路上,她偶然闻到一股奇香,便寻香找到了一个叫仪狄的家里。原来仪狄家自古为酿酒氏族,酿出的美酒又香又醉人。游春一喝,不由得感到浑身舒畅,便把仪狄请到了开封阳城去酿酒,说是等爹爹大禹巡守九州回来,喝了可以解除疲乏。仪狄酿的酒好,阳城里大禹的族人都喜欢喝。一些人趁大禹不在,经常饮酒作乐,有时还耽误了办事。大禹巡守九州回阳城后,游春就带着仪狄将美酒献给大禹喝。大禹觉得味道好极了,便连喝了几碗,于是昏昏沉沉地大醉两天。酒醒之后,大禹猛然悟:酒喝多了要误事。于是,他把族人召来说:“仪狄造的酒虽好喝,但难免误事。”于是,就下了一道戒酒令,辞退“仪狄”,不准阳城的族人再酿酒、饮酒。关于这个故事的可信度,世人已无法考证,但古人史典中却对开封饮酒历史有类似表述。如西汉经学家刘向《战国策·魏策二》记载,魏国“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范台。酒酣,请鲁君举觞。鲁君兴,避席择言曰:‘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今主君之尊,仪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调也;左白台而右闾须,南威之美也;前夹林而后兰台,强台之乐也。有一于此,足以亡国。今主君兼此四者,可无戒与!’梁王称善相属”。“仪狄之酒”产自魏国大梁:“梁王魏婴觞诸侯”,在开封逢泽阳地范台称王时“乘夏车,称夏王”,早已载入史册。故《战国策·秦策四》还记载:“魏伐邯郸,因退为逢泽之遇,乘夏车,称夏王。鲍注云:开封(古启封城)之东北有逢池,或曰宋之逢泽”。文中大意是:战国时期魏国国都大梁(今开封)的魏惠王婴,在逢泽北岸范台(今开封禹王台)“乘夏车、称夏王”的仪式上,宴请前来会盟的各国诸侯,酒兴正浓的时候,魏惠王向鲁共公敬酒。鲁共公站起身,直率地劝告魏惠王:“从前,舜的女儿仪狄擅长酿酒,酒味醇美。仪狄把酒献给了禹,禹喝了之后也觉得味道醇美。但因此就疏远了仪狄,戒绝了美酒,并告诫大家道:‘后代一定有因为美酒而使国家灭亡的。'现在您酒杯里盛的好似夏禹仪狄酿造的美酒;桌上放的好似著名厨师易(狄)牙烹调出来的美味佳肴;您左边的白台,右边的闾须,都是晋文公南之威一样的美女;您前边有夹林,后边有兰台,都是楚国强(荆)台一样的处所。这四者中占有一种,就足以使国家灭亡,可是现在您兼而有之,能不警戒吗?”魏惠王听后连连称赞谏言非常之好。文中的“仪狄酿酒”、“大禹戒酒”、“雍人狄(易)牙”、“夹林兰台”,均出自或传承于魏国大梁,即古开封之地,是鲁共公借以告诫魏惠王防止国家灭亡的重要历史依据。鲁共公告诫之言说明,大禹发出关于“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应确有其事,并且以子孙夏王桀亡国的历史得到了应验。夏王桀贪恋女色,奢侈挥霍,纵欲无度。他十分讲究饮食,一心想吃山珍海味,常吃的有西北出产的蔬菜,东海里捕捞的大鱼,南方出产的生姜和北方出产的海盐。为了供应他一个人饭菜,需要成百上千人替他种菜、运输、捕鱼、烹调。夏桀特别喜欢喝酒,是一个十足的酒鬼。他要喝十分清澈的酒,酒色如果浑浊,他就将酿酒的厨师杀掉,许多厨师就因此断送了性命。夏桀酒醉以后,还要拿人当马骑着玩耍。谁要是不肯让他骑,就要挨一顿痛打,甚至被杀头。大臣关龙逄看到夏桀胡作非为,便劝他关心老百性的疾苦。夏桀却把关龙逄杀害,葬在长垣。从此,忠臣都远离夏桀,而奸臣则成群地围着夏桀转。夏朝的政治日益昏庸、腐败,最后被商汤在“鸣条之战”中一举消灭,夏桀由此亡国。在古代中国,物质供应相当缺乏,肉和酒都是相当珍贵、奢侈的东西。战国孟柯《孟子·梁惠王上》曾经说过:“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平民百姓在一年无事无恙之时,是不大可能吃到肉的,只有在重大节庆或生病的时候才能吃上一点,上层人士或在参加祭祀时侥幸分到一点“胙肉”。在古代“积谷防饥”的农业国家中,过度饮用粮食酿制的美酒,即使是都城里的帝王,也被认为是不当的行为,更不用说一般地方的人了。