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顽童尿溅和尚头案”到底发生在哪里?
1、永春凤山传说的“尿溅和尚头案”
据永春凤山族谱载:【其先祖在安溪县湖上乡居住时,因一刚去乳臭的男孩在楼上撒尿,刚好有个和尚从楼下经过,而被淋得满头是尿。和尚起歹心,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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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真肴,尿溅和尚头。等会有人过,若敢撒他头,那就更加肴。” 不久,刚好钦差出巡路过,小孩无知上当,真的这样做了。不想却引来了一场空前大难。120多户人家受诛连,被害人数达一百多人。遇难逃脱的孟聪公,几经流离辗转,来到了永春锦斗芦丘的传说】。
2、同安豪山康姓的“尿溅和尚头家灾惨案”
此案发生在豪山先祖第4—5世的元代末。据族中代代传说:先祖迁居豪山时住在前房社,时因族内有一家无子,便抱养他姓为螟蛉,其子自小顽皮。是日、顽童在社前的“万年春”<又名鸡蛋花>树上玩花,见一和尚从树下路过,便尿溅其头。和尚见是小童,无奈地笑着说:“小孩你真肴,尿溅和尚头”。此后和尚拿出一元钱教其曰:“吾乃贫僧钱少,赏你一钱,后有官兵路此,汝若再尿其官者,将得银更多。”说完就走。顽童得其赏,信为真,果又尿溅其官而被执,故罹祸遭灾,抄家灭族。仅五岁婴孩门老负逃以免、而中兴我族。
可能因此,豪山康氏家族在明嘉靖间重修族谱时特载有【一重继嗣】,文中特申:“礼云:小宗可绝,大宗不可绝,权其重也。故一人无后,立兄弟之子承继。夫复何言,惟是两兄弟只有一子,则重大宗,而立弟之子,不然从兄弟之子或族兄弟之子,所亲爱者、俱可承继。却不可以异性之子致紊宗支。今人不明此义,乃以无嗣为讳,不肯显立同宗之子,致潜养异性之儿,阳若有继,而阴已绝矣!若此类者,生不齿于族,死不入于祠”。 据说一直到了文革之前,前房社后还为此立有一块俗称“吕祖婆诅咒记”碑石。可惜文革后该石已不见了。
《同安豪山康氏族谱》的《荣祖公本传》和《景旸公本传》对此案发生做了详细的记载。《荣祖公本传》:依旧谱康坤譔“公字仁仲,十处士之季子也。行十三,得父游趣,自号云岩。母卓氏,二兄俱早夭。生平乐善,不求闻达,居家治产,富有千金。以义施与、而无间亲疏;以和接遇、而不问良贱;人称长者。娶褚氏,生子三。
先卒于至正元年辛巳<1341>三月十七日,降祸致阖门、遭戮殆尽,惟幼子泰,门老负逃以免。家藏如洗,所存惟簿籍而已。今前房地即其废宅也。生于德佑元年<1275>,距卒之时年六十有七。……。”
《景旸公本传》:依旧谱康坤譔“公讳泰,荣祖公之季子也,行十六,母褚氏早丧。甫五岁、红巾临门,父兄家众,皆被屠杀,独得嘉山吴姓者,为其门老,负之逃生。而后、门老毕葬群尸,为收簿籍,携过嘉山,鞠之比长。门老告以遗事,感泣不能为,情知有自树之志,送之归会亲戚,省坟墓、按簿籍、招佃徒、尽复故物,重整门户,先灵有依。……”。
家谱记载了家灾的悲惨情景,却忽略了“尿溅和尚头案”的诱因。但是它清楚地记下家灾的时间是元至正辛巳三月十七日和其官兵是红巾军。
(1)、【考其时代与地点】:
元代时,康家自二十八承事以来,仍居住在前房社后,其社前的“万年春古树”,至今仍存活健壮。而树下确系为原来的古驿道。此道自汉代开通,是古同安通往漳州一带的第一条南驿古道。时宋元明清民国以及解放初等各时期,兵马常过往此道。元代末,由于朝纲无力,兵荒马乱,各地义军四起。我闽西南一带,是红巾军常于出入和四处活动之地。所以,族谱所载的“红巾”即红巾军。
(2)、【考其诱因与结局】:
代传中,是因顽童万年春树上尿溅和尚头,后又尿溅过路官兵而罹家灾。家谱没此记载,可能有其难言之隐。比如传说中因潜养异性顽童为螟蛉而又受其害等等。或者是何缘故?但是,无论是代传或者是谱载,其结局基本一致。我景旸公时年5岁,成年后,易地卜建居室,成为今康氏家庙,中兴我族。因此、自明
代以来,家庙的东廊一直设祭坛奉祀吴伯祖<即吴门老>,是康氏子孙为报答吴伯祖救族之大恩大德所设;如此客观事实,是本次家灾情节与结局最有力的依据。
(3)、【事实的认定】:可以认定:此家灾的诱因是“顽童尿溅和尚头、又尿溅其官”所致,而遭红巾倾家剿杀,其过路的红巾官兵就是红巾军了。同时也证明历史上传说的“尿溅和尚头案”确实发生在古同安豪山康氏之家。可是:
1、永春凤山为什么也有此传说?到底真有如此巧合的事吗?肯定不会的!
2、否则、难道永春凤山亦属五山之一,宗族间在当时经常来往和相互关照,族里时常谈论此事。到最后自家谱籍遗失后,其后裔错将此案误为自家的家灾而留下如此相同的传说?
3、或者是永春凤山原与同安豪山为同一宗的木本水源?不然为什么会有如此相同的流传。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考证永春凤山康氏之本源和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