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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国文化史考》第十二章 春秋中后期的卫国诸君(第二节)

浏览: 次 日期:2014-07-18

    2、卫穆公姬遫和卫定公姬臧
  《史记·卫世家》曰:“三十五年,成公卒,子穆公遫立。”
  按,成公六年,卫国迁都帝丘,事见《春秋经传·僖公三十一年》,帝丘在今河南濮阳西南,据原都楚丘不远。
  三十五年,指公元前600年。
  穆公遫,“遫”又作“速”。梁玉绳曰:“《表》作‘速’,此作遫,从《公羊》也。《左》、《谷》皆作速。”
  磊石解释成公于前598年去世,曰:“穆公,成公之子,名遫,公元前598年即位,系卫国第十六世、二十二位君。”
  《史记·卫康叔世家》接着说:“穆公二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徵舒①。三年,楚庄王围郑,郑降,复释之②。十一年③,孙良夫救鲁伐齐,复得侵地④。穆公卒,子定公臧立⑤。”
  
  译文:
  穆公二年,楚庄王伐陈,杀掉了夏徵舒。三年,楚庄王围攻郑,郑投降,又放弃了占领。十一年,孙良夫援救鲁国伐齐,重新获得了被侵夺的土地。穆公去世,儿子定公臧继位。定公十二年去世,儿子献公衎继位。
  《左传·宣公九年传》: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於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孔子曰:“《诗》云:‘民之多,无自立。’其泄冶之谓乎!”
  《宣公·十年经》曰:“齐崔氏出奔卫。”
  《十年传》曰:“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征舒似女。’对曰:‘亦似君。’徵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二子奔楚。”
  《宣公十一年经》曰:“冬,十月,楚人杀夏征舒。丁亥,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宣公十二年经》:“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同盟于清丘。宋师伐陈,卫人救陈。”
  《宣公十二年传》曰:“晋原縠、宋华椒、卫孔达、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讨贰。’于是卿不书,不实其言也。”
    “宋为盟故,伐陈。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                                             
    《宣公十三年经》曰:“清丘之盟,晋以卫之救陈也,讨焉,使人弗去,曰:‘罪无所归,将加而师’。孔达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说。罪我之由。我则为政’而亢大国之讨,将以谁任?我则死之。’”
  《十四年经》曰:“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十四年传》曰:“十四年春,孔达缢而死,卫人以说于晋而免。遂告于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达,构我敞邑于大国,既伏其罪矣,敢告!’卫人以为成劳,复室其子,使复其位。”
  《宣公十五年传》:“鄷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宣公十七年经》:“乙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十八年经》:“十八年春,晋侯、卫太子臧伐齐,至于阳毂。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强为质于晋。晋师还。”
  《左传·成公二年经》:“夏,四月丙戌,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
  《史记》注释曰:孙良夫入晋求救,与晋师、鲁师大败齐师与鞍,史称“鞍之战”,卫得到了被侵夺的失地。
  梁玉绳曰:“卫为齐所败,如晋乞师伐齐,非为救鲁也。”按,《晋世家》曰:“齐伐鲁取隆,鲁告急卫。卫与鲁皆因郤克告急于晋”。则孙良父伐齐与救鲁有关,司马迁盖另有所本。孙良夫,卫大夫,又称孙桓子。
  《春秋会要》载,穆公时执政大夫为孔达、孙良夫、石稷、宁相。
  穆公于鲁宣公十年立,在位十一年,谥曰“穆”。
  《史记·卫康叔世家》接着说:“穆公卒,子定公臧立。定公十二年卒,子献公衎立。
  《春秋会要》曰:“定公,名臧,穆公子。鲁成公三年立,在位十二年,谥曰‘定’。当时的执政大夫为孙良夫、宁相、孙林父、孔丞鉏、宁殖。
  磊石曰:“定公名臧,系穆公之子,公元前587年继位,系卫国十七世第二十三位君。定公继位十二年(公元前575年)去世,由其子献公继位。
  《左传·成公二年经》曰:“庚寅,卫侯速卒。取汶阳田。冬,楚师、郑师侵卫。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成公二年传》曰:“卫侯使孙良夫、石稷、宁相、向禽将侵齐。与齐师遇,石子欲还。孙子曰:‘不可!以师伐人,遇其师而还,将谓君何?若知不能,则如无出。今既遇矣,不如战也!”
  石成子曰:“师败矣。子不少须。众惧尽,子丧师徒,何以复命?”皆不对。又曰:“子,国卿也。陨子,辱矣。子以众退,我此乃止。”且告车来甚众。齐师乃止,次于鞫居,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
  既,卫人赏之邑。辞,请曲县、繁缨以朝,许之。
  孙桓子还于新筑,不久,遂晋乞师。臧宣叔亦如晋乞师。
  郤克将中军,栾书将下军,韩厥为司马,以救鲁、卫。
  《左传·成公二年传》:会晋伐齐,卫人不行使于楚,而亦受盟于晋,从于伐齐。
  冬,楚师侵卫。
  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右大夫说、宋华元、陈公孙宁、卫孙良夫、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卿不书,匮盟也。
  《左传·成公三年经》: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辛亥,葬卫穆公。
  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
  卫侯使孙良夫来聘。
  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
  《左传·成公五年经》曰:“十有二月己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
  《成公六年经》曰:卫孙良夫帅师侵宋。
  《成公六年传》曰:三月,晋伯宗、夏阳说、卫孙良夫、宁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宋,以其辞会也。师于针。卫人不保,说欲袭卫,曰:“虽不可入,多俘而归,有罪不及死。”伯宗曰:“不可!卫唯信晋,故师在其郊而不设备。若袭之,是弃信也。虽多卫俘,而晋无信,何以求诸侯?”乃止。师还,卫人登陴。
  《七年经》曰: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
  卫孙林父出奔晋。
  《七年传》曰:卫定公恶孙林父。冬,孙林父出奔晋,卫侯如晋,晋反戚焉。
  《八年经》曰:卫人来媵。
  《八年传》曰:卫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
  《九年经》曰: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九年传》曰:“为归汶阳之田故,诸侯贰于晋。晋人惧,会于蒲,以寻马陵之盟。”
  《成公·十年经》曰: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十二年经》曰:公会晋侯、卫侯于琐泽。
  《十三年传》曰:夏,五月,公自京师遂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成公十四年经》曰:夏,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
  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
  定公十二年,前577年。
  纵观卫国的穆公、定公,虽没什么功绩可言,但多次会盟,使卫向晋靠近,获得了晋的庇护,改变了成公之时夹在楚、晋二个大国的争锋之中,惶惶不可终日。盟晋,在诸侯争战中有了依靠和援助,使卫国在中原继续得以立脚。

