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祖扫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本家自清末以来,田坪、温塘、坐石、涟源等地福三、福五两大支系的康氏族人,为入湘第五世祖季一公,扶太君祖墓祭扫。每年清明分房轮流主祭,一直沿袭至今。尤其是2000年清明期间,福三福五两支五大房合祭以来,更是名声大振,在本地乃至全国康氏族人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殊不知,如此声势浩大、场面壮观的后面,组织者从前期准备到具体实施,其间多少心血与艰难;参与者时间、精力、财力、物力的耗费无法统计,尤其是人多车多,安全难保,纠纷难免,当地各级政府为之担惊受怕,提心吊胆,有关部门为维护治安出动不少公职人员、警力、财力、车辆等,大会小会,调兵遣将,竭力防范。由此而给政府工作及当地民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所带来的各种不必要的担心和麻烦可想而知。
毋庸讳言,在旧社会清明扫墓以“人多马多轿子多,张族威、显强盛”的历史现象确实屡见不鲜。但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国家昌盛,民族团结,宗族之间日益和谐,尤其是近年来,党和政府整治环保,注重生态,并发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伟大号召,全国上下积极响应,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逐步进入历史新常态。作为有着“敬祖爱国,遵纪守法”光荣传统的康家人,更应该审时度势,顺应历史潮流,紧跟时代步伐,响应政府号召,倡导文明新风。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当今盛世,发扬“低调、环保、安全、低耗”的扫墓新风,更能彰显我们康家人文明、大气的精神风貌。因此,经多方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决定,特做如下通告:
一、通常情况下,不再统一举行大规模“五房合祭”,从2015年起,按福三支四小房、福五支一大房轮流祭扫,每五年一个轮回,即:按公历纪年尾数,每逢1逢6之年(农历天干逢丙逢辛之年)由福三支琅华房主祭;逢2逢7之年(农历天干逢丁逢壬之年)由福三支珍华房主祭;逢3逢8之年(农历天干逢戊逢癸之年)由福三支理华房主祭;逢4 逢9之年(农历天干逢甲逢己之年)由福三支琦华房主祭;逢5逢0之年(农历天干逢乙逢庚之年)由福五支主祭。
二、外迁宗亲中有要求回老家祭祖扫墓的族人,必须在每年清明前15天与所属房系理事会联系协商,由各房理事会安排接待。并严格控制车辆和人数,确保全程安全。
三、严格控制扫墓队伍的车辆与人数。各房无论人口多少,一律控制在50--100人以内,车辆10--20台之间。
四、推行“环保扫墓”,沿途不放鞭炮,不封路,不扰民。提倡少烧纸钱,献鲜花,鞭炮控制在1000元以下,或采用电子炮。
五、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者必须对整个活动全盘负责,做好相应预案,整个活动必须做到“组织严格、纪律严明、文明礼貌、安全圆满”。
以上希各房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梅山康氏文化研究会
2015 年3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