所以,商纣王的酒池肉林,梁山泊的好汉们大碗饮酒,大块吃肉,在正统观念下都是不为民众称道的行为,代表着饮宴无度,是纵欲、亡国的先兆。商代末期的暴君商纣王,为了饮酒作乐,专门把仪狄的传人召进王宫大量酿酒,把酒装到花园的大池里,把肉挂在树枝上,令裸体男女以酒为池,以肉为林,为长夜之饮,荒淫之极,最后也亡了国。西汉司马迁《史记·殷本纪》记载:商纣王“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酒池肉林”本义为聚饮,古指国有喜庆,帝王赐大酺特赐臣民聚会饮酒。清代《康熙字典》解释:酺,“《说文》王德布,大酒也。《广韵》大酺,饮酒作乐。《史记·秦始皇纪》天下大酺。《注》天下欢乐,大饮酒也。《前汉·文帝纪》酺五日。”战国时期魏国大梁城西沙丘(今沙门东南部一带)有酺池,后建酺池寺,传说为商纣王大酺的“酒池肉林”之地。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黄庭坚曾在此地居住。他在公元1089年《书赠俞清老》一文中说:苏轼“子瞻屡哦此诗,以为妙也。元佑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归自门下省,书自酺池寺南退听堂下。”后人通过总结历史故事,得出这样一句带有真理性质的名言:“禹王戒酒传天下,纣王酗酒失天下。”到了西周初期,执政的周公旦封九弟康叔为卫国国君、令其驻守商人故都殷墟,以管理那里的商朝遗民。卫国为三皇五帝和夏商建都的核心之地,开封“仪”邑就曾是卫国的属地,历史上形成了造酒、饮酒、宴酒习俗,出现过导致夏商王朝灭亡的恶劣先例。因此,周公旦谆谆告诫年幼的卫康叔:商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纣王酗于酒,淫于妇,以至于朝纲混乱;股商贵族也嗜好喝酒,王公大臣酗酒成风,荒于政事,导致诸侯举义,国家灭亡,教训深刻。周公旦一方面告诫卫国康叔戒酒以防范于未然;一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治理卫国饮酒之风,并在卫国宣布禁酒的法令《酒诰》,规定不许酗酒。《酒诰》是周公旦命令卫康叔在卫国宣布戒酒的告诫之辞。他嘱咐卫康叔说:不要经常饮酒,只有祭祀时才能适当饮酒。对于那些聚众饮酒的人,抓起来杀掉。《酒诰》中禁酒之教基本上可归结为,无彝酒,执群饮,戒缅酒,并认为酒是乱性、丧德和亡国的根源。这构成了中国禁酒的重要主导思想,成为后世人们引经据典的示范。周公旦为何单独对受封卫国的卫侯康叔下达禁酒的法令《酒诰》?原因就是自上古时期起,卫国就是炎黄时期杜康、夏代仪狄造酒之地。经过数千年的风俗沿袭,当地人养成了造酒、嗜酒、群饮、宴饮等风气,由此造成夏桀、商纣两个王朝因饮酒无度,朝纲混乱,道德尽失而灭亡。周公旦向卫国下达《酒诰》,一则表示了对康叔被封到卫国担任国君的重视、支持和期待,希望他把殷商王畿之地建设好,把殷商顽民管理好,使其真正起到屏卫周朝安全的重要作用;二则也证明包括开封在内的卫国之地,自上古时期就是帝王造酒、饮酒、宴酒的发源地,至今开封近郊仍有“宴台”地名为凭。而西周若要管理好这片古老的土地,必须对这种不良习俗加以合理限制,以避免重蹈夏商亡国之君的覆辙。关于夏启大宴诸侯的“钧台”“宴(砚)台”,在开封天地之中的传承,目前至少可以追溯到北宋时期。当时,这里仍然为赵宋皇帝祭农、饮宴、游乐的处所。据明代官员、文学家开封人李濂《汴京遗迹志》记载:“宴台,在城东北十五里,宋代皇帝春耕籍田于东郊,祀先农毕,享胙宴百官于此。宋代这里也是有名的郊游踏青、登高野炊之地。”这种“享胙宴百官”的习俗,就源于夏王启时期大宴诸侯的中国第一国宴“钧台之享”,故也称“宴台”,今为开封东郊乡宴台河村。不仅北宋开封皇帝有在“宴台”胙宴百官的习俗,北宋开封百姓也有三月三“踏青节”、九月九“重阳节”在“宴台”宴聚、野宴的习俗。对此,宋代文学家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重阳节,“都人多出郊外登高,如仓王庙、四里桥、愁台、梁王城、砚台、毛驼冈、独乐冈等处宴聚。”