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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伯到贞伯—六代东方诸侯之长

浏览: 次 日期:2013-01-30

  《史记·卫康叔世家》:“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谱伯立。谱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贞伯立。”从康伯到贞伯,六代国君称谓中都有一个伯字,极易让人产生疑窦,出现种种猜测。之所以出现这样特殊的称谓,因为在卫康叔家族中,从康伯到贞伯,祖孙六代人继康叔之位后,实际上不但是卫国国君,还是东方诸侯之长。而称谓中的“伯”字,是古代的方伯——有权代天子征伐的统帅一方诸侯的诸侯国首领。

要完全证明这个结论,还要从康叔封称孟侯和康伯在西周成、康、昭三王在位时的地位和贡献说起。

《尚书·周书·康诰》孔颖达疏:“康叔时为方伯,殷之圻内,诸侯并属之。”圻内又写作畿内,“并属之”指全部隶属他管辖。孔颖达称康叔为方伯,根据就在《康诰》文内。《康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汉·孔安国传:“周公称成王命,顺康叔之德,命为孟侯。孟,长也。五侯之长,谓方伯,使康叔为之。”孟为什么解作五侯之长呢?《说文·子部》:“孟,从子,皿声。”孟本指兄弟姊妹中排行最大的,由此衍生出排在第一的、最大的意思。《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孔颖达疏:“孟、仲、叔、季,兄弟姊妹长幼之别字也,孟、伯俱长也。”孟也指四季中每季的第一个月。《逸周书·周月》:“凡四时成岁,有春夏秋冬,各有孟、仲、季以名十二月。”《周礼·地官·党正》:“党正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孟月就是四季中的第一个月,分别是农历的正、四、七、十月,正月称孟春,四月称孟夏,七月称孟秋,十月称孟冬。孟称最大的、排名第一的即来源于此。在这个意义上,伯字和孟字同义。《说文·人部》:“伯,长也。”《左传·僖公十九年》:“诸侯无伯。”晋·杜预注:“伯,长也。”前文已提到,孔安国在注《康诰》时称“孟,长也”,可见,在“长”的意义上,孟、伯完全是同义词,都指的是伯字的一个常用义—方伯。《礼记·王制》:“千里之外设方伯。”“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外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二百一十以为州,州有伯。”方伯这样的一方诸侯之长,控制方圆上千里的土地,统领大大小小二百余个诸侯国。康叔既是卫国国君,殷八师的统帅,又在朝中担任司寇之职,在当时的地位,是周公的儿子鲁国国君伯禽和姜尚的儿子齐国国君吕伋都无法比拟的,因此才自然而然地成了周初的一大方伯,即东方诸侯之长。伯禽和吕伋也是方伯,但他们不像康叔一样有卫八师在手,康叔又是朝廷卿士,权势和地位当然是无法和康叔相比。

康叔及其后代作方伯,从本人来说是实至名归,实际上也有继承的意味。因为西周的方伯制是继承前代而来的,家族的宗子做方伯,可以说是源远流长的。《左传·昭公九年》:“晋梁丙、张趯率阴戎伐颍,王使詹桓伯辞(辞,责备)于晋,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晋杜预注:“在夏世以后稷功,受此五国,为西土之长。”祖上做西方五国诸侯之长,起自夏代。到文王时,在殷商朝中为三公,亦为西方诸侯之长。《史记·殷本纪》:“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尚书·西伯勘黎》郑玄注:“西伯,周文王也。时国于岐,封为雍州伯也,南兼荆、梁。国在西,故曰西伯。”文王不但据有雍州,而且兼管荆、梁二州,而孔子也说纣王末年,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恐怕是天下最大的方伯了。《史记·殷本纪》:“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周文王就是由西部方伯起家的。因此,周王朝成立后,在对天下的控制上,除了“封建兄弟以藩屏周”,同时又实行前代传承下来的方伯制,来加强对诸侯的控制。

