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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安名族志》看祁门康氏的家族传承

浏览: 次 日期:2022-01-17

新安郡(280-758),即徽州与严州大部,古称新安,后成为徽州、严州地区的代称。本郡位于钱塘江上游的新安江流域,所辖地域为今安徽黄山市、绩溪县及江西婺源县、浙江建德市(寿昌)、淳安县(含原淳安县、遂安县)。隋文帝开皇九年(589)改新安郡为歙州,徽州人也以新安自称,新安文化是钱江上游文化的代称。这个区域社会以宗族制度为社会基础,自觉地以朱子之学为指导思想,高度重视教育,极力培养族人读书,儒仕三结合,以科举仕途谋求高官为最高价值追求目标,用以扩大宗族的社会地位和政治特权。这是徽州区域社会的精神理念,那些父子尚书一门八进士连科三殿撰,十里四翰林等世代相传的佳话,就是对这一精神理念的诠释和宣扬。在这一精神理念支配下,徽商虽然执商界牛耳,称雄中国商界三百余年,创造了灿烂的徽文化,并改变了商“士、农、工、商四民之末的传统,形成了一些诸如读书好营商好效好便好的先进的商业文化观念,但始终未能形成一种最主流的思想,这和当时徽州的社会形态密切相关。清人赵吉士在《寄园寄所寄》中这样描述徽州社会形态:“新安各姓聚族而居,绝无一杂姓搀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齿让,姓名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村中千丁皆聚,祭用公文《家礼》,彬彬合度。父老尝言:‘新安有数种风俗胜于他邑:千年之塚,不动一抔;千年之族,未尝散处;千载之谱系,丝毫不紊。’”祁门康氏作为新安名门望族,植根于这种乡土文化氛围之中,当然会被打上深深的烙印。

《新安名族志》为明代嘉靖年间戴廷明、程尚宽所著,是研究新安六邑名门望族家族史的重要著作,它记载了这些家族的迁徙、繁衍发展情况。《新安名族志》是在元代陈栎《新安大族志》和明代郑佐《实录新安世家》基础上编纂的,它所使用的材料有的来自相关家族的家谱,有相当高的史料价值。时至当代,由于家谱大量流失,很多家族已无法还原古代繁衍发展的原貌,因此,《新安名族志》对有幸被记入的家族来说,就弥足珍视。

《新安名族志》载:“康之先世居京兆,再迁会稽,唐有讳先者避乱居歙之篁墩,未几复迁浮梁化鹏乡,发京都之曲溪,其子曰新,始迁祁门武山乡尤昌里之康村。四世曰守荣,兄弟迁板石之笙竹屋。至五世曰坦,迁孝上乡儒教里之双溪,今又迁本里之白桃。宋有曰泽民,大观三年武举进士,历官京城守御统制;曰霆,靖康元年武举进士,为东流县尉,死于平贼,得礼葬,官其侄;曰卓,为楚州监税;曰人傑,乾道恩科,官至钧州知録;曰人鉴,淳熙甲辰特奏名,仕至修职郎;曰侔,绍兴丁巳请文解,仕至庆远军节度推官;曰俟,癸酉请文解,官至弋阳县丞,迁婺州比较;曰景傑,绍兴庚辰进士,官至荆南府察推;曰铨,嘉定丁丑进士;曰润,任主簿,饶州指使;曰师尹,为澧阳县簿;曰必厚,饶州请文解,授茶陵县簿;曰英,登进士第;曰应雷,为海门县簿。元有曰桂,太学贡士;曰南龙,任饶州府教授;曰宁,至元间任祁门县令;曰海,由贡任福建道监察御史,以直谏谪死;曰诚,为灌阳县丞;曰友兰,以子贵,赠承德郎、户部主事;曰廷森,由明经授吉水县簿。曰华,永乐辛卯乡荐,任洛阳、兴济、大宁三县教谕;曰汝芳,正统丙辰进士,官至辰州知府,有政声,今岁祭于辰州名宦祠及乡贤祠;曰怀,永乐甲午乡荐,任铅山、宜阳二县教谕;曰永韶,景泰庚午乡荐,历官河南道监察御史、太常少卿、礼部右侍郎;曰宁,景泰癸酉顺天乡荐,任顺天府知事;曰大韶,贡授曹州判官;曰闻韶,成化丙午乡荐,官至国子监学録;曰泰宁,贡授思明府知事;曰墀,天顺壬午乡荐;曰弼,贡授河间县训导;曰衢,贡入太学;曰佑,弘治乙卯乡荐,任光化县令;曰载,嘉靖戊子乡荐文魁,任黄岩县令,有政绩,见《东洋新路》及《修浮桥碑记》,再任竹山县令,有《去思碑记》;曰章,为浙江监运司大使。”

