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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通德论》对华夏康氏姓源的认定(一)

浏览: 次 日期:2015-04-29

    我们在《康氏文化》2014年第2、3期,分两次刊登了《康氏开姓祖祖根姓源资料集成》,共计27900余字。这些材料,一是见诸传世的铜器铭文,一是见诸古代经书及经书传注,一是见诸古代史书及史书传注,一是见诸古代姓氏书、古代碑志、古代地理学专著,一是见诸现当代名流学者的著述。我们在刊载这些资料的时候就已经说明,它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集成”,我们的学识、视野都很有限,再者中国古代文献汗牛充栋,任何人都不敢说自己读尽了天下书籍,因此,即使真正想要集成,这样的目标也很难实现,挂一漏万肯定是不争的事实。在整个资料搜集和《集成》还未煞笔之时,我们就意识到,对康氏祖根姓源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还远未到终结之时。而且,对有些资料价值的评判,也需要进行认真的思考。果然,我们最近在查阅资料时,又发现了两条极为珍贵的资料,这两条材料,出现在汉代具有国家法典性的文献——《白虎通德论》(又称《白虎通义》、《白虎通》)之中。

《白虎通德论·封公侯》:“海内之众已尽得使之,不忍使亲属无短足之居,一人使封之,亲亲之义。以《尚书》封康叔居平安也。”这段话的意思是:大周革殷之命取得天下之后,天下的贤士都已经归附,得官的得官,赐爵的赐爵,为大周所用,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不忍心让王室亲属不能在距王畿较近的地方得到安居之处,因此要让他们每个人都得到封地,以此来展现亲近亲人的情谊。按《尚书》的记载,知道康叔也受到分封,居住在平安的地方。《荀子》中记载,周初大分封时共分封七十一个诸侯国,其中姬姓之国五十三个,武王同父兄弟十六人,其中同父同母嫡亲兄弟十人。为什么《白虎通德论·封公侯》在讲到分封是为了展亲亲之义时,十六兄弟中别的都没被提及而单单提到康叔?这只能归结为汉代人对康叔的推崇。司马迁就持有这样的看法,他在《三王世家》中说:“康叔亲属有十而独尊者,褒有德也。”“亲属”指的是嫡出的同父同母的十兄弟。十兄弟中有武王,有周公,武王是天子,其地位无人可比,也不应该列入比较之列。周公位居三公,地位亦极为贵宠,因此司马迁说康叔“独尊”,表面上看颇令人费解。其实,若深究西周初的天下大势,就知道司马迁不是随意定位的。《白虎通德论·封公侯》引《春秋公羊传》曰:“‘自陕以东,周公主之。自陕以西,召公主之。’不分南北何?东方被圣人化日少,西方被圣人化日久,故分东西,使圣人主其难者,圣者主其易者,乃俱到太平也。”我们判断西周初大臣的地位高低,主要看他们对权力的掌控,而对军队的掌控又是其中的关键。周公、召公分陕而治,召公统帅西六师,周公统帅成周八师,康叔徙封卫国后,统帅殷八师,当然是西周初最有权势的人物。另外,从封地规模上看,康叔也可称独尊。《史记·三代世表·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太史公曰:‘殷以前尚(尚:同“上”,指年代久远,很多问题难以理清)矣。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然封伯禽、康叔于鲁、卫,地各四百里,亲亲之义,褒有德也。’”《礼记·王制》记载:“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方四百里的封地,远远超出《礼记·王制》的标准,这么大的封地,何人可得到?惟周公、康叔。伯禽是代周公管理封地的,不是实际上的受封者,而且他在鲁地也不掌握军权,当然地位也无法与康叔相比。《白虎通德论·封公侯》在谈到周、召二公分陕而治时,还强调“使圣人主其难者,圣者主其易者。”圣人当然指的是周公。关中之地久沐大周教化,是容易治理之地。周公治理以洛邑为中心的地区和南方江汉地区,这些地区或远离京师,或初归王化,治理当然不易。但最不易治理的是康叔徙封后所管理的殷商旧地。周初殷人怀念故国,不肯归附,多次发生叛乱。而且殷商末期,纣王酗酒乱德,社会风气遭到极大破坏,康叔肩负治理稳定殷商旧地、代天子镇抚东方的重任,担子可谓最重。派年轻的康叔治理殷商旧地,这充分体现了周王室对他的信任和倚重。