康叔辞世后,方伯的地位由他的儿子康伯继承下来。《史记·卫康叔世家》:“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是康叔封的儿子,是卫国第二代国君,又称康伯懋、康伯髦、伯懋父、王孙牟、白懋父、懋父。《左传·昭公十二年》:“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晋杜预注:“熊绎,楚始封君;吕伋,齐太公之子丁公;王孙牟,卫康叔子康伯。”宋林之奇《尚书全解》:“卫侯乃康叔之子康伯,《左传》谓王孙牟,继封父为司寇,犹郑武公父子同为周司寇也。”所以,康伯不但是卫国国君,而且是周王室的卿士,是朝廷重要官员。这种事实,从《史记》的微妙表述中也可以看出来。其他国君继位都称“立”,只有康伯继位称“代立”,应该是不但继承了卫国的君位,也继承了康叔在王室中卿士的职位。父子先后为周王室司寇,能够任同一官职,也成为一时荣耀。这样的结论,是有足够的传世文献可以证明的。

《尚书·顾命》:“成王将崩,乃同招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汉孔安国《传》:“同招六卿。此先后六卿次第,冢宰第一,召公领之;司徒第二,芮伯为之;宗伯第三,彤伯为之;司马第四,毕公领之;司寇第五,卫侯为之;司空第六,毛公领之。召、芮、彤、毕、卫、毛皆国名,入为天子公卿。”按孔颖达疏,“且康叔为司寇,即此卫侯。”但陈梦家根据近代出土的铜器铭文推断,成王后半期康伯已担任殷八师统帅。这个问题后面还会详细论及。这六位大臣是成王时周王室的六卿。成王亲政之第二十八年四月,病势沉重。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王自叹疾大剧,惟危,病至日加。既命当终淹留之际,恐不得谨告于后嗣,此予详训教令汝。”成王临终之际将太子钊(即周康王)托付给六位大臣,要求六位大臣“尔尚明是朕言,用敬保元子钊济于艰难”,意思是要求六位大臣不要忘记自己的遗言,用爱戴尊敬的心去保护太子姬钊,度过这艰难的时期。这也就是后人常说的托孤。这些接受托孤重任的大臣被称作顾命大臣。担任辅孤重任的都是朝廷的亲信大臣或宗室中的贤者。一种可能是,康叔为六位顾命大臣之一,地位显赫,康伯懋受其余荫,继续保持了在朝廷中的显赫地位。另一种可能是,这六位顾命大臣中,卫侯就是康伯懋,成王后期他在朝廷中已经有了显赫的地位,传世的铜器铭文也可以证实我们的推断。

康伯在位时,西周的军事力量仍然有丰镐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康伯既是卫国国君,又是殷八师统帅,领兵镇抚殷旧地和东夷。罗振玉编、中华书局出版的《三代吉金文存》和陈梦家所编的《西周铜器断代》收有多件铜器,其中多处铜器铭文都记载了康伯率殷八师镇抚东方南征北伐的事件。《西周铜器断代·上》“乙组铜器”收录的是与伐东夷有关的一组铜器,其中有有小臣簋;“戊组铜器”收录的是“伯懋父诸器”,包括召尊、小臣宅簋、御正卫簋、吕行壶、师旂鼎,这六件传世的铜器,陈梦家都把它们归入了“成王铜器”之中。附带说一句,者也是我们认为成王临终托孤时召见的六位大臣中卫侯有可能是康伯的原因。吕行壶铭文曰:

   唯三月,白(伯)懋父北征······

师旂鼎铭文曰:

  唯三月丁卯,師旂衆僕不從王征于方,雷吏厥友弘以告于白    (伯)懋父······

     《师旂鼎》铭文中“征于方”的“方”是古代地名。《诗经· 小雅·出车》:“往城于方。”《诗经·小雅·六月》:“侵镐及方,至于泾阳。”郑玄笺:“镐也、方也,皆北方地名。”两器的铭文都记载了康伯率殷八师北征的事实。

陈梦家结合师旂鼎纹饰推断,二器作器的时间大概在成王后半期或康王时期。但小臣簋铭文却可以证明康伯在成王在位时已经担任殷八师的统帅,下图左面是小臣簋铭文的拓片,右面是隶定后的文字。

