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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国文化史考》第十二章 春秋中后期的卫国诸君(第一节)

浏览: 次 日期:2014-07-16

  一部八百多年的卫国史,除了康叔、康伯髦、卫武公、卫文公等少数君主可圈可点外,看到的其他君侯则是思想保守,因循守旧,没有紧跟时代的潮流进行改革,因此使卫国从一个实力雄厚的诸侯大国逐渐衰弱下去。加之国君昏庸,奢侈腐化,暴虐无道,内乱频繁,使国家处于长期动荡之中,乃至于亡国和不断被迁徙。卫国统治者又刚愎自用,漠视和扼杀人才。如大义灭亲的纯臣石碏,前庄公不用,任其告老还乡。寒士宁戚在卫国得不到重用,而到齐国后被齐桓公任为“大田”,管理农业,为齐国的霸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清丘之盟后,卫侯为自己开脱而把贤大夫孔达送到晋国任其处罚。反而是晋国认为孔达是良才对之赦免。别的国家都替卫国爱惜人才,而卫国的国君对他们却漠然视之,最后仍是“卫杀其大夫孔达”。蘧伯玉,被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列为春秋十五贤之一,和孔子交往甚密,但在卫国却得不到重用,最后只好归隐了之。
  除了上述原因外,我们还可从卫国的外交失误,大国侵夺,卿大夫掌权,地理形势不利等处找到原因。
  1、迁都帝丘后的卫成公
  卫国地处中原的中心地区,介于鲁、齐、晋、宋国之间,成为大国争霸嘴中的一块肥肉。晋国向东发展,就要征服卫国。而楚国要向北发展,把卫控制在自己手中也至关重要。城濮之战就是晋楚两国为争夺卫国发生的战争。卫就处在夹缝中难以生存。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传》曰:“二十八年春,晋侯将伐曹,假道于卫,卫人弗许。还,自南河济,侵曹伐卫。正月戊申,取五鹿。……晋侯、齐侯盟于敛盂,卫侯请盟,晋人弗许。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于晋。卫侯出居于襄牛。”“公子买戍卫,楚人救卫,不克,公惧于晋,杀子丛以说焉,谓楚人曰:“不卒戍也”。此时的卫国,已陷入了外交上的两难之地,盟晋,晋不许,与楚和好,国人又不允,卫成公只好居襄牛。甚至在公子买戍卫时,楚人救卫不克,成公反杀子丛以悦楚。结果在城濮大战中,楚国战败,卫国被晋国报复,损失了不少土地,晋把曹、卫的部分土地割给了宋国。
  公元前632年(鲁僖公二十八年)五月十六日,即城濮之战胜利后的一月又十四天,晋文公又在践土同齐、宋、蔡、郑、卫、莒等八国结盟。陈国本是跟随楚国的,楚国失败后,国君陈穆公也来践土与会,盟后周王室的太宰子虎和各国国君在周王室订立盟约,共同辅佐周王,不互相伤害,谁若违盟,神灵就要惩罚他,使其军队溃散,子子孙孙都不能保有他的国家。践土之盟是诸侯国承认晋文公霸主地位的标志,使晋文公的霸业披上一件“敬服王命”的合法外衣。中原诸侯由于晋的胜利,以前事楚的多背楚服晋,只有卫、许两国不服。前632年冬天,晋文公召集齐、鲁、宋、蔡、郑、陈、莒、邾、秦等国在温地盟会,商议讨伐不服的国家,为了使这次盟会合法,周襄王亲来会见诸侯,卫又成为众矢之的。《左传·僖三十年·经》曰:“秋,卫杀其大夫元晅及公子暇,卫侯郑归于卫。”
  《僖公三十一年经》曰“狄围卫。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
  《僖公·三十一年传》曰:“冬,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卜曰三百年。卫成公梦康叔曰:‘相夺予享。’公命祀相,宁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于此久矣,非卫之罪也,不可以间成王、周公之命祀,请改祀命。’
  “郑洩驾恶公子瑕,郑伯亦恶之,故公子瑕出奔楚。”
  《僖公三十二年经》曰:“卫人侵狄。秋,卫人及狄盟。”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
  《僖公三十二年传》曰:“夏,狄有乱,卫人侵狄,狄请平焉。秋,卫人及狄盟。”
  《滑县志》亦记载了卫在此期间及以后二十多年的反反复复。
  周襄王二十六年(前626年):卫不朝晋,又遣孔达攻郑。晋襄公遣先且居、胥臣攻卫,取戚(今濮阳),卫孔达攻晋报复。
  周襄王二十七年(前625年),晋谋攻卫,卫求和。
  周顷王五年(前614年),郑、卫畏晋,因鲁而相和于晋。
  周匡王六年(前607年),鄋瞒攻齐,大败,余部被卫俘获。
  《春秋会要》也记载,卫成公在位三十五年,谥曰“成”。执政大臣先后为“元晅、宁愈、孙炎、孔达”。
  《春秋左传》记录了卫成公在位期间的一些活动。
  《文公·元年经》:“卫人伐晋。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
  《文公元年传》曰:“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卫成公不朝,使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晋侯朝王于温,先且居,胥臣伐卫。五月辛酉朔,晋师围戚。六月戊戌,取之,获孙昭子。”
  “卫人使告于陈。陈共公曰:“更伐之,我辞之。”卫孔达帅师伐晋。君子以为古——古者,越国而谋。”
  “秋,晋侯疆戚田,故公孙敖会之。”
  《文公·四年经》曰:“卫侯伐秦,卫侯使宁俞来聘。”
  《文公·四年传》曰:“四年春,晋人归孔达于卫,以为卫之良也,故免之。夏,卫侯如晋,拜。曹伯如晋,会正。”
  “卫宁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
  《文公五年传》曰:晋阳处父聘于卫,反过宁,宁嬴従之,及温而还。其妻问之,嬴曰:“以刚。《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夫子壹之,其不没乎?天为刚德,犹不干时,况在人乎?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余惧不获其利而离其难,是以去之。”
  《文公六年传》曰:“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夏,季父子聘于陈,且娶焉。
  《文公七年传》曰:“秋八月,齐侯、宋公、卫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会晋赵盾,盟于扈。”
    《八年传》曰:“八年春,晋侯使解扬归匡、戚之田于卫,且复致公婿池之封,自申至于虎牢之竟。”
  《九年经》“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九年经》:“公子遂会赵盾、宋华耦、卫孔达、许大夫救郑,不及楚师。”
  《文公十三经》:“冬,公如晋。卫侯会公于沓。狄侵卫。”
  《十三年传》曰:“冬,卫侯会公于曹,请平于晋。公还,郑伯会于棐,亦请平于晋,公皆成之。”
  《十四年经》:六月,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十五年传》曰:“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
  《十七年传》:“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
  《宣公·元年经》:“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
  《二年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六年经》:“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传曰,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
  《宣公七年经》:“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
  《七年传》曰:“卫孙桓子来盟。始通,且谋会晋也。”
  《宣公·九年经》曰:“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冬,十月癸酋,卫侯郑卒。
  纵观成公一生,似也忙忙碌碌,到处结盟,四处征伐,前期尤受晋、楚两国侵扰,导致卫国势更加衰弱,成为大国的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