周公、召公、康叔三人之中,周公地位特殊,一向被称为圣人,与武王一样不在可比之列。召公不在文王十位嫡子之列,可不论及。伯邑考、武王发、周公旦之外,七兄弟中,康叔可称独尊,汉人的这种表述,沿用的是《左传》中的说法。《左传·定公四年》:“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太宰,康叔为司寇,冉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周公之外,管叔、蔡叔、曹叔、郕叔、霍叔、冉季,地位都无法与康叔相比,因此《白虎通德论·封公侯》在谈到周初大分封是为了体现亲亲之义时,才单单提到康叔,司马迁在《史记·三王世家》中才敢断言康叔独尊。

《白虎通德论·封公侯》中提到的“短足之居”指走不多少路就能达到的居住地方,也就是离天子和京畿近的地方,这是夸张的说法。因为在当时,距京都千里之内的地方都被称为“圻内”,即京畿之内。《白虎通德论·京师》:“京师者,何谓也?千里之邑号也。”《礼记·王制》:“天子之田方千里。”讲的都是“圻内”即京畿之内的范围。至于文中所说的“居平安也”,平安之地应该就是康城,因为“康”字的基本意思就是平安、安康。康城在今河南禹州市城北三十里,距西周都城数百里,就在京畿之内。

《白虎通德论·姓名篇》还记载:“文王十子。《诗》传曰:‘伯邑考、武王发、周公旦、管叔鲜、蔡叔铎、成叔处、霍叔武、康叔封、南季载。’载以上所以或上其叔何也?管、蔡、霍、成、康、南,皆采也。伯邑叔震也,以独无乎?盖以为大夫者,不是采地也。”此处记载中,说明文王有嫡子十人,康叔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管、蔡、霍、成、康、南(即冉)这些姓氏皆来源于封地。

