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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国文化史考》第六章 被谥为“睿圣”的卫武公(第一节)

浏览: 次 日期:2014-04-03

    《史记·卫康叔世家》曰:“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馀立为君。共伯弟和有宠于釐侯,多予之赂;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釐侯羡自杀。卫人因葬之釐侯旁,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

  译文:四十二年,当周宣王十七年,前812年,釐侯去世,儿子共伯馀继位为国君。共伯的弟弟和受釐侯宠爱,釐侯给他很多财物;和用这些财物贿赂士卒,在羡,通“埏”,墓道,袭击共伯,共伯逃入釐侯的墓道自杀。卫人就把他葬在釐侯旁,谥号为共伯,立和为卫侯,这就是卫武公。

  但这个卫武公有人说他是共伯和,是共和行政的实际执政者。而有的则持反对的态度。

  1、关于共和行政的几种说法

  在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周厉王继位,厉王是夷王的儿子,也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贪婪残暴的君主之一。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厉王好利,并信用好利的荣荑公为王朝卿士,委以大权,将原来属于公有的山林川泽之利皆霸占为己有,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周人历来的传统,引起许多贵族的非议,而且也断绝了广大劳动人民——国人的生路,激起了他们的不满和责难。对此厉王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利,对人民采取高压政策。他从卫国找来一位巫师监督人们的言行,发现有敢于非议者,当即处以极刑。厉王通过这种恐怖手段暂时将人们的公开议论压制了下去,史称“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对此厉王非常高兴,他得意地对召公说:“吾能弥谤也,乃不敢言”。召公是位头脑清醒的大臣,他见厉王如此倒行逆施,便劝说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指出了壅塞民口后果将不堪设想。但厉王根本不听劝说,继续一意孤行。国人在厉王的高压下生活了三年,终于忍无可忍,发动了大规模的武装暴动,将厉王赶出了王宫,“厉王出奔彘”,他的太子姬静藏在召公家里,暴动的国人知道以后包围了召公的宅院,要求交出太子。“召公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脱”。

  厉王出逃以后,由诸侯执掌朝政,史称“共和行政”,这一年是公元前841年,自此中国历史开始有了准确的纪年。

  四种说法是:

  (1)周定公、召穆公摄行天子事,实行贵族共和政治。其根据是《史记·周本纪》所说的“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其本意是二公和衷共济,代周王共同行政。此说附庸者甚多,如古代的韦昭、杜预、司马光,近现代的范文澜、李亚农、林汉达等。此说认为,“国人”暴动仅仅是因为厉王的暴政所致,并不是在本国实行全面改革,因此把厉王赶出去以后,就拥戴了召公和周公这两家最大的贵族来共同行政,等待以后有更好的统治者之时再还政。首先,共伯和(即卫武公)在当时只是一个卫国的世子,年纪尚小,他是公元前853年出生的人,到共和时期的前841年,只有12岁。这样一个稚童,史书并未记载他当时有何德能,相反还有弑君的记录,按道理说人们对这种人是比较反感的,没有理由得到国人的拥护。“国人暴动”后西周宗室一片混乱,他能收拾好这种局面吗?当然我们不能排除天才少年的能力。但武王死后周公执政尚且遭到非议,何况是卫国的这位小娃娃呢?其次,西周时期的宗教礼法很严,各国国君不敢干周天子之位,况且姬和还是卫国的一个世子,他不能干王政。其三,卫武公杀兄篡位,之前的共伯一直是其兄共伯馀,而不是姬和,他虽然占着个和字,但说他是执政的共伯和似乎太牵强。因为在此期间他并没有被封为共伯,即使姬馀在卫釐侯卒后被封于共国,也只能是一年内的事情。《史记》曰:“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这样看来,在厉王奔彘的时候,姬和既不是伯爵,也不是排行第一的伯,所以,不能以“伯和”称呼他,更不能是“共伯和”。第三,《吕氏春秋》记载:“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为稽矣。”由此可知,共伯和不可能又杀兄,又干王位。第四条更重要,公元前812年,釐侯卒,卫国由其子共伯馀执政,此时已过了“国人暴动”、“共和行政”的时代。其父在共和时代尚不出名,尚不能去干政,作为世子的姬和当时不可能有什么贤名,他更没资格去执政。就是共伯馀,也与共和执政无任何关系。第五,即使姬和执政,他是卫伯,应称卫侯、卫伯才是,不能称之为公。

