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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氏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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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夏 康 氏 传 世 文 物 研 究 (一)

浏览: 次 日期:2019-11-18

文物

文物两字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是礼乐、典章制度的统称。《左传·桓公二年》记载:“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后汉书·南匈奴传》中有“制衣裳,备文物。”唐代诗人骆宾王在《夕次旧吴》诗中,也使用了“文物”一词。
  在周代,文物主要是指体现礼乐典章制度的礼乐仪服等器物,与现在所称的文物,虽有联系,但尚属两种不同的概念。而唐代诗人杜牧《题宣州开元寺水阁》诗“六朝文物草连空,天澹云闲今古同”句中所说的文物,其概念已较前有了发展。宋代以降,随着金石学的发展,把青铜器和石刻等称为古物,将古代器物称为古董、骨董、古玩、古器物。文物从时间上看,有古代、现代,也有当代的。它涵盖各个历史时期。但文物是有一定层次的,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又可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辑的《现代汉语词典》中,称文物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辞海》中对文物的解释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

文物涵盖的范围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它是历史上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重要的文化遗产。文物的价值和作用,不只是表现在对具体文物的研究、说明个别方面的个别问题上,更重要的是把微观研究的成果综合起来,在宏观上研究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及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社会关系,从而从不同的侧面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通过文物所反映的历史上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状况,可以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界生态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演变规律,运用人们不断认识的客观规律自觉地、能动地协调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界环境系统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是文物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文物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界定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当代中国根据文物的特征,结合中国保存文物的具体情况,把文物一词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包括了中国从古至今的全部文物。古代文物的年代下限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计算到1840年鸦片战争,即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另一种是计算到1911年,即中国封建王朝被辛亥革命推翻。