对祁门康氏的迁徙情况,清咸丰同治年间祁门康氏族人康长桂手录《京兆郡康氏谱》记载更加详尽,其谱曰:“先公由会稽于篁墩,由篁墩于浮北,浮北连递祁界,所以尽知祁之风化仁淳古朴,男女勤事,未远三代民情。先公虽迁徙禄之浮,其志已存祁昌,故道嘱于其子新公。惟我新公,允诚父志,循因徙居于祁,以全子道,可谓孝思不匮者矣。盖我祁邑当奉先公为始祖。虽新公始居于祁,其志已矢自先公。故如是也,则今称始祖先公,二世祖新公,自此以下世系序次始是由来者矣。”徙居地的选择一个重要的标准,是古朴淳厚的民风。

一个家族的成长,不是勃发的,要经历一个长期积累的的过程。人口的发展,财富的积累,发展理念的明确和定位,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从康长桂手抄《京兆郡康氏谱》看,祁门康氏自始迁祖至清中后期,共繁衍33代,人丁兴旺,人口繁多。一个强大的家族,必须有足够人口基数做基础。人口增加的过程,就是祁门康氏由外来小姓到名门望族的转变过程。康氏大家庭中的一些名门望族,如江西泰和康氏家族、湖南南八公家族、山东费县临沂为代北的以东平为郡望的康氏、陕西武功康海家族、河南巩县康百万家族、山西兴县康基渊康基田家族,都经历了长期积累的过程。如陕西武功康氏,本祖居河南固始,武功康氏开基祖讳政,祖籍河南固始,亦农亦商。康政为固始康氏七世祖,生逢宋末,世道乱离,乃携家徙居陕西乾州府武功县,落籍长宁镇浒西村,是为武功康氏。康政善货殖,累资钜万,富冠关中,且慷慨仗义,时称长者。家称富有后,乃聚书延儒,教授子孙,俾家族走向亦商亦读之路,这就是家族发展的一种新的定位。迁居武功后,直到明初,发展到第五代时,家族中才有人开始步入官场。从《新安名族志》的记载看,祁门康氏第一个进入官场的是康泽民,时间是大观三年。大观是宋徽宗的年号,大观三年是1109年,不计居京兆,居会稽,只从祁门康氏开基祖康先唐代避乱迁歙起,到宋徽宗大观年间也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历程,时间更加漫长。

