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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国文化史考》第七章 从前庄公到玩鹤失国的卫懿公(第二节)

浏览: 次 日期:2014-04-28

    2、卫宣公的淫乱

  卫国新立了卫宣公做国君,企盼着国家能够重新振兴,但卫宣公不是明君、不是有为之君,他继位后,由于其淫乱、昏庸,使原本国势不振的卫国变得更加衰弱下去。

  宣公七年,鲁弑其君隐公。九年,宋督弑其君殇公及孔父。十年,晋曲沃庄伯弑其君哀侯。

  《史记·卫康叔世家》介绍这时的卫国说:

  十八年,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12。右公子为太子娶齐女,未入室,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说而自取之,更为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齐女,生子寿、子朔,令左公子傅之13。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宣公自以为夺太子妻也,心恶太子,欲废之14。及闻其恶,大怒,乃使太子伋于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给太子白旄,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15。且行,子朔之兄寿,太子异母弟也,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乃谓太子曰:“界盗见太子白旄,即杀太子,太子可毋行16。”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寿见太子不止,乃盗其白旄而先驰至界。界盗见其验,即杀之,寿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谓盗曰:“所当杀乃我也。”盗并杀太子伋,以报宣公17。宣公乃以朔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

  可惜卫国的两位贤者,就这样死在其父的阴谋之下。要是两者当中的一位立为君,卫国的历史也许要改变,但祸乱的根源却在卫宣公。

  十九年,宣公卒,事在前700年。

  译文:十八年,当初,宣公宠爱夫人夷姜,夷姜生了儿子伋,宣公让他做了太子,命右公子做他的师傅。右公子为太子迎娶齐国的宗室女儿,还没成亲,而宣公看到将要成为太子妃的女子貌美,非常喜欢,就自己娶了她,并为太子娶了别的女子。宣公娶了齐女,生了儿子子寿、子朔,让左公子做他们的师傅。太子伋的母亲死后,宣公立齐女为夫人,他与子朔一起说太子伋的坏话。宣公因为自己夺走了太子的妻子,心中嫌恶太子,想废掉他。等听到他们的谗言,大怒,就让太子伋出使齐国而派刺客埋伏在边界上,杀死他。宣公给太子白旄,告诉埋伏在边界上的刺客看见拿着白旄的人就杀掉。太子伋要出发时,子朔的哥哥子寿,是太子的异母兄弟,知道子朔说了太子的坏话而宣公要杀太子,就对太子说:“边界上的刺客看见太子的白旄,就会杀了太子,太子不要去!”太子说:“违背父亲的命令求得活命,不行。”就出发了。子寿见太子不肯放弃出使,就偷了他的白旄先赶到国界。国界上的刺客看到标志,就杀了他。子寿死后,太子伋又到了,对刺客说:“应当杀的是我。”刺客把太子伋一起杀了,向宣公报告,宣公就让子朔做了太子。十九年,宣公去世,太子朔即位,这就是惠公。

  这样一个宣公,纳子妇为己妻,已属乱伦。又串通强盗杀己子,更为人所痛恨。

  磊石先生文曰:“宣公,桓公之弟,庄公之次子,名晋,公元前718年嗣位,系卫国十二世第十四位君。”

  宣公为人淫纵不检。自为公子时,与其父之妾夷姜私通,生下一子名伋,寄养民间。即君位后,夷姜得宠,又生二子,一为牟,一为硕,字昭伯。许立伋为太子。

  太子伋成人后,欲娶齐僖公之女宣姜为妻。宣公闻宣姜有绝世之姿,心贪其色。就在淇河之畔建新台,代子纳之。宣公与宣姜在新台一住三载,连生二子,长曰寿,次曰朔,于是夷姜失宠,公子伋也成了多余之人。

  公子寿和朔虽是同母兄弟,贤愚迥然不同。公子寿天性存友,与公子伋亲如手足。而公子朔天生狡猾,阴蓄死士,心怀非望,不仅憎嫌伋子,也记恨亲兄子寿。常与其母在宣公面前谗谮两人。为除掉伋子,宣公与其合谋,佯遣公子伋赴齐议事,暗中买通盗匪途中劫杀。公子寿闻知遂告伋子,伋子曰:“为人子者,以从命为孝,弃父之命,即为逆子。”寿见伋子不听,便代伋先行。边界上的盗匪将其诛杀,伋子赶到后见子寿死于非命,悲愤恸哭,并吐真情,盗匪连他也杀了。《诗经·卫风·二子乘舟》,即是咏子寿、伋子兄弟争死之事,太史公司马迁也为此动容。于是宣公立子朔为太子,宣公十九年(前699年),太子朔继位,是为惠公。