近现代文物的年代起始,大都从1840年算起。古代文物指古代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遗迹和遗物,也称古代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范围十分广泛。古代文物分两部分。其一是文物史迹,即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其二是文化遗物,包括内容很广,其中主要的是各种古器物、古书画和古文献。就古器物而言,包括石器、玉器、 陶器、 骨角牙器、铜器、铁器、金器、银器、铅锌器、瓷器、漆器、竹木器、纺织品、工艺品等等,而每一类器物中,又包括若干种器物。这些文化遗物,反映着社会发展、 社会生产、 社会生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实物资料,是博物馆等文物收藏机构的主要收藏品。近现代文物,主要有革命文物、民族文物和民俗文物等。革命文物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中遗留下来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它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具有特殊内涵的文物,是当年革命斗争最生动、最忠实的记录,是革命历史的见证,是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教材。民族文物是反映一个民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迹和遗物,具有本民族的特色。它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一个民族近现代的社会发展、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是研究民族历史,特别是研究少数民族历史的实物资料。有些少数民族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或关于本民族历史的文字记载。在这种情况下,该民族的历史文化遗迹和遗物,就成为研究该民族历史的唯一可依据的材料,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民族文物还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能够帮助各族人民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提高和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各族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民俗文物是反映民间风俗、习惯等民俗现象的遗迹和遗物。其范围很广,包括衣食住行、生产、信仰、节日活动等各方面,涉及全部的社会生活和文化领域,既反映经济活动和相应的社会关系,又反映上层建筑的各种制度和意识形态。民俗文物作为不同风俗的代表性实物,可使人们了解到一个民族或本民族某个地区风俗文化的发展和变化,了解到这些民俗现象怎样规范和促进人们的社会生活,并使之巩固、发展,或得到调整。

    一、古卫国时代康氏传世文物

1、成王为表彰康叔功德,赐给康叔的礼器、仪卫旗帜、车子 《左传·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有阎之土:在雒邑附近,后称阎田),以共王职(以共王职:供卫国国君朝觐时住宿用);取于相土之东都(相土之东都:帝丘西南),以会王之东蒐(蒐:大蒐礼,天子借田猎机会检阅军队,选定将帅,颁布诏令)。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墟。”《左传·定公四年》记载的是一场隆重的策命之礼,按《礼记·祭统》:“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太庙。”