对祁门康氏由一个外来小姓质变为徽州名族,族人康长桂在《京兆郡康氏谱》序中所说:“赖祖宗功德之荫庇,启佑后人昌蕃瓜瓞,人文蔚华,盖彬彬乎一大望族也。”这种说法太笼统了,对祁门康氏的崛起之路,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笔者认为,祁门康氏的崛起,首先是家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严格周密的管理机制。关于这方面的资料,我们也是慢慢掌握的。前些年,研究会曾多次试图寻找祁门康氏家谱,通过很多途径都没有找到,这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了不小困难,但像祁门康氏这样有辉煌历史的家族,又是研究会有兴趣、也必须加以研究的。所幸的是上世纪徽州文书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观照祁门康氏家族内部管理和外部交流的窗口,因为祁门康氏文书是徽州文书重要的组成部分。古代徽州社会是典型的宗族社会。徽州的社会治理很大程度上是对一个个大家族的管理,因为大家族往往掌握当地的话语权,其家族行为有很大的师范效应,社会是否有序,是否稳定,与大家族治理的好坏有直接关系。祁门康氏文书是来自家族内部的的原始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祁门康氏的家族经营状况。从内容上看,祁门康氏文书存量最大的是买卖、典当、租赁文书,另外还有地契、山契、房契,各种收据、合同、官府批文,各种登记簿册、经营执照、账簿,安葬先祖合同、祭祀祠会簿册、婚丧礼账、分家文书、奖学合同,伏罪甘罚文约和甘结等,若对其进行大的分类,祁门康氏文书主要有议约合同文书和禁约合同文书,包含有土地关系与财产文书、赋役文书、商业文书、宗族文书、官府文书、教育与科举文书、会社文书、社会关系文书。这些文书显示了祁门康氏严格、严密的家族管理,一个成功的家族,必须是一个秩序井然的家族。从祁门康氏文书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观照祁门康氏家族内部的调控和约束机制,与家族外部的交往规则,这些东西有现实的借鉴意义,它对我们现在如何管理好家庭,如何约束好家人,如何处理外部关系,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乡规乡约,遵守国家法制,促进社会和谐,应该都有启示。

由于缺乏相关资料,对祁门康氏的发展定位不是很清楚,但研究发现,也有一些线索可寻。从《新安名族志》的记载可以看出,祁门康氏由于亲经乱离,出于自保,一开始走的是亦文亦武之路。祁门康氏最早两个取得功名、进入官场的康泽民、康霆,都是武举进士。此后在官场中也有不少人担任武职,但级别都较低。从康人傑、康人鉴以后,祁门康氏逐渐以儒术起家,通过科举进入官场。出现这种选择,既有家族的原因,也有社会大环境的原因。因为宋太祖是因陈桥驿兵变取得天下的,宋朝朝廷认为骄兵悍将对国家政权有巨大的威胁,因此对武官一直有很强的戒备心理,各级政府都是文官政府,由儒术起家参加科举进入仕途才能更好掌握权柄,才有更广阔的前途。但这种转变只是相对的。如宋代,除康霆、康泽民外,康舜民由武功任承节郎,康继英官职最显,任右卫大将军、彰信军节度使。自北宋、南宋之交以后,战火蔓延,经久不息,国家、家族都需要有武力自保的能力。至元代,朝廷是从马上得天下,科举中断,祁门康氏这种入仕定位就逐渐模糊了。我们先看看祁门康氏的十三位进士(其中含明经、特奏名进士):

从北宋太宗始,到南宋宁宗时,共出现八位进士,他们分别是:康霆康英康景桀康人鉴康泽民、康人傑、康铨他们都是在各种史籍中有确凿记载的。

 霆  见黄山书社2007年12月版明戴廷明程尚宽撰《新安名族志·康》、祁门知县周溶主修《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康霆,安徽祁门人,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武进士。《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谓其有忠义传。

康景  见黄山书社2007年12月版明戴廷明程尚宽撰《新安名族志·康》、祁门知县周溶主修《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康景桀,安徽祁门人,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丁丑王十朋榜进士,官承事郎。

 英  黄山书社2007年12月版明戴廷明程尚宽撰《新安名族志·康》

康英,宋代安徽祁门人,《新安名族志·康》只记载“曰英,登进士第”,余事不详。

康人鉴  见黄山书社2007年12月版明戴廷明程尚宽撰《新安名族志·康》、祁门知县周溶主修《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康人鉴 ,安徽祁门人,宋孝宗淳熙十一年(1185年)甲辰卫泾榜进士,特奏名。

康泽民  黄山书社2007年12月版明戴廷明程尚宽撰《新安名族志·康》、安徽祁门知县周溶主编《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大观三年武举进士,历官京城守御统制。