  今山东莘县城北九公里的十八里镇有个村庄叫太子张,附近的一个村庄叫孝伋洼,此莘也即杜预注卫地,也可能是界地。不过,子寿、伋子兄弟二人悲壮而死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

  杨臣源、康显荣、康学森先生撰文说,当年,宣公同其父庄公的宠妾夷姜私通,生下伋。宣公继位,夷姜得宠,宣公许诺以后让伋子继位。伋子16岁,宣公为其聘齐僖公长女宣姜为妻。但宣公听说宣姜娇媚异常,暗生纳为己妾之心,于是在淇河之畔建了一座新台,重宫复室,朱栏华栋,十分华丽,宣公和宣姜在此住了下来。《诗经·国风·新台》给予此事以无情的讽刺:

        新台有泚,河水瀰瀰。

        燕婉之求,蘧篨不鲜。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

        燕婉之求,蘧篨不殄。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

        燕婉之求,得此戚施。

  意思是说,新台高耸,光彩夺目,淇水波滚,一片汪洋。宣姜想嫁个英俊少年,却遇上个丑八怪。如同张网捕鱼,逮着个癞蛤蟆呀!

  从此,宣公与宣姜在新台朝欢暮乐,三年中连生寿、朔二子。为了让自己所生的儿子日后为君,宣姜日夜在宣公面前说伋子的坏话,宣公自然是偏听偏信。

  一日,伋子生辰,寿置酒相贺,朔也同席。饮酒间,伋子与寿言谈相投,十分密切,朔见状大怒,托病告辞。擦眼抹泪的到宣姜面前搬弄是非。他无中生有说:“席间伋子装醉叫我‘儿子’”,还说:“你母亲原是我妻子,你唤我父亲理所当然。孩儿骂他,他便追打,亏得哥哥劝住,我才逃席回来。”宣姜信以为真,立即面见宣公,将朔的谎言和盘托出,还添油加醋说:“伋子还要我陪他睡觉,说夷姜是他的祖母。我是他的旧妻。却被君主你抢占了。总有一天要把我同卫国江山一块还给他!”宣公召寿询问,寿说绝无此事,宣公半信半疑,传谕责备夷姜教子无方,夷姜悲愤填胸,自缢而死。

  不久,齐僖公联卫伐纪。卫宣公派伋子赴齐国商定出兵日期,宣姜见时机已到,准备实施蓄谋已久的杀人之计。从朝歌去齐国,莘野(今山东莘县北)乃必经之地,伋子将在这里弃舟登车改陆行。宣姜派武士假装强盗,预先埋伏于界道旁,认准白旄为记,杀死伋子。谁知被寿子听到了这个消息,透露给伋子,劝伋子不要出使齐国,暂时出奔其他国家,日后再做打算。伋子是个仁孝之人,认为不尊父命是为不孝,父让死,只有以死尽全孝。于是毅然束装登舟,启程赴齐。寿劝说无效,心想伋子此行遇害,自己以后登上国君之位也不心安。于是决定另置一船,先兄而行,代兄而死。父亲尚能因此感悟,我也算忠孝两全了。于是他另雇一船,载酒下河,与伋子饯行。兄弟二人舟中对饮,各怀心事。伋子认定这是诀别之酒,连连举杯,和泪而饮,醉倒于席。寿遂取白旄插于自己船头,又给伋子留一书简,决心代兄而死。船行至莘野,正要离舟登岸,埋伏的武士呼啸而出,将寿误以为伋子杀死,携白旄而归。

  伋子酒醒不见寿与白旄,但见简书一片,上书“弟已代行,兄当违避。”伋子大吃一惊,命船工奋力驱舟追赶。途中与武士相遇,自报姓名,武士知道杀错了人,怕回去不好交差,又将伋子一并杀死,弃尸岸上。