策命之礼在太庙举行,天子南向,受命者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康诰》、《酒诰》、《梓材》皆当时策命之辞。上古每国家有重大庆典,皆分亲贵以国之重器珍宝,以显亲亲之情,尊尊之意。据《史记·周本纪》,武王灭纣,罢兵西归,至宗周,封诸侯,曾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指的是武王灭商后第一次大分封时赐给宗亲彝器。而鲁定公四年这次大封,是在平定“三监之乱”康叔徙封殷商旧地之时周王室又一次分赐珍宝。不过,这一次受赐范围极小,只有康叔、周公之子伯禽、武王之子唐叔虞获赐。《史记·三王世家》中说“康叔扞禄父之难”,肯定康叔在平定“三监之乱”捍卫周王室的战争中建立功勋,周公才在敉平大乱之后,把最难治理的殷商旧地交给他,并举行策命,赐给珍宝。 所分珍宝中的少帛、綪茷、旃、旌都是仪卫所用旗帜 大吕是钟名。《左传·定公四年》唐孔颖达疏:“大吕,钟名,周铸。无射,鲁铸,林钟,皆以律名钟,知此大吕、沽洗皆钟名也。其声与此律相应,故以律名焉。” 大路  大路中的路,亦写作辂,本天子所乘之车。《礼记·乐记》:“所谓大路者,天子之车也。”《周礼·春官·巾车》:“掌公车之政令,辨其用与其旗物,以等叙之。王之五路:一曰玉路,鍚(鍚:马额上之当卢,刻金为之),樊缨(樊缨:樊,亦写作鞶,马腹带;缨,马颈带),十有再就(就:匝),建大常(大常:即太常,周代司常所掌九旗之一,旗上绘日月升龙,天子所用),十有二斿(斿:旗下边或边缘悬垂的饰物),以祀。金路,鉤(鉤:马颔下之鉤),樊缨九就,建大旂(大旂:旗上绘交龙),以宾,同姓以封。象路,朱,樊缨七就,建大赤(大赤:九旗之一,通体尽用绛色之赤帛,无饰物。赤色为周之正色),以朝,异姓以封。革路,龙勒條缨五就,建大白(大白:以素饰其侧,白为殷之正色),以即戎,以封四卫。木路,前樊鹄缨,建大麾(大麾:指挥所用旗帜,黑色,夏代所建。夏尚黑,以黑为正色),以田(田:后写作畋,围猎),以封蕃国。”五路本皆天子用车,其中,玉路以玉饰车件末端,天子专用,祭祀时使用。金路,以金饰车件末端,会宾客时乘坐,亦用以封赏同姓诸侯,但不是所有同姓诸侯皆可得之。《周礼·巾车》汉孔安国传:“同姓以封,谓王之母弟,率以功德出封,虽为侯伯,其画服犹如上公,若鲁、卫之属。其无功德,各以亲疏,食采畿内而已。”唐孔颖达疏:“若鲁、卫,虽为侯伯,则服衮,受五百里之封。”王之母弟,且有功德者才有资格得到。当时康叔所得大路应是天子五路中的金路。按《左传·定公四年》,当时受大封的有周公的儿子伯禽、文王之子武王之弟康叔、武王之子成王之弟叔虞,余无见之《左传》者。伯禽、康叔又得方五百里之封地,舆服如上公,因他们皆有功德,但伯禽是代周公管理封地的,非实际受封者。叔虞虽得金路,封地不过百里。据《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周初文、武、周公之子,共封二十六国,其中无功德者,仅在畿内得采邑而已。象路,以象牙饰车件末端,天子于路门外常朝之处乘之,亦用来赐异姓诸侯中与前王、今王有甥舅关系者。革路,无玉、金、象牙之饰,以黑、白皮条为饰,天子打仗时乘坐,亦用来封四方诸侯。木路,天子田猎时使用,也用来封赏九州之外夷蕃国。 2、 古卫国出土与康氏先祖有关青铜器 古卫国是一片文化积淀丰厚的地区,亦是文物富聚区。濬县辛村卫国贵族墓地出土了大量文物,这些文物是记载卫国历史的活化石,是中华民族文物宝库中一批珍贵的遗产。这里出土的铜器,不但数量可观,而且有很多上面都铸刻有文字。铸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叫金文,金文又叫吉金文字。在青铜器上铸造文字的工艺叫做铭,因此金文又叫铜器铭文。由于传世的青铜器以钟鼎为代表,因此,金文又叫钟鼎文。由罗振玉编纂中华书局出版的《三代吉金文存》、陈梦家编纂中华书局出版的《西周铜器断代》、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编纂中华书局出版的《商周金文集成》、于省吾编纂中华书局出版的《商周金文录遗》、郭沫若编纂上海书店出版的《两周金文辞大系》诸书都是收录传世青铜器的重要著作。收录古卫国文物的还有两部重要的著作,一部是郭宝钧先生的《濬县辛村》,一部是孙海波先生的《濬县彝器》。书中收录的很多重要的器物,如康侯簋、康侯丰方鼎、康侯斧、康伯簋、康伯壶、伯懋父提梁卣、小臣簋、师旂鼎、御正卫簋、吕行壶、伯懋父提梁卣、陆尊、康季鼒等都称得上是国之珍宝。