康人傑  见黄山书社2007年12月版明戴廷明程尚宽撰《新安名族志·康》  

康人傑,宋代安徽祁门人,宋孝宗乾道(1165年—1173年)年间恩科,官至钧州知录。

 铨 见黄山书社2007年12月版明戴廷明程尚宽撰《新安名族志·康》、祁门知县周溶主修《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康铨,安徽祁门人,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年)丁丑吴潜榜进士,特奏名,曾任县主簿。

上面提到的康戬不见于《新安名族志·康》,但祁门知县周容主修《同治祁门县志·选举志》记载,康戬,宋代安徽祁门人,宋太宗雍熙年间进士,历任光州知州、转运使、广东布政使。其事迹片段亦见《宋史·寇准传》,传中记载康戬曾官广东布政使时,是一个敢仗义执言、不畏权贵之人。《寇准传》载:广东转运使康戬亦言:‘吕端、张洎、李昌龄皆准所引,端德之,洎能曲奉准,而昌龄畏忄耎,不敢与准抗,故得以任胸臆,乱经制。’太宗怒,准适祀太庙摄事,召责端等。端曰:‘准性刚自任,臣等不欲数争,虑伤国体。’因再拜请罪。及准入对,帝语及冯拯事,自辩。帝曰:‘若廷辩,失执政体。’准犹力争不已,又持中书簿论曲直于帝前,帝益不悦,因叹曰:‘鼠雀尚知人意,况人乎?’遂罢准知邓州。”这段话意思是:广东转运使康戬也上奏说:“吕端、张洎、张昌龄都是寇准所引荐的,吕端对寇准有恩,张洎能曲意奉承他,而张昌龄敬畏他又软弱,不敢与他抗争,所以寇准能任凭自己的意志,扰乱法纪。”宋太宗发怒,寇准正好主持太庙祭祀事宜去了,便召见吕端等人责问。吕端说:“寇准性刚自任,我们这些人不想多争,担心有伤国体。”于是再拜请罪。到寇准入见回答皇帝,皇帝说起冯拯的事,寇准为自己申辩。皇帝说:“如果在殿廷辩论,有失执政大臣的体面。”寇准还是争辩不止,又拿中书省的官员名册在皇帝面前论是非对错,皇帝更不高兴,因而叹息说:“鼠雀尚且懂人意,何况人呢?”于是罢其宰相职,任命寇准为邓州知州。一个布政使敢弹奏宰相,其胆识和见解确实是非常人所及。

宋代还有一位名康戬的,是高丽信州永宁人,是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进士,其事迹见《宋史》卷四百八十七《列传》二百四十六《外国》三《高丽传》,历官大理评事、湘乡知县、著作左郎、知江阴军、太常博士、广南西路转运使、工部郎中,登科时和经历与祁门康戬完全不同,显然不是不是同一个人。

元代,祁门康氏有两位进士,其中康廷森是由明经登第。

康南龙  见黄山书社2007年版明戴廷相程尚宽撰《新安名族志·康》、安徽祁门知县周溶主修《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进士补遗》

康南龙,字尧章,元代安徽祁门人,居大北港口,元世祖至元壬辰(1292年)陈亮榜进士,任饶州府教授。在《新安名族志·康》一书中,只有“任饶州府教授”记载。

康廷森  见黄山书社2007年版明戴廷相程尚宽撰《新安名族志·康》

康廷森,元代安徽祁门人,由明经授吉水县主簿。

明代祁门康氏有三位进士。

康汝芳  见上海古籍出版社1963年版朱宝炯、谢沛霖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周溶《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康汝芳,字仲实,习《春秋》,居十五都曲坞,宣德十年(1435年)中举,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丙辰科周旋科三甲35名进士。授兵部武选司主事,寻改工部,治水河南,事竣,改户部。出为辰州知府,巡抚刘广衡特荐之,有政声。后告归家居,足迹不如官府者二十余年。卒,岁祀于辰州名宦祠及乡贤祠。初,同舍生诈取汝芳钞八百缗,后生坐事被逮至京,时汝芳已贵,遇之如故,人以是称长者。