 

    ① 穆公二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征舒,按:上年,陈灵公、大夫孔宁、仪行父与夏征舒母私通,并污辱夏征舒。夏征舒怒而起兵攻杀灵公,自立为陈侯。孔宁、仪行父奔楚求救,故是年楚庄王率军入陈,杀夏征舒。
  穆公二年,当楚庄王十六年,陈成公元年,前598年。
  ② 楚庄王,名侣,又作吕、旅,楚穆王之子,前613—591年在位。夏征舒,陈国之公族,妫姓,夏氏,名征舒。按夏征舒杀陈灵公与楚庄王讨杀夏征舒事,详见《左传·宣公十一年》与《陈杞世家》、《楚世家》。
  ③ 十一年,当鲁成公二年,齐顷公十年,晋景公十一年,前589年。
  ④ 孙良夫救鲁伐齐,复得侵地:卫使孙良夫率军侵齐,与齐战于新筑,卫军大败。孙良夫入晋求救,与晋师、鲁师大败齐军于鞍,史称“鞍之战。”梁玉绳曰:“卫为齐所败,如晋乞师伐齐,非为救鲁也。”按《晋世家》曰:“齐伐鲁取隆,鲁告急卫。卫与鲁皆因郤克告急于晋。”则孙良夫伐齐与救鲁有关,司马迁盖另有所本。孙良夫,卫大夫,又称孙桓子。
  ⑤ 定公十二年,前57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