上面的铭文不但生动地述说者卫国的历史,也证明了康姓姓氏来源,记录了始祖康叔、康叔之子康伯懋、睿圣武公等卫君的辉煌业绩。由于金文具有不可随意篡改的特质,其信度和权威性超越一般文献,对了解卫国历史,对康姓后人了解家族渊源有无可替代的意义。这些铜器及铜器上的铭文,无论是与卫国史、家族史有直接关系的还是有间接关系的,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倍加珍惜。因此,我们参阅有关文献,加上自己的一些见解,对目下能见到的有关铜器加以简要介绍,并对其铭文进行隶定和简释。由于我们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各界贤达不吝指正。我们在做这部分材料的时候,还收录了一些没有铭文的器物,一是因为这些器物制作精美,二是它们与有铭文的器物有关联,最关键的是它们同样能从某个角度证明康氏这一时期的历史,我们舍不得随便抛弃它们,所以就收了进来,但收入的与舍弃的从数量上看是无法相比的。 (1)、康矦丰方鼎                                                                                                                                          
      康侯丰方鼎是中央研究院与河南古籍研究院1932年对河南濬县辛村卫国贵族墓地进行抢救性发掘时出土的,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罗振玉先生的《三代吉金文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纂中华书局出版的《商周金文集成》等书皆收录此器。康侯丰方鼎通高27.8厘米,腹深11.4厘米,口径20.4厘米乘15.5厘米,底径17.5厘米乘13厘米,腹围72.1厘米,重5155克。器呈长方形,折唇,二立耳,四足,器身範线为长棱所掩,仅四角口沿下尚留痕迹。外底有四条交叉线纹。口沿下饰双体双身动物纹,器身饰兽面纹,其上饰目雷纹,有八道棱脊,足饰蝉纹垂花。器内壁有铭文二行六字,曰:康矦丰乍寳。方鼎是叔封得到封国时所铸,是证明康氏姓源的重器,是康氏源于封国的铁证。 在康侯丰方鼎铭文中将常见的“康侯封”铸作“康侯丰”,这是因为“封”、“丰”二字在古文字中没有本质区别。许慎《说文解字·土部》:“封,爵诸侯之土也,从之从土从寸,守其制度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封”就是按爵位分封给诸侯土地。“封”字在甲骨文中写作,在金文中中写作。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是按照小篆的写法对“封”字作形体解析的,因此并不准确。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认为甲骨文中“封”字字形为“以林木为界之象形”,《周礼·地官·封人》:“为畿封而树之。”唐贾公彦疏:“畿上皆为沟堑,其土在外而为封,又树木而为阻困。”意思是说,要在封地的边界上开挖壕沟,外面要堆上土,又种上树木作为障碍。甲骨文中“封”字由木字、土字、寸字构成,“寸”本指手腕部的寸口,也可以代表人的一只手,三部分合在一起有给树木培土的意思。金文中的封字左边上部是一棵树,下部是堆的土,右边是一个人弯着腰伸出双手,亦是给树培土的意思,因此,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封字意义相同。“丰”字金文中写作“”,从字形上看是树根堆了一堆土。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同样认为是“以林木为界之象形。”徐中玉《甲骨文字典》“丰”字写作,也认为“丰”字上部是树,下部是土,象堆土成堆,植木其上之形。因此,“丰”、“封”二字在古文字中虽构形不同,但意思上无任何差异,二字古时可以通用,古人在书写康叔名字时在不同地方才才会出现封、丰两个意义相同的字。 (2)、康矦簋                                              