其中“砚台”,即“宴台”官民同登宴台实聚,正是开封夏代酺池、胙宴历史传承的结果。通过对开封古陈留周边一带酒文化发源、发展和传承的历史研究、分析,使我们对华夏先民最早发明造酒、饮酒、宴酒的历史进程,过度造酒、饮酒、宴酒给国家、社会、政治和百姓带来的严重灾难,以及后世封建王朝控制饮酒、禁止酗酒的原因,有了一个宏观的了解,也使我们在这一研究、分析中受到了一些新的感悟:1.周公旦《酒诰》是以德治国的重要法律文献。造酒技术的出现,是华夏民族思维开化、技术进步、生产发展、追求更高生活境界的产物。随着上古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造酒的技术、种类、质量也逐步得到发展,走出了由天象中理想之酒、自然之酒,到炎黄时期杜康造醪醴酒、大禹时期仪狄造酒醪的进化过程,进而催生了现代门类齐全的酒类、饮料类的衍生和发展。周公旦《酒诰》作为中国古代第一篇具有法律效力的酒事管理文献,对后世儒家酒德文化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历史影响。人们开始用政治意识形态观念去审视酒事活动,把饮酒行为与国家治乱现象相联系,形成儒家“酗酒乱性”“贪酒误国”“饮酒亡国”等“酒祸论”的基本酒德文化观念。2.周公旦《酒诰》是圣人安邦治国的重要举措。造酒、饮酒、宴酒水平的提升,伴随着华夏民族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农耕技术的发展一路向前,也伴随着帝王居住、建都和祭祀之地而相互依存。上古时期以来,没有帝王的大力倡导和直接参与,造酒、饮酒、宴酒之风就无法形成和存在,民间百姓也没有财力、物力和能力推动造酒、饮酒、宴酒之风形成和延续。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造酒、饮酒、宴酒大多是社会最高层重视、需求和推动的结果。而上古时期发明造酒者,绝不是出自为衣食堪忧而奔走的一般平民百姓,而应是出自帝王宫室中的重要成员,甚至是帝王本人。周公旦《酒诰》作为法律文件和执法效力的形成,源于对夏桀、商纣“酗酒乱性”“贪酒误国”“饮酒亡国”的深刻认识和沉痛教训,源于对卫国之地造酒、饮酒、宴酒之风俗不利于治国安邦一面的警惕。它开始对社会上层直至全社会的酒事行为,实施严加控制和适度管理,为后世历代王朝实施“酒禁”政策提供了儒典圣贤的历史文化依据。3.周公旦《酒诰》是规范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准则。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长河中,酒和酒类文化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其正能量值得弘扬。中国是卓立世界的华夏文明古国,是酒的故乡。酒是一种特殊的食品,是属于物质的,但又同时融于人们的精神、礼仪和生活之中。酒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有其独特的地位。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中,酒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周公旦《酒诰》作为规范人们社会行为的道德依据,开始把饮酒行为纳入儒家“礼”的伦理道德范畴之中。通过酒礼政教活动,强化儒家等级有别“礼治”政治秩序。西周以农立国。而酒则紧紧依附于农业、多以粮食酿造,是农业经济的一部分。故粮食生产的丰欠,是酒业兴衰的晴雨表。周公旦一切政治、经济、开禁酒令活动,都以农业发展、社会稳定、人民丰衣足食为立足点。通过发布酒的开禁法令,来调节酒的生产,进行酒礼政教活动,建立伦理道德,从而确保国计民生和国泰民安。
(作者:韩鹏 李利 李纪青 汪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