 墀  见安徽祁门知县周溶主编《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黄山书社2007年12月版明戴廷明程尚宽撰《新安名族志·康》

康墀,安徽祁门人,居十五都礼屋,习《春秋》,明英宗天顺八年(1464年)甲申彭教榜进士,官礼部郎中。《新安名族志·康》中只有“天顺壬午乡荐的记载。”

    见祁门知县周溶主编《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康森,安徽祁门人,字茂林,明成化年间以明经任吉水县主簿。

这十三位进士中,除北宋末的康霆、康泽民外,其它十人都是以经学登第的。

从上引资料中还可以看出,《新安名族志·康》在记载康氏进士时,确实存在错收、漏收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可以理解。《新安名族志》共收77姓,这样多的姓氏,资料的收集是个庞大工程,出现一些错误是不可避免的。

但从以上能收集到的的各种记载可以看出,宋、元、明三代,祁门康氏共出现了13位进士。有这么多进士支撑门户,家族足可以媲美出过状元的武功康海家族、泰和左辅右弼家族、东平康晔家族、兴县康基田、康基渊家族这些故家钜族。众多的进士和其他名人,在家族中都是效法的楷模,它激励更多的家族子弟激流勇进,通过自己的成功,既荣耀父母,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在祁门康氏家族内部,崇拜族中名人、先贤,发挥他们的师范引领作用,一直是家族最重视的,子孙后代也对他们崇拜不已,这对优秀人才培养上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在祁门康氏内部,各房系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某一房系只要出现一位先贤名人,家族就会以他为中心聚集起来,他逝世以后,也会被立祠纪念,岁时祭祀,不断发挥他的引领作用,如明代康衢、康汝芳。康衢,号静斋,明代天顺年间太学贡士,成化年间任顺天府通判。康衢生活在明代中后期,其秩(秩:《韵会》:“从禾,失声,再生稻。”引申出后人、后代)下四门把他视为他们这一脉的支祖,对其坟山、祠宇严密保护,不容任何人侵犯。祁门康氏文书中有嘉靖二十八年“立清白合同文约康静斋祠同宗祠”合同文约一份,因康静斋祠与同宗祠之间因“墓山相连不辨,不知字号各别,以致争论”,四房将“静斋祠及祖簿呈验央中”,最后“凭中劝谕”,将纠纷解决,订立合同,各收一纸,约定“各宜永远遵守,毋得生端异议。”祁门康氏文书中还有一份文书与康衢有关,即同治十三年“立束心合同文约”,由四大房经手。“缘先祖静斋公坟墓自故明扦葬于七保土名程端坞,历世以来秩下子孙清明标挂祭祀不替。今有强仆陈文青佛子咸青等克狠无知,以先年役仆横塚一穴横占主山,妄在程端坞开拕锄种,觅究不倸,反为上邑控案。秩下子孙义与不共戴天,势不两立。无如长于官府讼才者亦少,合祠商议,重讬下三门宗族康水心宗长老先生出身办事,敷治讼费事用备银二百余两,今立束心合同,上保祖静斋公坟墓,不肯破坏祠产祖业,公议斗出费用,每丁出洋三元。”合同规定,“执匿钱文不出者,亦非静斋公子孙,立即逐出祠外,永远不得入祠。出身之人亦不得徇私肥己。”从静斋公在世的明中后期到同治年间,历时三百余年,静斋公还被族人如此推重,足见先贤明宦对族人的引领作用有多么重要。康汝芳对族人子弟影响同样很大,他本人高中进士,又志行高洁,入名宦祠与乡贤祠。子永韶、闻韶,孙康载,皆成功名。永韶,历官河南道监察御史、太常少卿、礼部右侍郎,入《宦绩传》。闻韶历官国子监学政,兴顺天乡试。康载,嘉靖乡荐文魁,任黄岩县令,有政绩;再任竹山县令,有《去思碑》。祁门康氏这种传统,对康氏大家庭中的其他家族,足有可效法之处。

(作者:康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