  康侯簋被于省吾收入《商周金文录遗》,是西周早期的青铜器。康侯簋又有人称沬司徒迭簋,学界都认为它出自河南浚县辛村卫国贵族墓地,时间在1932年前后。台湾《故宫季刊》1980年第3期载张光远先生文章《西周康侯簋考释》,其中有这样一段话:“1932年到1933年之间,辛村的古墓群曾有过四次正式的总发掘,共挖得8座大型公侯墓,6座中型墓及54座小墓,经证明全部遭过盗掘,重要文物所剩无几。其中被称为21号的大型墓,位于群墓的最西边,它被考定为年代最早的一座墓葬。由于康侯是卫的第一位国君,那么这座21号大墓,自然就是康侯封的墓葬了,它应该是康侯簋及其它康侯铜器出土的确切地点。”张光远先生的推断,为一家之言,需要进一步证实,但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条重要的资料线索。康侯簋现仍流落海外,藏英国不列颠博物馆。簋高24cm,口径41cm,器底铸铭文4行24字。铭文可以证明,康氏得姓始祖康叔封是武王克殷后大分封时先封在康城,成王平定“三监之乱”后又徙封卫国的。康侯簋是弥足珍贵的青铜重器,它记载的事实,与卫国建立诸侯国密切相关。铭文中“徙封”是改变封地,确凿证明康叔在封卫之前就是有封地的。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开创者谭其骧先生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的“西周时期中心区域图”就明确标出了康叔封地康城的位置。 铭文简要释读 “王朿伐商邑”,意思是周公攻打商邑。《史记·管蔡世家》:“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专王室。管叔、蔡叔疑周公之为不利于成王,乃挟武庚以作乱。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诛武庚,杀管叔而放蔡叔。”《康侯簋》中的这句话记载的就是周公攻打商邑,讨平“三监之乱”这件事。周初攻打商邑有两次,一是武王伐纣,一是成王时伐武庚。因为康叔封卫是在平定“三监之乱”后,因此我们才肯定这是第二次攻打商邑。“朿”,同伐。王筠《说文句读》:“在草曰芒,在木曰朿。”段玉裁注:“朿,今作刺。”《说文》:“君杀大夫曰刺。” 令康矦啚于衛。意思是令康侯封改封到卫地去。”,《康熙字典·彳部》引《说文》曰:“,同徙。”徙就是改变封地。“啚”,《说文字根》:“孳乳为圖、鄙等字。”孳乳就是滋生。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此康侯圖当是康侯封。古文邦、封一字,圖、鄙一字。《说文》:‘邦,国也。’《广雅·释诂四》:‘鄙,国也。’封与鄙当是一名一字。”当然,“鄙”字也可以用他的常用义边邑、城邑解释,“啚于卫”中的鄙解释作封邑,全句意思是让康侯到他的新封地卫地去。西周金文称康矦、康矦丰,《尚书·康诰》、《酒诰》称封,《史记》称康叔封,《左传·定四》称康叔,《易·晋卦》有康侯。这些不同的称呼,都是指康姓的得姓祖康叔。康是侯卫以前的封地,《卫世家》索隐云:“康,圻内国名。”“圻内”指畿内。康叔初封时的封地在阳翟(阳翟:今河南禹州市)康城,距周都不远。按《礼记·王制》,距都城方千里的地方都可以称畿内。 “圖乍厥考彝”,陈梦家认为“应是康侯与沬之司徒兄弟所作文王的祠器。” (3)、康矦刀  
      康侯刀收入中华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骈宇骞《史记译注·管蔡世家译注》指出,康矦刀是1932—1933年中央研究院和河南省博物馆对河南濬县辛村卫国贵族墓地进行抢救性发掘时出土的,不知何时因何流落海外。康矦刀现藏华盛顿弗利尔美术馆。刀卷首,内有銎冒,刀背上另有三个銎套,近刀背处饰爬行龙纹一条,上銎套一侧有铭文“康矦”二字。刀长30·2cm,重1·092千克。它既是濬县辛村墓地为卫国贵族墓的见证,也是康叔封在武王灭纣后第一次大分封时被封在康城、康氏以封国得姓的珍贵的实物证据。   (4)、康矦觶
    康矦觯也是1932—1933年中央研究院和河南省博物馆对濬县辛村卫国贵族墓地进行抢救性发掘时出土的,不知何时因何流落海外。这件铜器现藏牛津大学阿什莫尔博物馆。熟悉牛津的人都知道阿什莫尔博物馆是牛津大学的禁地,每件收藏的文物都是珍宝。康侯觯上有铭文“康矦”二字,但不知这件铜器,是康叔在武王灭纣实行第一次大分封时被封在康城时所做,还是康叔之后某位康侯所做,但不论是哪位康侯做的,他都是天下康姓是以封国得氏的珍贵的实物证据。 (5)、康矦斧(两件)  
