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对此件文书研究后认为,案卷中康义罗施所携“婢可婢支”,吐火罗拂延所携“奴突蜜、奴割逻吉”,吐火罗莫色多所带“奴莫贺咄、婢颉、婢口”,康纥槎所带“婢桃叶”等七人中有六人都是突厥人。从第20行“家口入京”四字推断,康义罗施等人组成的商队是去京城长安的,他们携带的突厥奴婢必定是要到长安市场上出卖的。这说明这类粟特商胡不断东来,而且带着家口入居长安。史料表明,他们往往生活在相同或相近的坊里中。如长安:康氏延寿里、安禄山亲仁坊、康氏醴泉坊、康阿义胜业坊、曹慧琳通化里、康氏延寿里、康志达永乐里。洛阳:康婆、康武通章善里,康达思顺里,康敬本章善里,唐(康)氏利仁坊,康元敬陶化里,康氏章善里,康智思顺里,康庭兰温柔里,康氏 嘉善里。
⑵《唐开元一九年(731)正月--三月西州天山县到来符帖目》载:
66 兵曹符,为鸲鹆镇官考,限来月衙,勒典赉案囗
98 兵曹帖,为鸲鹆镇典别将康囗
116 兵曹帖为追别将康欢奴考功事
这是一件天山县开元十九年正月至三月的抄目,盖有“天山县之印”。上引3行是兵曹符帖为镇官别将考功事符目。这3行符目中,第66、116行记载比较明确,第98行后半残缺,但结合66行“鸲鹆镇官考”、 116行“别将康欢奴考功事”,推测内容应该亦是兵曹帖为鸲鹆镇别将康欢奴等官考事。综合这三道符目,情况大概是,开元十九年,兵曹为鸲鹆镇官吏考功事下符给天山县,天山县向鸲鹆镇官兵传达了兵曹命令,之后,鸲鹆镇官吏纷纷呈交了考课材料(即自书考状),唯独别将康欢奴和典某未交。兵曹为此再下帖催促。但不知康欢奴请假还是出差,总之,仍然未交。兵曹为此再次下帖,并强调一个“追”字,口气颇为严厉。
又,罗振玉定名为《北庭都护府流外官考课簿》的文书,内如如下:
1、北庭都护府功曹府流外肆品、云骑尉营田第一等赏绯鱼袋王孝囗
2、经考十 西州 高昌县 顺义乡 顺义里 身为户
3、北庭都护府仓曹府流外肆品、上柱国赏绯鱼袋康处忠年册一
4、西州 交河县 安乐乡 高泉里 身为户
5、北庭都护府录事史流外伍品、骑都尉营田第一等赏绯鱼袋曹怀嶷
年册六
6、西州 高昌县 崇化乡 净泰里 身为户
7、北庭都护府户曹史流外伍品、武骑尉营田第一等赏绯鱼袋张虔礼
年册八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