     (2)共伯和为实际掌权者,此说出于《竹书纪年》:“共伯和干王位。”就是说卫武公共伯和作王执政,持这一观点的也不少,如古代的郦道元、苏辙、顾炎武、梁玉绳,近现代的郭沫若、顾颉刚、尚钺等。此说认为,共伯和是海内仁义之人,虽少但有才气。在周厉王出奔彘地后,被推举行天子事。

  “共伯和干王位”,最早记载于《竹书纪年》。《竹书纪年》是战国时期魏国的史书,旧时或被人斥之为猎奇误传,是战国游士捕风捉影、随意附会之作。其成书要比《史记》早,内容多与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相合,有些还可从先秦文献中得到佐证。《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谓:“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所谓诸侯,是古代中央政权所分封的各国国君的统称。周代分公、侯、伯、子、男五等。按照周制,诸侯不仅名义需服从王室的政令,而且定期向王室朝贡、述职,并有出军赋和服役的义务。《易·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史记·五帝本纪》:“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宋高承《事物纪原·官爵封建·诸侯》:“《帝王世纪》曰:‘沙氏叛,炎帝修德,风沙之民自攻其君,固建侯分土自炎帝始也。’”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三章第一节:“为了统治广阔的被征服地区,周初曾大规模分封诸侯,即‘封邦建国’……相传武王、周公、成王先后建置七十一国,其中,武王的兄弟十五人(一说十六人),同姓四十人。”也就是说,封建诸侯古已有之。到了西周时,诸侯建国越来越多,而多数属于姬姓的诸侯。而《左传》上述的“诸侯释位,以间王政”,显然指的外地的诸侯,而不是在都城的高官。共伯和摄政,也就是卫武公摄政,在当时的形势下,只有卫国这样的大国之君,才有威慑力与号召力,才可以在周王朝危难时支撑局面。除《竹书纪年》:“共伯和干王位”的记载外,《晋书·束晢传》:“厉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庄子·让王》:“共伯得乎其首。”司马彪注:“共伯名和,修其行,好贤人,诸侯皆以为贤。周厉王之难,天子旷绝,诸侯皆请以为天子,共伯不听,即干王位。”《帝王世纪》:“共伯和干王位。”这些学者认定共伯和就是卫武公。

  (3)公卿与共伯和共摄政

  韦昭《国语》注曰:“彘之乱,公卿相与和而修政事,号曰共和。”

  《楚辞·天问》:“中央共牧,后何怒?蜂蛾微命,力何固?”意思是说,诸侯共管国家的大事,厉王为什么要发怒作祟?老百姓就像飞蛾和蜂类一样微小的生命,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大量?其中的中央共牧,是指周厉王逃到彘地后,周公、召公、共伯和等共同管理国家政务,也许还有其他一些诸侯和大臣的参与。牧,原意是牧牛羊之人,代指统治者。

  清末马其昶《屈赋微》中说:“案,《史记》:‘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竹书纪年》:“共和干王位。”沈约注云:“大旱既久,庐舍俱焚,卜于太阳,兆曰:厉王为祟,周公、召公乃立太子静,共和遂归国。”……《史记》不言共伯和,所特记详略有异,其为诸侯共治则一也。故曰“中央共牧”。《竹书纪年》中有“厉王二十六年,大旱,王陟于彘(厉王在彘地死去),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静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遂大雨。”

  唐代陆德明《庄子释文》引司马彪说:“若共伯即干王位十四年,大旱,焚屋,卜于太阳,兆曰:‘厉王为祟’。”召公乃立宣王,共伯复归于宗。共伯的最后一年,就是厉王二十六年,共和十四年(公元前827年),厉王死在彘地。这一年各地大旱,共伯和住的屋子又失了火。占卜的说法是,厉王的死鬼在作祟,于是周、召二公扶立太子静即位,就是周宣王。共伯和回了国。