  康矦斧有两柄,其一藏中国国家博物馆,器长方銎,銎口下凸起一周弦纹,短边一侧附一半环状钮,圆刃无角。器上铸铭文“康矦”。器高9.1厘米,刃宽6.8厘米,銎宽3.7厘米。同铭器共两件,另一件藏于故宫博物院。器高10.3厘米,刃宽6.8厘米,重0.28千克。两器系20世纪早年同出于河南濬县,为于省吾旧藏。此器有人称“康侯斤。” 古代“斤”确实可以称斧,《说文》:“斤,斫木斧也,象形。”斤本义就是斧头。《庄子·徐无鬼》:“匠石运斤成风。”,意思是匠石挥动斧头带起一股风。这里所说的斤是实用器,可用作权威象征的礼器斧和用来斫木的实用器斤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收藏家》2014年第11期“吉金铸国史—中国国家博物馆藏青铜器研究系列之二”有于成龙的文章《漫将斧钺观上古,封邦建国觅康侯》,于成龙认为,“此康侯斧虽小,但器中却蕴含着有关斧、钺贯穿于中国上古时期作为礼器之象征与西周初年封建诸侯等一系列深厚的历史信息,可谓小中见大。”于先生还拿商后期饕餮纹钺、中山侯钺、良渚文化时期玉钺之形制与康侯斧作对比,从而得出结论:“本文起首所示之康侯斧,乃习惯所称之器名,如以其形制而言,此器虽与上文所举之诸多青铜钺造型有些许小别,但其宽阔之开刃亦足以自名:康侯斧是钺,而非斧。康侯钺作为西周早期之器,不仅象征军事统帅,而且作器者康侯,在西周历史上也有着显赫声名。”本来,作为王权和军队统帅权力的象征,斧、钺经常并用。如《史记·殷本纪》记载,纣王封姬昌为西伯,“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与斧、钺相关的还有戚。《诗经·大雅·公刘》:“弓矢斯张,干戈戚扬。”汉毛亨传:“戚,斧也;扬,钺也。”“鏚”本来写作戚,《说文·戉部》:“戚,戉也。”《后汉书·崔寔传》唐李贤注:“戚,钺也。”但斧、钺还是有区别的。《左传·昭公十五年》:“鏚钺矩鬯。”“鏚”本来就写作戚。晋杜豫《集解》:“鏚,斧也。”唐孔颖达疏:“具是斧也,盖钺大而斧小。”孔颖达的见解与传世康侯斧器物大小的数据相合。如果再结合古代典籍的记载,康叔作为文王之子,武王之弟,卫国之君,孟侯—东方诸侯之长,殷八师统帅,大周司寇,在西周统治集团中的地位的确称得上显赫,而康侯钺也应是殷八师统帅的象征。     铭文“康侯”二字,其中康字左下部缺一点,应是时光剥蚀的结果。这件器物铭文字数虽少,但它在康氏家族中与康矦丰方鼎一样,是一件重器。   (6)、康矦鬲  
      鬲是古代煮饭器具,亦是礼器。《汉书·郊祀志》:“鼎空足曰鬲。”《尔雅·释器》:“鼎款足者谓之鬲。”    康侯鬲收入《商周金文集成》,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康侯鬲高19·1厘米,宽17·5厘米。鬲形侈口,鬲口微有残缺。缩颈,分裆,三足中空。颈部饰兽面纹,中央有小兽首,以雷纹为底。腹饰弦纹。鬲上有铭文“康矦”二字。 (7)、康矦车鸾铃 康侯车鸾铃收入《商周金文总著录表》。出土于濬县辛村卫国贵族墓地。鸾铃是国君所乘车之铃。鸾口衔铃,故谓之鸾铃。铃上铸刻“康矦”二字,证明是先祖所用之物。    
      (8)、康矦爵  
      康矦爵是北大教授姚鉴先生捐赠的,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康侯爵通高21.5厘米,前有流,狭槽形,较长。后有尾,中有杯,杯口有二柱,菌状,柱顶饰冏纹,腹饰兽面纹,下有三扁棱形锥足。铜爵在上古是贵族使用的重要礼器。宋《宣和博古图》曰:“爵于彝器是为至微,然而礼天下,交鬼神,和宾客以及冠、婚、丧、祭、朝聘、乡射无所不用,则其为设施也至广矣。” (9)、康伯簋  
  康伯簋收入《商周金文集成》。康伯簋又称伯懋父簋,1964年发掘清理洛阳北窑西周贵族墓地时从37号墓出土。这是一座西周早期中小型土坑竖穴墓,长3.48米,宽2.58米,深4.8米。与此簋同出的一王妊簋,簋上有“王妊乍簋”四字铭文,另有一牛首钮小圆罍以及七件瓷器。 此簋敞口,方唇,腹稍浅,圈足略高。两耳作兽首形,有珥。颈部饰饕餮纹一周,间以圆涡纹,腹部饰直棱纹,足部饰饕餮纹。通高14.1cm,腹深10.8cm,口径18.9cm,足径15.4cm,重2.15千克,器内底部一侧有墨书铭文“白懋父”三字。白懋父即伯懋父。张建铭《汉字字根》:“白、自形近,自为鼻子,古称头生子为鼻子,鼻、白双声,故古人或以白为伯仲字,甲骨文中即用如是。”不但甲骨文中用白字代替伯字,金文中也常见。伯懋父即康叔的儿子康伯。康伯又称康伯懋、康伯髦、伯懋父、懋父、王孙牟。梁玉绳《史记质疑》卷八:“《索隐》云:‘《世本》康伯名髡,即王孙牟。’考杜豫《世族谱》是王孙髦,牟、髦声相近,‘髡’字讹。”牟、髦、懋声相近,可通用。