  伋子与寿被害后,当地民众感其义烈,将其尸体分别埋葬。寿葬于北,即今十八里铺镇田海村前。伋子葬于南,在今太子张庄北,其墓俗称太子冢。

  再说朔得到回报,暗喜一箭双雕。自己日后即位已没有任何障碍,宣姜闻讯,虽寿之死令他伤感不已,但铲除伋子也排除了她的心腹大患,算是一喜一忧,宣公闻听两个儿子同时遇害,泪如雨下,连连叹息:“齐姜误我!齐姜误我!”从此得下怪病,闭眼便见夷姜、伋子、寿一起前来索命,惊得大汗淋漓,祈祷无效,不久便驾崩归天。朔发丧继位,是为卫惠公。

  岁月流转,后黔牟(伋的同母弟)在位之际,将寿与伋子遗体从莘野迁回朝歌,重新治丧安葬,莘野之墓遂成空坟。但当地百姓念及二子孝义,每年仍培土填坟,使墓丘连年增大。上世纪七十年代测量,伋子之墓直径大约57米,最高点与地面相对高度7米,到上世纪末还直径44米,高度5米。寿之墓已被平毁,已无迹可寻。

  太子冢于1978年4月被莘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周边村庄群众捐资树太子墓标志碑于太子冢之祠,以示永远纪念。

  还有与此相关的一件事是当地人传说伋子的胞妹闻兄被害,离开朝歌来到莘野寻找哥哥遗体。但刚到杜婆村就患上了伤寒病不治而死,村民就地安葬。为纪念此事,当地人称其皇姑坟,杜婆村遂改名妹冢。位于妹冢镇北(今妹冢小学院内)的皇姑坟于1957年经莘县人民委员会公布为县级文保单位,“文革”中坟被毁。

 

    12 “十八年,当鲁桓公十一年。”

  宣公爱夫人夷姜;《左传·桓公十六年》:“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杜注曰:“夷姜,宣公之庶母。”按,夷姜之事,古人说法很多。洪迈以为自宣公即位至卒共十九年,不可能发生这么多事,故事不属实。陈霆认为“其烝夷姜当在桓公即位之后,而非其即位之初为始也”。而顾栋高《夷姜辩》则以为夷姜是宣公继位前所娶之夫人,并无烝淫之事。诸说皆似有理,但都属猜测,不若仍从《左传》。“夷姜”之夷或是国名,说见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睘卣跋》。

  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令右公子傅之;龟井昱曰:“此盖宣公继位之后也。宣公元年,急当十四五岁。”伋,《左传》作“急”。右公子,据《左传》,其名曰职。傅,教导,辅助。

  未入室,未举行婚礼。

  13 更为太子取他女,竹添光鸿曰:“即《新台》诗所谓‘纳伋之妾作新台于河上以要之是也。’”取,同娶。

  令左公子傅之。据《左传》,其名曰泄,所谓右公子、左公子,杜预曰:“左右媵之子,因以为号。”孔疏曰:“此左右公子,盖宣公之兄弟。”中井积德曰:“左右或以居室为称也,必非左右媵之谓。”皆不知所据。

  14 太子伋母死,《左传》曰:“夷姜缢。”杜预注:“失宠而自杀也。”

  宣公正夫人,《左传》作宣姜。杜注:宣公所取急子之妻也。按:此既云正夫人,则夷姜一定不是嫡妻。大概因为她当时失宠,而子伋又为太子,故享有夫人的待遇。

  15 而令盗遮界上杀之,《左传》云:“卫宣公使太子伋之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杜预注:“莘,卫地。遮,阻拦。”

白旄,指旗杆头上用白色旄牛尾作的装饰。沋川曰:“《左传》只言旄,不言白旄。”

  16 太子可毋行。《左传·桓公十六年》作:“寿子告之,使行。”李笠曰:“《左传》言‘使行’者,欲令其之去。此云‘毋行’,欲令其使齐,欲其避界盗一也,语反而意不反。”

  验,凭证,这里意为标志。

    17 以报宣公:以上伋子与寿被杀事,参见《左传·桓公十六年》。梁玉绳曰:“争死之事,《左传》附见于桓公十六年,不知的在何岁。此与《世家》皆在十八年,为鲁桓公十一年,恐未确。”《诗·邶风·二子乘舟序》云:“思伋、寿也。卫宣公二子争相死,国人伤而思之,作是诗也。”亦与此合,梁玉绳曰:“按《新序·节士篇》谓‘寿母及朔使人与伋乘舟,将沉而杀之。寿因与同舟,不得杀。’”又谓“伋见寿之死,载尸还境而自杀。愈演愈殊,与经史俱乖,其可信乎?”茅坤曰:“事类申生,而子寿又过之矣,可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