《白虎通德论》中对康叔、康姓的记载,其权威性足以和铜器铭文、《尚书》、《左传》中的记载相提并论。我们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这是由《白虎通德论》这部书的特殊性决定的。它是代表汉代统治阶级意志的具有法典性质的文献。它是汉代白虎观会议的成果。据范晔《后汉书·章帝纪》:“建初四年(公元79年)十一月壬戌,于是下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帝亲称制临决,如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奏议》。”白虎观会议是汉章帝时校书郎杨终建议召开的。白虎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二:一是《五经》章句繁琐,让读者昏昏欲睡,必须简省;二是古文经学出现以后,在文字、训诂、思想、师说师承等方面和今文经学发生严重分歧,两种学术流派师承不同,门户相讥,为调和两派矛盾,需要统一理论,“共正经义。”总之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顺应时代要求。会议的参与者除了研究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诸儒诸生外,按《后汉书·章帝纪》记载,涉及朝廷官员中的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其中留下姓名的官员有广平王刘羡、太常楼望、少府成封、屯骑校尉桓郁、侍中丁鸿、侍中淳于恭、卫士令贾逵、五官中郎将魏应、玄武司马班固、校书郎杨终等朝廷官员。由魏应秉承皇帝旨意提出问题,再由与会者共同议定,淳于恭把讨论结果奏闻皇上,由皇上最后裁决。汉章帝裁决后,将总结会议成果、撰写《白虎通义》的任务交给了班固。编纂成书的《白虎通义》,按《后汉书·杨终传》中的说法,要让会议议定的内容“永为后世则”,即永远为后世效法。《白虎通义》代表今文经学家的意见,代表古文经学家的意见,代表朝廷官员的意见,并非一家之言,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特别是它由皇帝最后裁定,就更增强了它的权威性。从史书记载中看,汉章帝完全具备裁决所需要的权威、道德水平和学术水平。《后汉书·章帝纪》记载,魏文帝曹丕称“明帝察察,章帝长者”,也就是说汉明帝好苛责于人和事,而汉章帝是忠厚的人。因此,章帝在位时“深元元之爱。”元元指百姓。这句话是说章帝爱护百姓,也受百姓爱戴。《章帝纪》中还说他在位时“气调时豫,宪平人富”,也就是说社会风气谐和,时代安闲舒适,法律公平,人民富足,而且他本人“左右文艺,斟酌律礼”。“左右”意思是能把握儒家六艺经传和其他书籍,在法律和礼制上很用心留意。这样一位皇帝,在裁决时绝不会肆意妄为。总的来看,在充分争论和皇上裁定的基础上形成的《白虎通义》,内容和论点超越汉代各学术派别之上,成为通行于天下的儒家经学大义,成为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具有法典性质的文献。《四库全书总目》在评价《白虎通义》的时候说:“方汉时崇尚经学,咸兢兢守其师承,古义旧闻,多存乎是,洵治经者所宜从事也。”前面我们引用的《白虎通德论·封公侯》和《白虎通德论·姓名》篇中为体现亲亲之义而展开大分封时单单以康叔为例、开姓祖康叔为文王十嫡子之一、康氏来源于封邑的记载,同样是对前代经书和经书传注中关于康氏开姓祖和姓源记载的一次总结和统一,是当时学者和官府的共同确认,其权威性是毋庸置疑的。白虎通会议持续数月,《白虎通德论》共记载了四十三个专题,《姓名》篇是其中之一。《姓名》篇中除周、管、蔡、成、霍、康、南(冉)外,还记载了鲁国的仲孙、季孙,楚国的昭、屈、景,齐国的高、国、崔,商朝的子姓,大禹的姒姓,周朝的姬姓。虽然《白虎通德论·姓名》篇记载的姓氏有限,还不能称为专一的姓书,但由于这部分的标题就是《姓名》,当然就是注力于姓氏和名字研究的,再加上这部书巨大影响力的存在,其之于后代姓氏研究的权威性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最后,我还想附带讨论两个问题。家住辽宁的一位康氏族人,是康氏家族史研究的热心人,是一位孜孜不倦的探求者。他在自己的博文中提出了不少值得探讨的问题,特别是挖掘出了大量关于康居国和康国的史料。但他有时候看问题的角度又是值得探讨的。比如他在2014年2月24日的博文中说:“在中华康氏的发展过程中,唐朝唐宪宗元和七年(812)林宝著《元和姓纂》问世,康姓第一次被载入姓氏之书,成为中华姓氏之林的成员之一。”这种提法就是值得推敲的。说“康姓第一次被载入姓氏之书”中可以,因为《元和姓纂》之前的很多姓氏之书,如晋代挚虞的《族姓昭穆记》、南朝宋何承天的《姓苑》、刘湛的《百家谱》、南朝齐王俭的《百家集谱》、南朝梁徐勉的《百家谱》及此后的很多姓氏书皆已亡佚,我们无法知道它们都记载了哪些姓氏,《元和姓纂》的地位就被突出出来了。但康姓成为中华姓氏之林的成员之一,不仅仅靠《元和姓纂》的记载,铜器铭文、《尚书》、《左传》、《史记》中的记载,特别是汉代《白虎通德论》中的记载就比《元和姓纂》的记载更早、更准确、更具有权威性。再者,某个姓氏是否存在,绝不是看某一部书是否有记载,而要靠从传世的典籍中认真梳理。因为中国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姓氏有两万多个,古代任何一家姓氏书的记载与这个数字都相距甚远,大多只能以几十分之一计。单一以任何一部姓氏书为标准,都难免造成疏漏,我这样说,不知这位族人是否认同。

这位宗亲在2015年1月15日的博文中还说:“我之所以如此关心《卫国文化史考》,是因为我想弄明白研究康氏文化,为什么必须得先研究卫国文化。”如果有部分康氏族人也会产生相同的疑问,肯定会出乎《卫国文化史考》的作者、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顾问逵富太先生的意外。因为研究康氏文化必须研究卫国文化,就好像从辽宁到北京必须进关一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如果逵富太先生预先知道《卫国文化史考》出版后会让有些族人产生这样的疑问,或许他在出版前言中就会加以说明,免得让人产生这样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