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成立研究会、建立网站的目的,是为了传播社会正能量,传播先进文化,传承优良家风,引导族人进德修业,立事立功,为同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中华康氏应有的贡献,因此研究会的工作和网站上传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大政方针,不违背宪法法律,不违背中华传统美德。
2、研究会的一切活动,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举行。网站不上传虚假信息,不上传违背传统道德的信息,不传谣,不信谣。不在网站上登载广告,不许借网站敛财,不许借研究会的名义搞私募和敛财。
3、研究会是一个研究传统文化、姓氏文化、家族文化的民间社会组织,研究会的一切活动和网站的管理要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要按年度报告研究会和网站的活动情况。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出版内部交流刊物,并按年度将出版的内部交流刊物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所出版刊物只做内部交流用,不得出售敛财。所出版刊物上不得刊登广告。 4、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康氏文化研究会属于松散的宗亲联谊关系,不存在相互隶属关系,在网站上传文章、内部刊物使用文章和互相交流文章中,一律使用“某某康氏文化研究会”的称谓。
中华康氏文化研究会
2018年3月10日