铭文释读:“ ”,异体字为徂。《说文解字·彳部》:“徂,往也。”“”在句中的意思是往昔、昔日。“东”即东夷。“白懋父”即卫康叔之子康伯懋,康叔和康伯懋先后做殷八师的统帅。“”,同師。“遣自”应是说明康伯懋率殷八师征东夷时的出发地。“述东”是简要交待东征时的行军路线。陈梦家以为是“沿泰山山脉或崂山山脉东麓。”句中的“述”字是动词,《说文解字·辵部》::“述,循也。”在古代,沿着一条固定道路向前走叫“述”。“”字陈梦家以为是“隥”或“阪”,二者都指长而不陡的山坡。“伐海眉”说明这次征伐的目标和范围。“眉”后来写作“湄”,魏张揖《广雅·释诂》:“澳、滨、湄,厓也。”“厓”,后来写作“涯”,即水边。“海眉”即海边,说明此次征伐一直打到海边。“氏复归才牧”,“氏”意义不明,疑是一位从征人员。“才”古代同“在”,“牧”即牧野,是殷八师主要驻扎地。铭文余下部分叙述东征凯旋后伯懋父代周成王赏赐部下的情况和此器的作者。

陈梦家说:“此簋出土于卫国,铭言以殷八师征东夷,而归于牧,即朝歌之牧野,则作器者当属卫侯的部下,应无可疑。”

从以上三件铜器的铭文中可以看出,康伯不但是卫国的国君,而且还有统帅禁军四处征伐、拱卫周王室的重任在肩,因此,他受到王室倚重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至昭王在位时,康伯还曾跟随昭王兴兵伐楚。《西周铜器断代·伯懋父诸器》还收有一件召尊,郭军林《中国青铜文化》、王辉《中国古文字导读》都把它归入昭王时代的铜器,铭文记载伯懋父赏赐召一匹白马。从多种遗存史料看,康伯曾经辅佐成王、康王、昭王三位国君,他既是大周司寇,又是殷八师统帅,如果真像陈梦家推断的那样,成王临终时命康伯做顾命大臣,那他在朝廷中的地位和影响,甚至超过了康叔在位时。因此,康伯是康叔之后,卫国又一位杰出的国君。康伯与其后的六位国君位称谓上为什么都有一个伯字,就没有什么费解了。一系列的事实正是祖孙六代代代为东方诸侯之长的明证。因此我们说,六代国君称谓中的伯字,既不是五等爵中伯爵,更不可能是名字。《说文解字》中伯字在古代除了称兄弟中的老大,也可以和霸字通用,如五霸就可以写作五伯。霸、伯都可以表示一方诸侯之长。因此,康叔之后,六位国君都是东方诸侯之长。《史记·卫康叔世家》:“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康诰》称‘命尔侯于东土’,又云:‘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故孔安国曰:‘孟,长也。”五侯之长,谓方伯。方伯,州牧也,故六代孙祖同为方伯耳。至顷侯德衰,不监诸侯,乃从本爵而称侯,非是至子即削爵,及顷侯赂夷王而称侯也。’”孔安国为汉代大儒,他认为从康伯到贞伯,六代孙祖皆为东方诸侯之长,其提法必是有所本的。司马贞还否认顷侯通过送财物给周夷王把卫国国君的爵位由伯爵改为侯爵的说法,因为卫国的国君本来就是侯爵。即使是失掉了东方诸侯之长的位置,也没有失掉侯爵,有关文献中从未出现卫国被削夺侯爵的记载。因此,司马贞作《史记索隐》时才完全采信了孔安国的说法。也有人认为,卫国国君作东方诸侯之长,几乎延续到了整个西周时期,甚或持续到东周前期。笔者恰巧就在阮元的《十三经注疏》中发现了这样的记载。《诗经·邶风·旄丘序》:“《旄丘》,责卫伯也。卫不能修方伯连率(同帅)之职,黎之臣子以责于卫也。”《尚书·商书·西伯戡黎》孔安国注:“黎,国名。《尚书大传》作耆。”孔颖达疏:“黎国,汉之上党郡,壶关所治黎亭是也。”“责”在古代有五个常用义:债务、讨债,责备、要求、责任。《旄丘序》中用的是要求、责备二义,黎国臣子要求卫侯保护黎国或者为黎国主持公道,当然中间也包含责备之意。黎国臣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要求呢?因为卫侯是方伯,是连率,也就是一方诸侯之长。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所以应受责备。《诗序》的作者称当时的卫国国君为“卫伯”,亦有强调其为方伯的意思。陈槃考证:“叶梦得《春秋考》卷四:‘二伯、方伯,皆得专征者也。’则康伯之下诸云伯者,皆方伯之伯。而《诗序》卫为方伯之说,亦非无所据而云然也。”方伯是一方诸侯之长,是代天子管理一方诸侯的,有专行征伐的权力。陈槃通过考证,认为康伯以下卫国国君,称谓中有伯字,因为他们都是一方诸侯之长。还有一点应该注意,《春秋》的作者因为要“微言大义”,对国君的称呼是极为讲究的。对贞伯以后的卫国国君,始终称侯而不称公,经、传的称呼有时会不相同。经文中称卫君为公的有两例,《左传·桓公十三年》经文:“三月,葬卫宣公。”《左传·昭公七年》经文:“十有二月癸亥,葬卫襄公。”因此我们说,《诗序》中所说的卫侯是方伯,不是没有根据。至于《旄丘序》中所说的因为没有尽到一方诸侯之长责任的卫国国君,是哪一位,也是可以考证清楚的。《诗邶鄘卫谱》:“《雄雉》、《匏有苦叶》序言宣公举其始,《新台》、《二子乘舟》复言宣公详其终,则《谷风》、《式微》、《旄丘》、《简兮》、《泉水》、《北门》、《北风》、《静女》在其间,皆宣公诗也。”既然是宣公时的诗,就是责备卫宣公的,宣公就是诸侯国黎国臣子责备的没有尽到责任的一方诸侯之长。