髡、髦是形近而讹。因为康伯是康叔之子,文王之孙,因此称王孙。《史记·卫康叔世家》:“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是卫国第二代国君。宋林之奇《尚书全解》:“卫侯乃康叔之子康伯,《左传》谓王孙牟,继封父为司寇,犹郑武公父子同为周司徒也。”可见康伯不但是卫国国君,殷八师统帅,东方诸侯之长,而且是周王室卿士,任大周司寇。他经常要到成周处理王室政务,有部将和其他人员跟随,死后葬在成周附近,康伯赏赐此簋,簋上本无铭文,只好用墨书代替。这可能是康伯簋从洛阳西周贵族墓地出土的原因。然这些皆是推测之词。 (10)、 康伯懋壶盖  
  1972年3月在洛阳北窑贵族墓地701号墓出土,现藏广东省博物馆。墓地可能曾被盗掘,仅存一壶盖。壶盖形制厚重,铸造精美,顶部为喇叭形捉手,下有较长的子口,沿饰昂首分尾凤纹带一圈,云雷纹地。器表黝黑发亮,满布粉绿透紫的锈斑。通高12.1厘米,子口高4.8厘米,捉手径8.7厘米,口径11.2厘米,重0.96千克。器内壁铸铭文一行五字:“康白乍壶”。“康白”即康伯。张建铭《汉字字根》:“白、自形近,自为鼻子,古称头生子为鼻子,鼻、白双声,故古人或以白为伯仲字,甲骨文即用如是。”不但甲骨文中用白表示伯,金文中亦是如此,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乍”即作。张建铭《汉字字根》:“象卜筮时灼龟壳炸裂之形,古人视此纹兆以断吉凶。乍字取象于作龟,故乍字含有作义,甲骨文亦用乍为作。”不但甲骨文,金文中用乍表示作也很常见。“”字陈梦家认为是鬱字之初文(初文:一个字的初期写法),见容庚《金文编》。《说文解字·鬯部》:“鬱,芳草也,一曰鬱鬯,百草之華(華:同花),远方鬱人所贡献芳草,合酿之以降神也”。故“鬱”当指以芳草之花酿造的美酒。总的来看,康伯壶铭文的意思是:康伯铸造盛百花酿造的美酒的铜壶。 (11)、康伯簋盖  
    康伯簋盖(见《商周金文集成》7·3721),1957年5月由上海文管会调拨给广东省博物馆博物馆收藏。簋盖作圆形,高5cm,直径23.8cm,盖的正顶有一高3.5cm的空心圆纽,直径10.3cm,纽与盖接触处有两个镂孔,当为穿绳悬挂之用。铭文隶定为:康白乍飤萬年寶用。飤,同饲,意思是喂养。飤后一字笔者不识。康伯簋属康伯自制器。《文博》2006年第6期载张应桥先生《西周卫国国君康伯懋事迹考》一文,曾隶定此器铭文,可以参考。   (12).伯懋父提梁卣
    卣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盛酒器。此器因辗转易手,出土于何地至今不甚清楚。上图左面是它的比照器,右面是器物本身图片。此卣包括提梁在内,高34·5cm,腹径24cm,型体硕大。提梁为绞绳状,自盖至圈足有三组简化的饕餮纹饰。附有挹酒器二,小的挹酒器同样是比照器。提梁卣在高级贵族墓地出土时往往成对出现,两卣一大一小,容积比例常常为3:2或2:1。此卣与后面的召尊、召卣、小臣宅簋、御正卫簋铭文记载的都是伯懋父对有功人员的赏赐,代表的是康伯的财富、权势和地位,也是康伯为方伯—东方诸侯之长的明证。 铭文隶定                                                     隹×月,辰才己亥,白懋父至于献,商召貝,用乍父乙彝。天黿。 铭文简要释读    “隹×月,辰才己亥”,意思是在五月己亥这一天。“隹”,同唯,句首语气词。“×”,甲骨文中用作数字“五”。“才”,同在。  “白懋父至于献”,意思是伯懋父来到献地。献地所在不详。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辛组“毕公诸器”中有献侯簋,陈梦家据鼎上铭文“身在毕公家”推断,献侯是毕公家人。壬组“王才诸器”中有献侯鼎,鼎上铭文有“在宗周,商献侯嚣贝”,可知献侯名嚣。但献侯封地在何处,还不得而知。 “商召贝,用乍父乙彝。”意思是伯懋父赏赐召贝币,召用来制作祭祀父乙的尊彝。“商”通赏,赏赐。《尚书·费誓》:“我商賫尔。”孔安国传:“商度汝功赐予汝。”于省吾《新证》:“金文赏每作商。”《省卣铭》:“甲寅,子商小子贝五朋。”杨树达《小学述林》:“商,同赏。”召是接受赏赐的人,也是作器人。“乍”同作。 “天黿”,是周初常见的族徽号。族徽是某一家族的形象标志,常铸在铜器上,缀在家族的旗帜上或镶在铠甲上。这里的天鼋应是作器者召的家族族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