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研究卫国文化的需要,我们一行数人于数月前访问了河南省辉县市琉璃阁春秋甲乙二墓。
琉璃阁位于辉县市区东南古共城外一公里处,是一座木质结构的古建筑,当地人称“文昌阁”,因阁的每层坡顶上,均用彩色琉璃瓦覆盖,所以又称琉璃阁。
琉璃阁东一百多米处,是一片长势茂盛的杨树林。据辉县考古所的同志介绍,在1936至1952年,国家和省考古单位对辉县境内的古代墓葬遗址进行了六次挖掘,其中有五次是在琉璃阁周围进行持续性发掘,共得春秋战国墓80座,车马坑5座。
1936年10月到11月,前河南博物院在琉璃阁墓地发掘得甲乙二墓,获得铜器、玉器等各类文物达1千余件。
甲乙二墓为夫妻异穴祔葬墓,均为坐东朝西的长方形竖穴墓。甲墓东西长约11米、南北宽10.3米、深约11米左右。乙墓长约9.1米、宽约7.6米、深11米余。甲墓出土的青铜礼乐器品类齐全,计有:蟠虺纹环形提手盖鼎一套9件、蟠虺纹附耳升鼎一套5件、镬鼎1件、蟠螭纹方座簋一套6件、 漆蟠螭纹盖豆一套8件、甗1、蟠虺纹簋4、敦2、素面扉棱鬲5、罍2、蟠龙纹方壶2、匏形壶1、盘1、鉴1、舟1、炭箕1、方炉1等。青铜乐器计有四套为特镈4、甬钟8、镈钟9、钮钟9,另有石磬10。兵器有戈10、矛5、戟1、斧6、矛形器3。车器有三式 8对、马衔46、銮铃5。玉器有组合玉佩两组及玉狻、玉燕,玉虎、玉螭各1。还有包金铜贝1548枚,骨贝210枚、真贝数千枚。其中亦有一些尚不明用途的小型金饰件与杂器。
乙墓出土的有青铜礼器有列鼎2套、簋4、素面鬲5、甗1、簠4、豆1、方壶1、盘1、鉴1、 2、舟1等。玉器有圭璋环玦而无佩玉。专家认定为女性墓主。
甲墓与乙墓并列,而墓制与出土器物有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在此两墓附近,当时已经探明有一大型车马坑,这是两周时期贵族大墓随葬之常例。
李学勤先生在其《东周与秦代文明》一书中将辉县琉璃阁墓认定为卫国墓葬:“辉县琉璃阁的墓地,是卫国都于楚丘后开辟的。这里没有发现证明属于卫国的文字材料,但根据历史地理和墓葬规模,肯定是卫国贵族的墓地。”
公元前660年,“闵二年狄灭卫,卫之遗民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立戴公以庐为曹”。杜预注:“共及滕,卫别邑。”顾栋高《春秋大事表》言共“其地逼近卫都,故先为国而后并于卫也,故共城在今卫辉府辉县治。”卫文公即位后,卫国仍受到狄的侵扰。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齐军打败了侵邢的狄人后,又帮助卫在今滑县东建立了卫国第三都——楚丘城。“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以平治称”,使卫国得以中兴。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在卫迁楚丘的中前期,辉县属卫,处于卫之西鄙,贵族死后归葬邦国公墓,所属的年代都相对稳定。
按照周礼的规制,“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具备列鼎7、陪鼎9、镬鼎1鼎数的辉县琉璃阁甲墓墓主,其丧葬礼制同于诸侯王一级。具体器类也呈现出春秋中期偏晚的器物配置特征。因此可以断定为春秋贵族墓。甚至有学者明确指出为卫文公墓。
由于1937年日本侵略中国,辉县甲乙二墓出土文物不得不移往后方安全地区,即所谓的“分类装箱运存重庆,以资保全。”1949年冬,这批文物又运至台湾。因当时解放军已包围了重庆机场之故,最后一架飞机无法起飞,23箱文物未运走,运台文物因“破损甚多”,留在了大陆。史博馆积极进行铜器修复,到1975年时已陆续修复33件,后成立铜器室以馆藏重宝展出陈列。
辉县琉璃阁春秋甲乙二墓,是卫国文化史上一处重要遗址,它见证了卫国从亡国到复兴的那段心酸悲壮的历史。现在现场虽看不到任何遗物,但据文物部门的朋友讲,国家已对墓地遗址保护起来,以后准备再度发掘,我们对此感到欣慰,并企盼有考古的新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