  持这类的说法与第一类相似,在国乱之中,执政大臣周公、召公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任何诸侯入朝执政,抛开周公、召公这样重量级的人物,效果恐怕是不会好的。厉王死去,周、召二公借着失火的理由,就让共伯和回了国,可见,二公在朝中的权势是炙手的,可以  撼动其它,包括执政的共伯和。

  (4)共和年间的执政者为共国国君姬凡

  秋雨先生撰文指出,共伯和不可能是卫武公。共伯是卫釐侯长子馀的称号,而不是和的称号。他应该称卫侯和,而不该称共伯和。按年表计算,卫武公是约前853年至前758年人,他活了95岁。国人暴动那年是前841年,他12岁,又不是共国的执政者,不可能职掌周朝国政。就算是100岁去世,也只有17岁,没有资格去干王政。

  他认为共和年间的执政者是共国国君姬凡。

  师詈犬簋可为证:

  佳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白龢父若曰:“师詈犬,乃且考又昏于我家,女右佳小子,余令女死我家,歉嗣我西扁、东扁、僕驭、百工、牧、臣、妾,东栽内外,毋敢否善。易女戈戟、‘肉戈’必、彤尾十五,锡钟一,殸五金。敬乃夙夜用事。詈犬拜稽首,敢对扬皇君休,用乍朕文考乙中将簋,詈犬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享。”

  此簋在中国断代年表的制作过程中被当作周懿王时代的铜器来解的。因为它有天文现象指示恰好可与“懿王元年天在旦于郑”(《竹书纪年》的日环食)相符,同时也与共和年间的日食相符。所以,应作为共和年间的青铜器来考证。首先,在这个簋有“白龢父若曰”这几个字,郭沫若认为似为卫武公的口气。但参考《尚书》、《逸周书》等,周代只有诸侯以上的人才能说若曰,而当时姬和仅为一世子,尚不具备这样说的资格。其次,白龢父是共伯和,却不是卫武公。厉王奔彘是公元前841年,此时恰好出现了日食,正与此簋吻合。而此时的武公年仅十几岁,根本不具备治理国家的权利和手腕。那么谁具备这个条件呢?在古今中外的历史,篡权并取得胜利的多为掌握军权的大将军或掌握政权的大丞相。根据历史的共性,周代必然也是如此。师詈犬此人是师氏的后代,也是军队的高级指挥官,师氏曾长期跟随康叔及其子康伯髦东征北伐,现后代跟随白龢父也是很正常的,至于白龢父率领的是不是以前的“殷八师”,在这里不得而知。而这个簋记载的是白龢父赏赐给师詈犬的,由此可见,白龢父既是师的长官,亦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大将军,也许此时康叔的后代仍有代王征伐的权利。在国家混乱之际,谁握有军队,谁就有了治乱的根本,包括执政的官员等,都会想到依靠军界人物来维持国家的稳定。秋雨认为,白龢父才是共和年间的实际执政者。

  查阅资料得知,白龢父,共国人,姬姓,伯爵。恰好吻合了“共”、“伯”二字,那么“和”呢?“白龢父”的龢通和,三个字都吻合了。但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白龢父”无法与共国国君相吻合,因为共国没有叫父的。不过发现这期间共国的国君叫姬凡,凡和父双声,音转即可,所以秋雨认定共和年间的实际执政者该是共国的姬凡,只有他才有能力、有资格、有权利“干王位”,被推举为共和期间的执政者,同时,他也具有诸侯的身份。

  根据其它金文的资料,白龢父又被称为“师和父”,意味着他掌管“师氏”的一部分权利,根据记载,“国人暴动”的金文铭文:“……有进退,邦人、正人、师氏人又(有)罪又故(辜),乃倗即女,乃宕,卑(俾)复虐逐氒师,乃乍余一人咎。”可见师氏也参与了暴动,或许白龢父就是“国人暴动”的幕后策划者,更重要的是有军队的参加,所以国人能迅速占领王宫,驱逐周厉王,并作为领袖行使天子的权利。但陈梦家先生在《西周铜器断代》一书中写道:“西周金文的伯和父和师和父不一定是共伯和”,这就需要继续挖掘资料来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