卫宣公前718—前699在位,在位时由于私生活不检点,未能做到“齐家”,颇为后世所讥。抛开这一点,如果单论他的治国,应是有可取之处的。他在位期间,卫国频频对外用兵,《左传》明确记载的有十次之多,平均两年一次。如果没有较强大的国力作支撑,是不可想象的。再者,他有能力庇护一些因国内生变而蒙难的国君,《左传·隐公十一年》:“许庄公奔卫”,《左传·桓公十一年》:“郑昭公奔卫。”这些行为,无论属招降纳叛也好,还是挺身仗义也好,没有国力支撑,都是不敢随便出头的。再从他死后的谥号看,他死后不但没有得到恶谥,连平谥都不是,而是得到了较好的谥号——宣。《逸周书·谥法解》:“圣善周闻曰宣。”虽然群臣议谥可能过誉了,但如果真是乏善可陈,赐谥时也不会相距太远。总的来看,“圣善”他是配不上的,但“周闻”——治国中广泛地了解情况,依实际情况进行治理,这一点做的应该是不错的。

周桓王二年至周桓王二十一年卫宣公在位。周桓王是东周的第二位国君,这说明,到东周时,卫国国君至少从名义上看还是东方诸侯之长。因为卫君做方伯,顷侯之后有中断,史料中也缺乏相应的记载,顷侯至宣公之间,还有哪位国君做过方伯,笔者不敢妄言。如果一定要推测的话,卫武公可能也是做过方伯的。因为有很多史料记载,在西周、东周之交,卫武公在维护周王室的过程中多有勋劳,毛亨、郑玄在《大雅·抑》注中称卫武公为周王朝卿士,是卫国历史上又一位既做国君又在周王朝担任高官的人,而且他和宣公之间只隔了一代,有一种极大的可能,宣公的方伯地位是从武公那里继承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