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康氏文化研究会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779号
电话:0377-63117878
邮箱:kswhyjh@126.com
QQ: 2404165663   1465588485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研究

刍议康姓始祖卫康叔(五)

浏览: 次 日期:2012-02-21

四、康侯簋的出土年代、地点,是否是定论

打开百度百科康侯簋网页,看到的界面康侯簋图案的下方有:

【文物原属】:原属圆明园收藏,【文物现状】:1931年从河南浚县辛村卫候墓出土,现藏于英国不列颠博物馆。不知为何会有时代如此矛盾的记载。

如果康侯簋真的“原属圆明园收藏”,出土的时间就可能是英法联军的铁蹄踏入圆明园1860年之前,国宝康侯簋被英军盗回英国,才有‘现藏于英国不列颠博物馆’的可能;那么如何造成【文物原属】和【文物现状】的年代差70余年,是编辑的疏忽吗。不知为何一直都没有人提出过质疑。可能史学界对原属圆明园收藏之说不屑于顾,只有我这个外行人才拿来说事。误认为由此产生出土时代有1860年之前;传1931年两种说法。

康侯方鼎、康侯簋的出土地点和时间,我认为都有待考证。1931年浚县辛村的村民在大雨过后挖窑洞时发现了古墓,出土了部分文物这是真的;康侯方鼎、康侯簋就在这批文物之中恐怕就缺少了证据。因为从文物的出土,到与文物贩子、古董商的交易,都是无组织、无秩序、无文物保护监督,无专业人员登记造册的纯粹无政府状态的私人行为。试问:在一个无政府状态的发掘、交易过程,还会有考古专家给康侯簋的出土发‘出生证’吗?

看来只能是‘传’说,再后来不只是文人的疏忽或故意,省略了‘传’字,于是乎就有了1931年康侯鼎、康侯簋等在河南浚县辛村出土的‘以讹传讹’的结果。有‘传’和无‘传’是绝对不相同的两种结果。有‘传’字说明是不是果真如此,还在两可之间;无‘传’字就成为了定论;更不应该忽略历史长河中猖獗的盗墓对古墓的破坏和造成文物遗失的根源。

康侯簋等是1931年在辛村出土,无疑得有文献记载。据我所知,恐怕没有这样的文献。对于浚县辛村出土文物的文献来说最权威的莫过于过郭宝钧先生在1933年发掘文物之后的发表的‘简报’和‘考古学专刊乙种第十三号《浚县辛村》1964年出版’的正式报告。

我是2011年1月在抚顺图书馆看到和翻阅过考古学专刊乙种第十三号《浚县辛村》的,郭宝钧的专著中没有关于康侯簋等出土于辛村墓地的记载,文中只提到1931年大雨过后辛村村民挖窑洞时发现了古墓,并出土了部分文物。出土的文物立即被古董商、文物贩子买走,郭宝钧等人闻讯赶到辛村时为时已晚。由此引起文物部门的重视,接下来才有郭宝钧等人的4次正式发掘,正式发掘始于1932年,1933年结束。发掘结果:在东西长500米,南北宽300米的范围内共发现墓葬82座,其中包括:大型墓葬8座、中型6座、小型54座,车马坑14座。由于文物被盗,在发掘大型,中型,小型墓葬中都没有保存能证明墓主人的文物遗存,唯M60中型墓是个例外保存较完整,有‘尊’出土,腹底铭文二十四字云:“隹公原于宗周,陆从公亥雉格于官。赏陆贝,用乍父乙宝尊彝”。郭宝钧不但没提到康侯方鼎、康侯簋出土于辛村;也没有说这8座大墓都埋的何人,更没有指出那一座大墓的墓主人是康叔,只是作出这是卫国贵族墓地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